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35-9/2022-00520 分类: 规划计划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美兰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1月01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

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司法行政改革任务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着力抓实基层基础保障建设,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主要成绩

(一)突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发挥

1、全力服务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抓落实、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在灵山镇新琼片区棚户改造项目中,局领导高度重视,带队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风险评估,重点对已拨款未拆除的编号,逐户走访,明确现场情况,确保拆除行动顺利开展。加强群众思想工作,稳控群众思想情绪。同时积极调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配合开展宅基地确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依法治区工作稳步推进。落实机构改革,整合各项职能。2019年5月机构改革后,区委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我局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筹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结合我区情况,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需要审议的材料,包括《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等。计划于市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后召开我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3、落细落小落实法治扶贫工作。持续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通过送法下乡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学法用法,树立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将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与落实帮扶责任结合起来,做到司法行政工作与对口帮扶两手抓、两不误、两兼顾。制定《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依法治理不孝行为推进法治扶贫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充分运用法治宣传、上门调解、法律援助等手段,着力解决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的老年人生活困难、受虐待等问题,消除孤寡老人独居现象,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劳腾云同志被评为2018年度海口市最美帮扶责任人。

 (二) 激发内生动力,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1、积极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对全区2018年度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通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抓好整改。同时,根据海口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2、严格规范依法决策程序,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协助审核把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提供各类咨询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2019年10月底,为区政府和各部门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63件,律师参加专题会议36次,我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73次,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发挥了法制机构的参谋作用。

3、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制定实施了《行政复议指南》、《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等工作制度,确保在案件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的各个阶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积极利用调解、和解手段,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截至2019年10月底,共审理39宗,不予受理2宗,审理宗数比去年增长179%。已办结35宗,其中当事人主动撤回9宗,相关部门主动撤销处罚决定3宗,维持23宗,正在审理4宗。

4、强化行政应诉工作,提高应诉工作水平。积极应对行政应诉工作新要求,针对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增加、应诉专业要求高、出庭难度加大等新情况,主动密切与各级法院的沟通协调,每一起诉讼案件区法制办均安排人员出庭应诉,协调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努力适应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要求。

5、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制度,按规定程序和规范文本对外公布实施,不制发内容带有立法性质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6、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按照《海口市行政处罚案卷规范标准》和《海口市行政许可案卷规范标准》等对区环保、城管、卫生、国土、水务等多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评查,着重检查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并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7、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认真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符合条件并持证上岗。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要求区政府各单位对本单位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及实行奖惩的依据。

(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便民

1、以应用为导向,智慧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建成覆盖区、镇街、村居三级的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一步打造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窗口规范化服务,配齐配强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巩固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截至2019年10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32件,其中民事1124件(含非诉讼47件)、刑事113件、行政16件,接待来电2028人次,接待来访1586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升级法律服务机器人“美小法”和“兰小法”,应用自然语言处理、关键词匹配和法律大数据解答等技术,智能解答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邻里纠纷等多类常见社会矛盾问题。随时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专业的法律服务。张德俊同志被司法部评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民众法律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援宣传活动,如到演丰镇开展“绿岛法援—走进新农村”活动,到博爱街道、白龙街道开展“绿岛法援—惠民服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区宪法主题公园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活动,邀请村法律顾问为村(居)民开展法律知识宣讲。采取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援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提高了法律援助在农村(社区)的知晓率,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及时全面地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收集到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明确专人负责调解,重大纠纷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可能引起上访和发生群体性的案件,由出现矛盾纠纷的乡镇(街道)进行跟踪和督促。截至2019年10月底,共调解民间纠纷867件,调处867件,调处率100%。其中调处成功847件,调解成功率达97.7%。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67件,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相比于2018年同期调处的民间纠纷522件,同比上涨62%。博爱司法所、海府司法所、三江司法所被区委政法委评为2018年度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区司法局被评为先进成员单位,林鸿泼、崔圣被评为先进个人。

2、做好重点时期的维稳工作。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模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做好春节前后、“两会”期间和博鳌亚洲论坛、习近平总书记4.13讲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等重点期间的维稳工作,加强农民工讨薪纠纷、工程款纠纷、打违拆迁等易发矛盾的排查,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对可能引起上访和发生群体性的案件,由出现矛盾纠纷的乡镇(街道)进行跟踪和督教。

3、建立专职调解队伍,夯实人民调解基础。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海南新视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共133名,其中28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余105名从经验丰富的“五老人员”和退伍军人中选聘。现我区已将全部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到位,并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服装,经市、区司法局统一培训后已全部到岗,工作至今成效显著。海口日报民生版以《当社区人民调解员仅5个月获赠4面锦旗——这位80后“服务员”是“解结”高手》为题,报道了海甸街道新安社区专职调解员于大伟相关事迹。

