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35-9/2022-00515 分类: 规划计划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美兰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践行“四种精神”,发扬“三种特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突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发挥

1、全力服务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抓落实、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在灵山镇新琼片区棚户改造项目中,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全局工作人员分为四组,共计负责棚改项目472个编号,在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司法工作优势,围绕棚户区改造进村入户发动宣传,使群众认识到棚户区改造的最终目的是使人民群众受益和改变城市形象,并从百姓的利益出发普及棚改签约政策。同时积极调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配合开展宅基地确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开展“人房地”三清调查工作,为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切实做好“人房地”三清工作,全面摸清我局负责的灵山镇群山村委会人口、房产、用地的基本情况,完善土地管理,确保土地的节约、集约、可持续利用,我局迅速组织12名工作人员组成6个工作小组,走访调查,宣传发动群众,以人查房、以人查地的工作思路,累计核查1430户村民的基本情况,对每一处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编号,拍照确认,并在航拍图上实施注记,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完善相关材料并完成系统录入。三是继续实行重点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推进市政府储备地(灵山镇)项目,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抓好征地、重点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等问题。四是领导亲自带队参与拆违工作,我局主要领导作为法律服务保障组组长,带队参与灵山镇东园村等多处的拆违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性地表达诉求,实现和谐拆违。

2、积极投身“双创”工作。一是做好挂钩点“双创”巩固提升工作。年初开始,我局每日不间断派出干部参与社区巡查,配合做好问卷调查工作,巩固提升“双创”成果,截至12月底已派出巡查干部533人次。二是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区“双创”指挥部的部署,在和平大道与海甸六东路交汇处,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截至12月底先后出动志愿者456人次,在交通路口协助交警引导行人、电动车按指定路线进行过马路或红绿灯路口,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让“文明出行从我做起”理念落到实处。

3、落细落小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大致坡镇昌福村委会龙溪村,走访冯所义、冯学道、洪涯三名帮扶对象的家庭, 仔细聆听帮扶对象的诉求,了解其生产和生活的真实情况,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紧扣发展路子,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给每户贫困户拟定可持续的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档案,一户一册,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4、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服务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认真做好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12月底全区法律服务所代理各类案件51件,代写法律文书20件,为7个村委会和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这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纠纷的化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推进美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根据市政府、市司法局先后下发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府〔2016156 号)和《关于印发<海口市司法局关于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施方案>通知》(海司〔2016189 ), 明确了构建“市、区、镇(街)、村(居) ”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其中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实体平台需于 2017 年完成建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印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海美府办〔201758号),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列入2017 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并列为 2017 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142 万元,2017 年计划安排资金 136 万元。为加快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现已与海南潮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选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45号骏发名宇一层(平面图轴线20——27除楼梯部分)408商铺作为海口市美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业务用房。今年10月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录法律辅助人员2名,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充实了人才资本。中心已于1211日正式揭牌运行。

(三)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强化所所联合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整体效能,有效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积极促进辖区新丰法律事务所、大江山法律事务所两所与基层司法所所所联合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以及人民调解等多方面工作全面联合结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所法律优势与基层司法所的地缘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创建现代化文明司法所活动为主线,改善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和人员配备,2017年美兰区司法局三江司法所、大致坡司法所被评为第四批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及时全面地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收集到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明确专人负责调解,重大纠纷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可能引起上访和发生群体性的案件,由出现矛盾纠纷的乡镇(街道)进行跟踪和督促。截至12月底共调解民间纠纷849件,其中调处成功813件,调解成功率达95.8%。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1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件共160人,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176月白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3、做好重点时期的维稳工作。为加强重点时期基层社会稳定,我局要求各司法所在春节两会、国庆中秋、十九大会议期间等重点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加强矛排工作,认真安排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防线作用,全面排查、严格控制、妥善调处。做到调处在前,掌握矛盾纠纷化解主动权。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调处。同时突出重点,重点解决关系社会稳定的纠纷。将拖欠工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影响社会稳定、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列入排查重点,及时介入,寻找突破口,做好维稳工作。

