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党组,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区直属机关各部委办局: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黄昌权同志任中共美兰区三江镇委委员、副书记;
陈 振同志任中共美兰区三江镇委委员、副书记(挂职锻炼,时间半年);
陈玉清同志任中共美兰区三江镇委委员、副书记(挂职锻炼,时间半年)。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
2014年11月21日
美委公〔2014〕79号 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党组,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区直属机关各部委办局: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黄昌权同志任中共美兰区三江镇委委员、副书记; 陈 振同志任中共美兰区三江镇委委员、副书记(挂职锻炼,时间半年); 陈玉清同志任中共美兰区三江镇委委员、副书记(挂职锻炼,时间半年)。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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