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35-9/2022-00600 分类: 公文直通车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美兰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5月19日
名  称: 关于印发《美兰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美司字〔2015〕4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美兰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美司字〔2015〕4号

 

各司法所:

现将《美兰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

2015519

 

美兰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海司【20155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规范调解工作程序,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常用法规解答、调处一般民间纠纷,近而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镇(街道)、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员,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员。

三、培训内容

(一)学习《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

(二)《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及调解文书制作;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技能;规范信息报送程序;

(四)法律援助及相关法律常识;

(五)人民调解卷宗的规范整理装订、口头纠纷的登记。

四、培训方式

调解员培训以各镇(街道)为单位,由13个司法所自行组织实施。

一是将自主学习、集中培训相结合。一方面鼓励人民调解员通过多种方式自主阅读、学习依法调解相关资料;另一方面通过各司法所组织的以会代训、培训班等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活动,为顺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理论基础。

  二是开展现场观摩活动。根据各镇(街道)的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解现场观摩活动,通过亲身体会使人民调解员更加直观深刻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人民调解技能技巧,实现理论知识与调解实践的相互融合。

三是采取旁听审判的形式。通过现场观摩庭审,使人民调解员近距离、直观地了解了庭审及调解的全过程,对审判程序有了感性的认识,对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实现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有机融合,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对证据认定判断的能力及调解技巧。

五、培训要求

()培训活动要与市局开展的“法惠百姓、服务万家”主题活动相结合。

()培训活动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为确保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授课人员要认真准备培训内容,各司法所要认真组织本辖区人民调解员积极参加培训,覆盖面达100%以上,力争培训取得实效。

(三)培训时间。各司法所从现在起,务必在2015925日前完成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任务,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四)信息报送。各司法所每举办一场培训要及时向区局报送图文并茂的信息。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5383955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194号 琼ICP备1900212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80002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