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
为贯彻区“双创”指挥部关于推进我区“双创”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创建“无烟单位”工作要求,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议定,我局将申报区机关“无烟单位”,现将《美兰区司法局创建“无烟单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股室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
2016年1月15日
美兰区司法局创建“无烟单位”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有效降低吸烟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大家的身心健康,形成禁烟、控烟、戒烟的良好工作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 市的精神,通过深入开展局机关工作场所控烟行动,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无烟环境,增强干部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减少“二手烟”在公共场所对不吸烟人群造成的危害,不断提高大家的整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前达到“无烟机关”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现成立美兰区司法局“无烟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组 长:张德俊(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杨 妹(区司法局副局长)
石昌德(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郑宝恒、王彪、邓式楼、陈伟、崔圣、王芳、王成海、林兰花、冯英媚、吴婧、符国义、钟正。
区司法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区宣教股,主任由副局长石昌德同志兼任。
各股室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既是监督员又是巡查员,具体为:局办公室由吴婧同志负责,宣教股由邓式楼同志负责,基层股由陈伟同志负责,副局长室由杨妹副局长负责。各负责人要清理办公室内的烟灰缸,负责张贴禁止吸烟标志,对室内吸烟同志进行劝导,等等。
四、工作事项
创建工作办公室应于2016年1月份填写好《无烟单位申报审批表》向区爱卫会申报,并按《无烟机关(企事业单位)标准》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收集,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控烟工作,认识到机关单位的干部人员不但是控烟工作的提倡者,更是控烟工作的先行者。
(二)每个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单位的控烟工作作出努力。吸烟的同志要努力戒烟,如果非得吸烟要到指定吸烟区。
(三)创建工作办公室要按时、按要求做好创建的工作任务,其它股室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