4、打造流水坡全国调解会议观摩点,建立“三室联动”调解品牌。2019年5月9日,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在海南海口召开。会议期间,美兰区流水坡社区调解室作为海南省司法厅社区“三室联动”调解示范点,迎接了司法部部长及中央和全国各地的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参观考察。“三室联动”调解机制在基层的试行更是得到了司法部部长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5、打好诉调对接组合拳,强化矛盾化解新机制。针对诉前调解室案件较少,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等困难,我局与区法院积极对接,2018年初双方开展协调推进会,从规范案件导入程序、落实调解补贴保障等方面着手,有效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底,共接收区法院委托调解案件2585宗,调处2585宗,与2018年同期的616宗上涨约3倍,调处率100%。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有所提升,诉前调解案件量逐年成倍增长,2019年我区专职调解员聘任工作完成后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效率,诉前调解案件量再次成倍增长,有效在衔接环节减轻法院办案压力。

(五)强化科学规范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提高

1严格管理,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截至2019年10月底,,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08人,矫正期满解除1206人,现监管202人,其中男性162人,女性40人;未成年0人,成年人202人;缓刑198人(其中被宣告禁止令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城镇户籍153人,农村户籍48人,外国籍1人;大专及以上文化70人,高中或中专文化51人,初中及以下文化81人。落实治本安全观,重视社区矫正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中华传统文化集中教育,对家庭困难、有重大家庭变故等情况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帮扶。

2、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帮教成效。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摸查活动,加强和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发挥村(居)安置帮教小组的作用。准确及时地掌握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去向和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思想动态,落实各项排查、管控措施,走访约谈重点帮教人员,确保他们在重点时期不参与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访活动,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截至2019年10月底,共登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32人,帮教刑满释放人员232人,帮教率100%,安置刑满释放人员213人,安置率92%。同比2018年同期帮教的164人上升29%,安置率基本持平。并对在册刑满释放人员仔细甄别,详细摸排,针对是否担任“两委”干部、是否属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情况开展专项摸排工作,经排查我区刑满释放人员无担任“两委”干部,无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情况。

3、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助力扫黑除恶。要求各司法所每月继续针对黑恶势力表现形式对在管服刑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外,还要求每月对重点服刑人员走访排查并做好谈话笔录,要求服刑人员签订保证书,保证不组织、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根据海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转发《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8年8月以来全省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重新深挖排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排查我区在管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情况,截至目前,我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中尚未发现涉黑涉恶人员。

4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边控和报备工作。根据《海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做好社区矫正边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详细梳理在管社区服刑人员边控和报备情况。一是报备工作已全部完成,截至2019年10月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02人已全部向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完成法定不准出境报备工作。二是社区服刑人员边控措施已落实到位,已报备人员中经核查共计88名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核实后已要求司法所收取保管,并对该88人填报并送达《边控对象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材料已通过省社区矫正管理局移送省边检站。

5、严格把关落实特赦工作。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在省市领导指导下,我局成立了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和特赦评审委员会,在吃透文件精神基础上,周密部署、全面摸排、精准实施。从7月开始严格依据特赦标准、按照时间节点,核查、甄别是否符合《决定》规定的九类特赦情况,认定9名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条件,同时邀请检察院参加特赦评审会议;对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拟报请特赦的,征求法院、检察院不予公示的意见;联系监狱、原判法院,了解附加刑执行情况;真正将特赦卷宗材料做实做细,做到不错放一人、不漏赦一人,确保特赦工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9月11日,报请特赦的9名社区矫正对象,其中1人已期满解除,其余8人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予以特赦。

6.三假刑释人员千里返乡。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是为了防止刑释人员出监所后没有同家庭和基层组织衔接就直接流入社会,成为人口管理盲区而设立的。而“三假”人员的存在使回归衔接工作落实难度进一步加大。如9月27日,琼山监狱“三假”(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罪犯“罗秀梅”刑满释放出狱,我局严格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将其列为重点人员,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帮助其踏上返乡归途。

(六)深化法治美兰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1、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联合各单位,在辖区内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三八”国际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扫黑除恶、“行政复议”等为主题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书籍及各种普法宣传物件130000份,张贴各类法治宣传栏(画)300余张,悬挂法治宣传横幅80多条,出动普法宣传车宣传18次,开展各类法律咨询75多场,开展法治宣传图片展21次,送法下乡25次,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含法律培训班)31期,开展琼剧演出6场,推送“美兰普法”公众号法律资讯400余条。张德俊被省普治办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2、成立美兰区法润志愿服务队。3月5日下午,海口美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在美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启动,我局响应海口美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号召,成立了美兰区法润志愿服务队即刻投身于美兰区志愿服务工作。启动仪式结束后,美兰区法润志愿服务队将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美兰区法润志愿服务队将发挥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实践育人和传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作用,丰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活动内涵,更好地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江东新区建设等发展大局。

