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35-9/2022-00517 分类: 规划计划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美兰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28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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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司法行政改革任务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着力抓实基层基础保障建设,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突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发挥

  1、全力服务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抓落实、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在灵山镇新琼片区棚户改造项目中,局领导高度重视,带队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风险评估,重点对已拨款未拆除的编号,逐户走访,明确现场情况,确保拆除行动顺利开展。加强群众思想工作,在拆除行动前摸清群众思想动态、房屋具体情况,对围观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稳控群众思想情绪。对不听解释的群众、企图上访闹事的群众做好劝阻工作,防止问题发生。针对签约户的合理诉求,望指挥部尽快拨款,告知具体时间,并解决其要求的其他编号的签约问题。同时积极调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配合开展宅基地确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服务拆迁工作大局,继承发扬枫桥经验。由张德俊局长亲自带队,围绕美兰机场二期工程征地、灵山镇、演丰镇旧城区改造等省、市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做好调解维稳工作,积极调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同时抽调精干力量,选派曾获“全国优秀调解员”称号的主任科员吴玉琼同志驻区棚改指挥部作为法律咨询组负责人,服务我区拆迁工作大局,破解了众多拆迁难题,解答群众咨询8000多次,依法化解、及时调处1600多宗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2、落细落小落实法治扶贫工作。持续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局帮扶责任人坚持驻点帮扶点,按照《海口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与村干部协作共同完善帮扶基础工作。在走访中了解村干部和贫困户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通过送法下乡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学法用法,树立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全区打好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根据《海口市美兰区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积极发挥部门优势,创新方式,提高活动质量。开展个人爱心认购活动。发起贫困户农产品爱心认购活动,筹集款项300元,全部用于在秀英区永兴镇现场和三江镇扶贫爱心集市现场购买贫困户的农产品、手工艺品。同时利用工作群动员干部职工在海南爱心扶贫网平合购买和消费来自贫困户的农产品、手工艺品等。参加扶贫爱心集市,搭建产品销售平台。作为挂点在三江镇的帮扶责任单位,积极参加每月在三江镇设立的扶贫爱心集市,组织贫困户把农产品入驻扶贫爱心集市,并发动人员广泛参与,帮助贫困户销售产品,切实履行帮扶责任。

  3、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服务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认真做好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11月底全区法律服务所代理各类案件36件,代写法律文书31件,为14个村委会和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这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纠纷的化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便民

  1、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深化法律援助工作。2017年12月11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中心设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公证服务等接待窗口,主要负责受援群众的接待、登记,现场受理来访群众的服务需求,帮助直接或指派、引导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引进法律服务机器人“美小法”“兰小法”,为辖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专业法律服务。扎实开展各项法援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巩固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与律所、街镇乡法援工作站加强联动工作;开展了对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回访;按照省市的要求,清理完毕历年未结案件;加大办案力度,应援尽援,服务辖区群众,截止至11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02件,其中民事(含非诉讼537件)1124件、刑事170件、行政8件,接待来电2986人次,接待来访1988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民众法律意识。不断强化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援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强化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积极组织开展 “绿岛法援—助力脱贫攻坚”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等15场次。深入乡镇和街道社区开展法援宣传,邀请律师为辖区群众举行法治讲座。

  3、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做好讨薪专项工作。每年春节前后都是农民工集中讨薪的时期,为此专门为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案件都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当天申请和指派,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67件,涉案金额90万元。

  三、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以创建现代化文明司法所活动为主线,改善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和人员配备,2018年美兰区司法局海府司法所评为市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及时全面地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收集到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明确专人负责调解,重大纠纷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可能引起上访和发生群体性的案件,由出现矛盾纠纷的乡镇(街道)进行跟踪和督促。截止到11月底共调解民间纠纷571件,调处571件,调处率100%。其中调处成功551件,调解成功率达96.5%。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1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件共160人,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相比于2017年同期调处的民间纠纷668件,同比下降14.5%。

  3、做好重点节假日及重点时期的维稳工作。为加强重点时期基层社会稳定,我局要求各司法所在春节两会、国庆中秋、博鳌亚洲论坛暨海南建省3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点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加强矛排工作,认真安排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防线作用,全面排查、严格控制、妥善调处。做到调处在前,掌握矛盾纠纷化解主动权。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调处。同时突出重点,重点解决关系社会稳定的纠纷。将拖欠工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影响社会稳定、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列入排查重点,及时介入,寻找突破口,做好维稳工作。