(四)强化科学规范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提高

1.挂牌成立社矫管理局,实现社工全部覆盖。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落实社区矫正改革任务,我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区编办于523日下文同意设立海口市美兰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在区司法局加挂牌子,不增加人员编制,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成立,是我区加强社区矫正监管、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社区矫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另外在人员编制方面,今年10月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我局再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新增招录16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其中2名社工安排在矫正局,其余14名充实到各司法所)。现我辖区13个司法所均有2名以上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实现社工全覆盖,有力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

2严格管理,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方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另一方面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的监管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每周进行一次电话联系,每月至少到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家中走访一次。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行为动态;另一方面每月按照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评,从而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做好节假日或特殊时期的走访帮教工作。

截止至12月底,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10人,矫正期满解除936人,现监管174人。其中男性147人,女性27人;未成年人3人,成年人173人;缓刑169人,假释5人,其中被宣告禁止令2人。从数据分析来看,我局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数据呈逐年上涨趋势,2015年底我局监管社区矫正人员153人,现在我局已监管社区矫正人员180人,较往年达13.7%增长率。

3、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帮教成效。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通过开展摸查活动,进一步掌握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二是加强和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并发挥村(居)安置帮教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现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我区的安置帮教工作。截止至12月底,共登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83人,帮教刑满释放人员83人,帮教率100%,安置刑满释放人员74人,安置率89.2%

4、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中华传统文化集中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市司法局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在市司法局指导下,本年度我局已对全部在管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开展七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中教育活动。教育队伍由监狱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讲师团组成,教育以各区司法局为单位,每月采取课堂化集中教学,同时辅以开展主题学习会、撰写心得体会、定期组织交流学习等方式进行,以此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践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改过迁善、遵规守纪。

5、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召开的“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进会暨监管安全动员会”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郑学海厅长在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进会暨监管安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我局迅速部署工作,高度重视监管安全问题。一是要求各司法所组全面组织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训戒会议。各所重点强调了“春节”、“两会”、“中秋、国庆”和“十九大会议”等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要遵纪守法,随身携带定位手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禁未经司法所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辖区范围。二是要求各司法所在两节前对社区矫正人员一户一走访。各司法所以逐个家访方式,深入家中了解辖区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生活、工作及家庭等情况,并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监护人积极配合监管,确保社会稳定。三是向科技借警力,灵活应用手机定位开展监管工作。各所严格落实手机定位录入工作同时,也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每日固定查看定位人员位置动态,同时不定时电话抽查实际位置,严防脱管漏管问题。

6、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工作。为了严格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逃避刑罚执行,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省厅、市局领导指示,我局迅速与中国移动海口分公司对接工作,完成在管人员定位工作:同时要求各所确保手机定位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尽快完善在管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截止12月底,现已录入海南省社区矫正信息系统176人,录入率100%,订购人数176人,定位订购成功率100%,有效将手机定位工作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随时查看社矫人员行动轨迹,谨防脱管漏管问题发生。

(五)深化法治美兰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1、制定法治宣传工作要点。依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4月份,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美普治办〔20172号)印发全区相关单位,该文件从六大项18小项工作着手,针对“创文”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指导性意见。

2、开展“法律集市暨‘双创’在行动”宣传活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切实提高市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做好“创文”工作巩固提升,为海口“双创”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法律六进”的方式,结合科技“三下乡”、禁毒、“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大集市”等主题,在灵山镇农贸市场、白龙北路美兰实验小学、人民街道恒大美丽沙双创音乐广场等地开展55场集中宣传活动。共分发《法律进社区读本》、《法律法规便民服务手册》、《生活法律常识普及读本》、《青少年以案学法读本》、《法律进社区》等法律读本近110000余份,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群众对法律基本知识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守法维权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开展“‘双创’法治讲堂律师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以“禁毒教育进校园”、“法律明白人”、“校园欺凌”为主题,利用所所联合平台邀请专业律师,在全区学校、社区开展专题宣讲8场。图文并茂的授课,深入浅出的讲解,使辖区居民、在校师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增强了自身拒毒,防毒意识,更深入认清万恶毒品对社会、家庭、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提倡“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构建无毒社区,无毒校园,营造和谐、安定的社区环境。同时,针对基层工作者的讲座,把法律融入基层干部的思想和内心,使大家对法律知识和涉法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助力于今后的各项工作,让更多的基层工作者成为“法律明白人”。926日,联合区委宣传部在美兰区政府一楼报告厅开展《民法总则》法治讲座,对象为全区副科以上干部,主讲人是海南大学石冠彬教授,广泛宣传了“民法总则”的内容与亮点,带来了积极的宣传效果。

