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35-9/2022-00614 分类: 公文直通车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美兰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名  称: 关于加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美司字﹝2017﹞8号 主 题 词:


关于加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

美司字﹝2017﹞8号

各司法所:
随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需求也不断加大。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作用,及时预防和化解环境污染纠纷,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 (海办字[2017]65 号)文件精神,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加强我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发挥调解职能,严防矛盾激化。各司法所要深入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摸底工作, 针对畜禽养殖、 工厂排污等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委会,大事不出镇(街道)”。
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联动机制。要严格执行重要情况上报制度,一旦发现有重大、复杂环境污染纠纷或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向区司法局及当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报告,做到及时稳控、努力化解,平息事态,全力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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