  4、打好诉调对接组合拳,强化矛盾化解新机制。为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强化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我局于一月进一步与区法院对接调研,开展诉前对接协调推进会分析问题并继续加强诉前调解合作工作,也获得了区法院全面的支持与配合。经过互相积极沟通与磋商,针对现阶段案件量少、司法确认比例低、经费保障不足等困难,我局三项举措并行全面推进诉前调解工作:一是规范程序,加强案件导入工作。加强区法院立案庭与区司法局之间的衔接工作,立案庭以委托方式直接对接区司法局,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强化落实,提高调解成效。一方面利用现司法局“所所联合”工作优势,引导律师在调解中发挥优势作用;另一方面提升调解案件司法确认比例,由专人对接督促案件履行。三是经费保障。提升诉前调解补贴奖励,充分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截止到目前,新举措取得了较明显成效,我局要求每案均以委托函及复函方式规范衔接,现已落实诉前调解案件452宗,每案均有回复,区法院对此高度肯定,大幅度提升了案件结案率,加快了案件办理效率。

  四、强化科学规范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提高

  1严格管理,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充分认识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矫正工作流程抓好监管工作。一方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另一方面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的监管工作。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每周进行一次电话联系,每月至少到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家中走访一次。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行为动态,并每月按照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评,从而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秉承“多实践、多沟通、多理解”的协作理念,与我局结对衔接的府城强制隔离戒毒所也积极配合、主动对接, 不断完善联动协作的制度措施。截止到11月底,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56人,矫正期满解除1076人,现监管180人。其中男性152人,女性28人;未成年人3人,成年人177人;缓刑178人,假释2人,其中被宣告禁止令2人。从数据分析来看,我局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数据呈逐年上涨趋势。

  2、推进美兰区社区矫正中心项目建设。社区矫正中心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集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场所,不仅是对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登记、集中宣告教育、技能培训、实施电子监控的统一场所,也是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沟通的工作平台。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先后下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海口市推进区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方案>通知》(海司〔2016〕104 号)要求, 为健全和理顺我区社区矫正执行体系和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推进平安美兰区建设,现我局已选址海口市白龙街道晋江村368号第2层(不动产权证号:0027429,0027432,面积571.93平方米)房屋作为海口市美兰区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且已向区政府请示划拨资金,我局将继续加快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预计今年内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帮教成效。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通过开展摸查活动,进一步掌握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二是加强和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并发挥村(居)安置帮教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现象;三是做好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走访摸底工作。准确及时地掌握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去向和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思想动态,落实各项排查、管控措施,走访约谈重点帮教人员,确保他们在重点时期不参与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访活动,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四是认真组织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我区的安置帮教工作。截止到11月底,共登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6人,帮教刑满释放人员76人,帮教率100%,安置刑满释放人员70人,安置率92%。同比2017年同期帮教的85人下降10.6%,安置率基本持平。

  4、司法行政与您携手同行,帮特殊人群重返阳光下。为了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提升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参与度,11月28日上午在灵山镇政府大院,我局与海口市司法局共同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开放日”活动,活动以设宣传咨询点和特殊人群及家属座谈会等方式展开,市司法局、区检察院以及省司法厅选派民警出席活动并讲话。通过此次开放日活动的有效宣传,加深了特殊人群家属及群众对矫正工作的认识,也得到了特殊人群家属的认可,既有助于他们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提高服刑意识与感恩意识;同时也扩大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有助于提高社会各界对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发展。

  5、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中华传统文化集中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市司法局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在市司法局指导下,本年度我局已对全部在管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开展多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中教育活动。教育队伍由监狱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讲师团组成,教育以各区司法局为单位,每月采取课堂化集中教学,同时辅以开展主题学习会、撰写心得体会、定期组织交流学习等方式进行,以此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践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改过迁善、遵规守纪。

  6落实监管安全百日行动精神要求,严格监管措施。春节及两会期间,我局各司法所共组织节前教育会、动员会共35次,各所重点传达了省厅、市局“监管安全百日大行动”要求,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同时强调了“两会”期间要遵纪守法,随身携带定位手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禁未经司法所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辖区范围,在此期间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突发性事件。

  7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助力扫黑除恶。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我局于2月份便召开所长会议,要求各司法所将《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集中教育重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又于3月给各司法所下发《美兰区司法局关于强化社区矫正监管 助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助力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各司法所除每月继续针对黑恶势力表现形式对在管服刑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外,还要求每月对重点服刑人员走访排查并做好谈话笔录,要求服刑人员签订保证书,保证不组织、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

  8灵活应用定位开展监管工作,向科技借警力。我局为督促各所将手机定位工作作为日常监管工作,每日在微信工作群中通报各所登陆次数及核查情况,保证每所每日登陆2次以上,对全部监管人员核查到位。要求各所严格落实手机定位录入工作同时,也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每日固定查看定位人员位置动态,同时不定时电话抽查实际位置,严防脱管漏管问题。