3、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为进一步宣传党中央对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出台的打击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制作了48张宣传栏展板,张贴在全区各个社区。通过丰富的文字讲解和生动的图片说明,让群众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识,了解各种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感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打击力度,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4、开展美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调研复核工作。9月12日,迎接省司法厅复核组到美兰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调研复核工作。复核组到演丰镇演东村委会参观考察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表示演东村委会要在现有的生态文明基础上,加大法治文化宣传,进一步强化民主法治建设,争取将演东村委会申请成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申请成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组同时对演丰镇塔市村委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复核检查工作,要求村委会对照民主法治示范村检查标准查漏补缺、巩固提升。

(七)着眼提高干部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夯实党建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作为重中之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好谈话谈心制度,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党员干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保持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稳定。党员学习活动常态化,坚持每月党员学习。结合“三会一课”,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党组、党支部分别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强化学习措施,明确学习要求,坚持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政策法规与业务提高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组织讨论与个别交流结合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自觉性。

2、加强党组织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法制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善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截至目前,党支部集中学习10次,开展交流讨论会8次,局党组理论中心小组集中学习10次,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开展警示教育1次,开展“双学双争”1次;开展“双重温双对照”活动1次;已例问题整改清单17人,开展“党员践诺当先锋”活动17人,开展“党员服务做表率”活动41人次。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党组织的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将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截至目前共收缴党费5874元,已全部上缴至区直机关工委。落实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全体党员干部都认领了志愿服务项目,党支部已经组织开展了三期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机关支部推进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切实使党建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集中收看《党章电视辅导教材》、《不忘初心》、《榜样4》等节目,增强党员干部职的勤政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签署《党员履职承诺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强化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从政观。加强机关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机制,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继续推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经费等管理上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机关监督管理机制。

4强化干部业务培训。截至目前我局组织干部积极参加省、市和我区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共计27次,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群众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美兰区司法局被海口市司法局表彰为2018 年度记三等功集体,区法制教育中心、人民司法所被海口市司法局表彰为2018 年度先进集体,廖宝卫被海口市司法局表彰为2018 年度记三等功个人,王武、肖宇均、王琦、邝生站被海口市司法局表彰为2018 年度先进个人。

二、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准确地发现薄弱环节,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内外因素依然存在。一是责任意识淡薄问题。有些同志责任心不强,要求不高、精神萎靡,工作上满足于好自为之,习惯等靠要,特别是解决问题办法不多,服务群众精神不足,勇于创新动力不强,用足用活政策的能力远不够,体现在工作上,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量长期处于低位,工作推动难度大。二是业务转型谋划不深问题。进入新时代后,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是什么,新的目标定位是什么,如何深化推动,怎样当好全市的排头兵,我们的发展谋划还不足,干事创业的氛围也不浓。特别是如何大力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方面。我觉得,为群众提供的应是实在而不是空泛的、普惠而不是小众的、精准而不是粗放的、高品质而不是低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在这方面,我们谋划的还不深入、不系统、不全面,资源整合等还需要做大量工作。三是工作体制机制不理顺的问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力度缓慢;机构改革后部分业务的沟通机制不顺畅,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基层基础专业人员不足依然制约工作的发展等方面,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发展中去解决。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

(一)突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全力服务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抓好征地、重点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等问题。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和征地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督查和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扎实开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我区各单位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规范基层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降低基层政府承担的法律风险。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细化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标准,组织开展2019年全区各单位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和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

(三)完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法援硬件建设,融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平台。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采取多种形式,确保援助案件质量。加强法援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四)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工作,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发生的苗头、产生原因、动态和趋势,发挥整体合力,整合资源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预防,化解和调处工作,千方百计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委会,大事不出镇(街道)”。重点关注辖区内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严密防控重大纠纷隐患,一旦发现激化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婚姻家庭、邻里等传统型矛盾纠纷,着力防止其转化为刑事案件;对医患、劳资、征地拆迁等民生类矛盾纠纷,着力防止其激化、扩大化和群体化。

(五)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继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中教育活动,依托海南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信息化力度,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区域监控,确实防止脱管、漏管和再犯罪。

(六)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普及宪法知识为重点,继续在全区范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美兰区“法润”服务志愿支队的工作计划为依托,以辖区农村地区为主要服务范围,通过法治讲座、琼剧、定点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法治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水平,切实为新时代农村的规范化管理、法治化管理做出贡献。完成村居法律顾问的合同续签工作。

(七)认真开展专题教育,不断提升司法行政人员素质。一是切实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4.13”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为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扛起司法人的责任担当。二是注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廉政教育专题学习,进行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提醒,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要求,采取自主培训、网络培训、学习考察等方式,多形式、多层次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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