4、开展“我学法 我受益”法治文艺演出活动。56日下午,由海口广播电视台《看法》栏目全程参与策划执行,海口市司法局、海口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海口广播电视台节目制作中心携手美兰区司法局、群上居委会承办的“我学法·我受益”法治宣传教育进万家活动走进美兰区白龙街道群上村舞台。活动内容包括歌舞表演、互动游戏、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便民服务等,现场热闹欢乐,老少皆宜,吸引了近千名群众驻足观看。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物件2000余件(本),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1人次,接爱群众健康咨询33人次。

5、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调研或申报工作。413日,省司法厅法宣处刘京处长一行人员到演丰镇演东村委会就“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人员对演东村委会在民主法治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对其中某些不足提出了建议。118日,根据海口市司法局、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海司﹝2017155号)的精神,我局联合区民政局推荐海甸街道新安社区居委会为第五批“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单位。目前正在指导社区做申报检查的准备工作,并已在美兰区政府公开网站进行申报公示,公示于1122日结束。

(六)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便民

截止至12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36件,其中民事679件、非诉讼395件、刑事158件、行政4件,接待来电3536人次,接待来访2317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

1、法律援助调解前置,维护“双创”工作中的鱼水之情。“双创”工作至今,我局耐心接待过8起“双创”相关的法律咨询,涉及对“双创”执法存在粗暴不文明或强拆乱搭建、强扣物品等行为的不理解想起诉政府部门,对该类来访咨询给予热情接待和法律解释及劝导,打消群众上访和起诉政府念头,引导他们通过其它正当途径解决,避免和化解矛盾,维护了政府部门形象,有力配合双创工作开展。

2、注重法律宣传,提高法援影响。强化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援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强化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积极组织开展“绿岛法援—助力脱贫攻坚”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等16场次。深入乡镇和街道社区开展法援宣传,邀请律师为辖区群众举行法治讲座。

2、推行便民举措,打造便民窗口。加强窗口管理,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探索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抓住重点,突出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了解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法律援助需求,不断完善在信访、劳动仲裁、人事、法院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联系点制度。

3放宽审查标准、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援范围。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相关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从1270元调整为1430元。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归侨侨眷等五类群体和工伤赔偿、拖欠工资、家庭暴力、见义勇为等类事项,一律不进行经济困难状况的审查。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积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伤等的法律援助工作。

4、加大非诉讼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健全各个法援工作站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化解矛盾。对案情简单、相关材料不足的法援案件,进行优先调解。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上半年指派工作站办理非诉讼调解案件15宗,调解成功率100%通过非诉讼调解,受援人的合理诉求得到维护,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5、完善对接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建立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制度,法援律师参与信访接访和信访矛盾化解制度,法律援助与信访、人民调解工作对接制度。积极引导涉访群众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减轻政府压力。通过主动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方便受援人申请的同时,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如海口豪威麒麟大酒店的近百名员工,因酒店方非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到省市政府进行上访,区法援中心得知后,指派律师介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现律师整理完毕75名劳动者的仲裁材料,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七)着眼提高干部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一是制定印发《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共开展集中学习22次,其中全体集中学习11次、党组学习6次、党支委学习10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两次,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完成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党委有关最新调整党费交纳标准文件要求,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认真做好党籍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2、改进作风,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 2017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以和下属单位和各所、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层层抓落实。二是严格坚持党员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个季度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并按要求做好记录,上报区纪委。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我局充分利用局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上级有关廉政方面的会议精神,及时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我不是潘金莲》等教育片。通过开展“廉洁家庭建设”活动将领导干部爱岗与爱家结合起来,增强领导干部及家庭成员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配偶及家庭在防腐促廉中的重要作用,共同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3强化干部业务培训。2017年度我局组织干部积极参加省、市和我区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共计31次,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群众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美兰区司法局被评为2016年度海口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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