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27-9/2023-00125 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美兰区三江镇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名  称: 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  号: 琼农字〔2023〕292号 主 题 词:


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指导意见

琼农字〔2023〕292号


为指导各市县加快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优化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模式并形成长效机制,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化落实“藏粮于地”战略,针对当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突出短板,强化一系列举措,加快补贴发放进度,提升管理和绩效水平,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产能提升。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为基本抓手,逐步推动提升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水平。

二、强化措施

(一)强化基础支撑。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指导乡镇,在2023年10月底前建立涵盖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身份、耕地面积、种植面积、常种农作物品种等基础信息的固定数据库,及时增补、删减,确保“不重不漏”,以此作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的基本底稿。在2024年底前完成基础数据库与其他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数据联动,以农民(户主)为单位,记录违反秸秆禁烧、生态环境、耕地用途管制等要求的行为信息,推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审核与保护成效考核相挂钩,为提高发放精度、下一步采取激励措施创造条件。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对接同级财政部门,明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共同重要目标,统一工作步调,不得突破国家、省盘活财政资金的有关规定随意盘活、统筹或以其他名义调整惠农补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增加资金核拨程序,无故拖延资金拨付时间。保障补贴发放工作经费,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开展核查,进一步提高抽查比例。

(三)强化政策宣传和公开监督。在制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方案基础上,绘制资金申请发放流程图,同时在村级宣传栏或人口密集处张贴、各级相关单位官网和公众号上公开发布,要发动资金代发银行在营业网点协助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率。拟发放人员及金额的公示,其举报投诉电话应设置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受理后分配乡镇组织核实,跟踪办结。

(四)强化技术监管。各市县要因地制宜,借鉴田长制、护林员、网格员等基层管理模式,结合补贴发放存在问题细化核查工作,在部分乡镇选取种粮大户试行采用经纬相机定位取证,中长期要推动种粮情况与耕地利用遥感监测相结合。要会同补贴资金代发银行积极探索,统一使用“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解决农民一人多卡多号问题,加快兑付进度,实现补贴发放记录统一查询。积极探索补贴发放信息化、智能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充分准备。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定期调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各乡镇政府和农场(居)等共同参与,共同推进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2023年10月起,全面统计晚稻种植面积,为下一年度补贴发放做好准备。

(二)统筹管理队伍和资金保障。统筹用好现有的镇村两级田长、高标准农田管护员等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或委派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加强实地核查,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各市县要认真测算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三)积极开展制度模式创新。研究建立“负面清单”,采用惠农补贴“联动”方式,对违反秸秆禁烧、化肥减施、耕地用途管制等要求的农户停发或降低补贴标准,对粮食产能、保护耕地、示范带动成效明显的大户,在社会化服务等其他补贴上给予倾斜。探索加大对绿色有机产品的奖补支持,激励农户减少化肥施用量,有条件的市县可提升土壤质量,推动耕地地力得到长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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