  五、深化法治美兰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1、制定法治宣传工作要点。根据今年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与工作部署,4月底,根据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海口市美兰区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美普治办〔2018〕2号)印发全区相关单位,该文件从六大项19小项工作着手,针对“创文”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制定《海口市美兰区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分解表》,对全区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作出了部署安排。

  2、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联合兄弟单位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1月29日在大致坡镇农贸市场举行“2018年海口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大型集中示范活动,为当地群众做法律咨询,并发放了800多册普法书籍和宣传折页、200副宣传扑克、200个普法袋,收到积极的普法宣传效果。同时利用农村公期、闹元宵等开展活动,如三江镇政府大院举行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闹元宵活动时,在现场开展法治宣传。二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利用宪法修正案在全国人大通过时机,结合全市开展文明大行动工作部署,更新辖区78块社区法治宣传栏及法治长廊,更新内容以宪法知识为主。三是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为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切实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远离校园暴力,5月29日联合海口市第三十四小学开展防校园欺凌法治宣讲活动。活动邀请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的曾小寿律师作宣讲,学校五年级近百名学生聆听了讲座。四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2月2日上午,联合海口市就业局在嘉华路海口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进单位活动。活动现场发放《生活法律常识普及读本》、《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就业援助政策宣传资料》、《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汇编》等内容丰富的各类法律、就业宣传资料以及普法围裙、水杯等普法物件500余份,同时进一步推广了“美兰普法”公众号,收到了积极的活动效果。 五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5月12日上午,利用我区在国兴大润发广场开展第十四届科技活动月开幕式时机,在市民和大润发广场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活动发放《务工人员学法手册》、《生活法律常识普及读本》、《宪法宣传手册》以及普法凉扇、普法围裙等计400余份。六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为加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对宪法的认识,编印了《宪法宣传手册》,连同《海口市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机关各办公室阅读学习。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闭卷考试,荣获“团体一等奖”。

  3、开展“文明美兰 与法同行”等宣传主题活动。根据区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安排,向各司法所印发了《关于开展“文明美兰 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司法所从9月份开始到年底要结合全区文明大行动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的宣传。博爱司法所、三江司法所、白沙司法所等单位围绕禁毒、国防、婚姻家庭等主题通过定点宣传、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了活动,营造出良好的宣传氛围。

  4、建设“美兰区宪法公园”等法治宣传阵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之际,“美兰区宪法公园”也最终修建完成。公园位于文明东路与朝霞路交汇处的朝霞公园,内容展示主要包括入口标识牌、宪法誓词标识牌、大宣传栏、权利义务宣传栏、普法书屋、宪法书型雕塑、门形造型宣传栏、铜钱造型宣传栏共八个小品景观组成。颜色设计上主要看齐国旗色调,采用红黄两色相结合,造型上追求新颖、大方、艺术为一体,主题鲜明、造型别致、内容丰富,将宪法知识图文并茂、艺术而唯美地展现在人们的视觉中,让市民在公园散步、锻炼的同时,感受到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在休闲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宪法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同时,利用朝霞路一侧的墙体设计建造了“美兰区法治文化长廊”,长廊共有48块造型不一、别致新颖的宣传栏,内容包括宪法知识栏、法治文化栏、法治名人栏、法治故事栏、法治漫画栏、普法知识栏和普法综合栏共七个板块内容;在新安社区设计建造了“法治文化室”,室内通过墙体宣传栏、法治物具展示、法治青铜雕塑向群众介绍法治名人、新中国法治进程等各种普法知识。

  5、利用普法机器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月2日,美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职”了二位呆萌可爱的法律服务机器人“美小法”和“兰小法”。这是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系统首次采用法律服务机器人开展法律服务,俩“小法”拥有庞大的法律数据库,40000多个诉讼程序问题以及30000多个常见的实体法律问题,法律法规库中收录了7000多部法律,500万个案例,能够解答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邻里纠纷等多类常见社会矛盾问题。通过借助自然语言处理、关键词匹配和法律大数据解答等手段,可以随时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此外,“小法”机器人还有线上版本,只要关注“美兰普法”微信公众号找到“智能问法”即可进入服务界面。

  6、海甸街道新安社区成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月17日上午,由海南省司法厅、海口市司法局、海口市民政局联合组成的“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三考核组,在组长、海南省司法厅法宣处副处长陈益文带领下到我区海甸街道新安社区进行考核验收工作,并高度评价了新安社区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认为社区的组织机构健全规范,社区的功能建设齐全、先进,尤其是法治文化室的建设,作为社区的法治宣传阵地很有代表性。9月3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命名表彰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新安社区被评为第五批“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这是我区基层单位在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上的新成果、新荣誉。

  7、开展村(居)禁毒宣传影片放映。5月17日,我局与海南银龙社区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决定在辖区开展村(居)禁毒宣传影片放映,其中社区放映28场,农村放映6场。禁毒电影放映活动现场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来营造氛围,观看内容包括二部分,前二十分钟观看禁毒宣教片,接着欣赏一部禁毒题材的电影。放映内容包含知识性、趣味性和观赏性,让群众直观懂得毒品知识、毒品危害的同时,能饶有趣味地观看精彩的禁毒影片,了解国家对禁毒工作的重视及执法机关对涉毒分子的严厉打击,同时观看到毒品对家庭、对人生带来的悲欢离合故事,从而劝诫和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活动时间将跨5、6两个月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识别毒品、抵制毒品、防范毒品的能力,努力为禁毒宣传教育在辖区基层无缝渗透营造出良好的禁毒氛围,助力我区禁毒三年大会战的教育宣传工作及“平安美兰”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8、举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签约大会。7月30日下午,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签约大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全体司法所所长或负责人及法律顾问代表、村居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村居法律顾问会议签约大会的召开,有助于推进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有助于满足基层法律服务需求,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自此,全区共114个村级行政单位都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来自7个律师事务所的23名律师人员。

  9、顺利完成“七五”普法中期的迎检工作。8月23日上午,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检查督导组副组长肖成武率领市普法督导组一行五人来到我区,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督导。汇报会在区机关办公楼九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区领导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慧义、区政府副区长李庚及各镇街主要领导及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39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会上,美兰区政府副区长李庚报告了我区“七五”普法实施进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设想,并同步作了工作内容的幻灯片展示。督导组听取了我区“七五”普法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并检查了我区“七五”普法以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片资料台账。通过检查,督导组认为,美兰“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形式新颖,尤其是注重将普法重点对象和“法律六进”相结合,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普法教育的各个环节,收到很好的普法效果,对我区的法治建设及“七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六、着眼提高干部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集体组织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五讲五进”宣讲活动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推动上级精神的领会贯彻落实,积极践行“2+5”党建工作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统一思想和行动,掀起解放思想,追赶超越的热潮。灵活运用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党员干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保持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稳定。针对上班迟到,考勤制度遵守不到位的问题,对一般干部用咬耳扯袖的方式开展谈话提醒3人次。依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的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双联”联系点制度,结合“文明大行动、棚户改造、精准扶贫”等活动,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感情、带着问题、带着责任下基层,认真倾听群众最关心、利益最普遍的问题,征求到意见建议5条。深入挂点社区和扶贫村调研,召开各层次座谈会11余场次,与20多名干部群众进行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借谈心谈话契机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了广泛的谈话交心活动,真心实意地提意见、找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以此带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确确实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结合“三会一课”,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运用“两学一做”电视夜校契机,开展机关党建讨论研究。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15次,党组学习4次、党支委学习9次,集中讨论4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开展党建工作弱点盲点排查1次。

  2、加强党组织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确保机关支部健全有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完善党员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形成党员受教育严管理的常态。全局党员要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并结合实际开展承诺践诺活动。以互相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继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为居民群众服务,为困难群体送温暖、献爱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关怀和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干部,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截止日前,全体党员干部都认领了志愿服务项目,党支部已经组织开展了三期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日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下乡慰问、参加“峥嵘岁月见证成长”图片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校园、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党组书记下社区开展座谈活动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生动深刻的学习教育,通过主题活动日制度,丰富拓展党员作用发挥平台,带动引领广大党员争做合格党员,促进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定主题、明要求、立标准,以规范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为切入点,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了积极探索。

  3、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局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措施切实推进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制定专题活动方案,开展“深读经典、坚定信念”主题读书季活动,要求全体党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党章、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与专题征文活动结合起来,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写心得体会,营造争做先锋共产党员的良好氛围。开展“查摆整改,提质增效”深刻反省活动,重点排查党员干部纪律涣散、不在状态,工作态度恶劣、推诿扯皮、不敢担当等问题,并建立整改台账。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忠诚履职、敢于争先”精神提振活动,每个科室设立 “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等争创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基层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局党组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支部书记具体责任、机关支部推进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切实使党建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从政观。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增强教育的警示作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我是共产党员》、《榜样》等廉政教育片,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机制,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5、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激发司法队伍活力。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今年5月对我局6名在同一地区任所长职务超过十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跨区域的横向调整轮岗,并将1名年轻领导干部从乡镇纵向交流到乡镇司法所担任主要负责人。通过加强干部交流,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转变了工作作风,加快了工作节奏,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干部的学习力、执行力,使领导干部的压力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激发了广大司法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6强化干部业务培训。2018年度我局组织干部积极参加省、市和我区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共计25次,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群众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美兰区司法局被评为2017年度海口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和2017年度美兰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先进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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