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35-9/2022-00509 分类: 规划计划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美兰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和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创新服务,提升职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主要成绩

(一)突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发挥

1、全力服务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我局以“科学发展管理年”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抓好征地、重点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等问题。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抓落实、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在灵山镇、演丰镇、流水坡旧城区改造项目工作中,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精干力量驻扎灵山镇旧城改造指挥部、上贤(沙亮)片区的征地拆迁的法律组,提供法律服务,并努力做到“四个靠前”,即靠前预控、靠前进行法律宣传、靠前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靠前调处矛盾纠纷,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二是领导亲自带队参与拆违工作,我局主要领导作为法律服务保障组组长,带队参与演丰镇临空产业园、演丰镇曲口村、海甸一东路乱搭建、灵山镇绿地项目、灵山镇南排村等多处的拆违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性地表达诉求,实现和谐拆违。三是重点加大对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安全生产等易引发社会矛盾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美兰机场二期工程征地、海口演丰观光农业区(苏民片区村庄改造项目)和琼山大道延长线土地征收新增部分重点项目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下基层,多次走访业主,召开座谈会,了解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发展。

2、积极投身“双创”工作。一是做好挂钩点巡查工作,“双创”开始至今,我局每日不间断派出干部参与社区巡查,安排专员配合街道联合执法工作,目前,已派出巡查干部1840人次,劝导制止电动车乱停放2765起,清理小广告2250张,整治占道经营1690宗,对“门前三包”不达标的商铺进行规范2545起。二是配合区创文组完成创建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同时给辖区各司法所印发《关于发动网格员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调查问卷〉内容作补充说明的通知》,要求各司法所长联合各社区发动网格员走家入户做工作的时候,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调查问卷》的一些内容作好说明。

3、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服务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认真做好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区法律服务所代理各类案件96件,代写法律文书86件,为54个村委会和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这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纠纷的化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 “法惠百姓,服务万家”活动促“双创

根据《海口市“双创”工作美兰区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通知要求,美兰区“双创”工作指挥部法律保障组办公室设于我局。依据法律保障组的工作职责,我局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1、开启“所所联合”新模式,组建法律顾问团提供专业服务。根据“海司〔201553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局下属13个司法所与大华园律师事务所等8个律师事务所于61日下午进行了《“所所联合”协议书》签订仪式,开启“所所联合”新模式。“所所联合”工作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成立律师法律服务团,为基层单位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基层干部群众解决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双创”开始后,我局迅速从联合律所中抽取精锐力量,与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区政府法律顾问一同组成“双创”区法律顾问团,参加区双创办重大活动和列席重要会议,并提出有关司法意见和建议。同时,在辖区107个社区居委会与村委会完成“法律顾问”牌上墙工作,方便民众联系咨询律师。据统计,“所所联合”以来各司法所结对律师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宣讲等工作75次,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普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2、开展“法律集市暨‘双创’在行动”宣传活动。制定“法律集市暨‘双创’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计划表,计划每两周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后改为每周一次),在十三个镇(街)巡回举办。自828日在海甸三西路开展首轮宣传活动以来,目前已在海甸三西路、文明中路文联路口、海府路龙岐村路口等多处开展共计15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物资9800份,覆盖42千人。活动现场设置 “法律咨询点”,安排专业的律师接受民众的各类涉法咨询;准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资料和物件;穿插进行“双创”知识有奖问答环节,调动民众积极性,达到广泛宣传法制知识、提高居民对海口市“双创”的知晓率、支持率的目的,进一步号召和带动了大家树立起“海口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中来,为进一步做好海口的“双创”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海口广播电视台“双创”频道、法制时报、海口网、海口广播电台等媒体对该活动进行了采访。

3、开展“‘双创’法治讲堂 律师以案释法”宣讲活动。519日在三江镇开展首场“‘双创’法治讲堂 律师以案释法”活动以来,我局结合“双创”工作已组织了8场宣讲,受教育1600人次。宣讲围绕市容市貌整治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秩序等主题,通过以案析法、浅显易懂的方式,引导、教育基层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监督管理村居社会事务的能力。918日在白龙街道开展的活动,市局律公处陈振涯处长带着海口电视台“看法”栏目拍摄组及海口晚报记者到现场进行采访,群众反映良好。

4、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双创”工作。我局坚持每周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广播宣传“门前三包”内容,营造“双创”工作的浓厚氛围。在重点节假日,如“十一”国庆假期前夕,为给演丰镇红树林景区营造节日旅游的好秩序、好氛围,宣传车开进了红树林景区。宣传车利用高音喇叭,通过普通话、海南话双语向演丰民众和游客进行重点宣传。经过三天巡回宣传,向红树林周边村民约1600人次,游客近万人普及了“双创”相关知识,使村民和游客对“双创”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得到大幅度提升。

5、“双创”法制宣传喷绘走近千家万户。一是更换了法治廉政文化广场原有的5个宣传栏的内容,新增《海口市“双创”基本知识》、《海口市“双创”指挥部致海口市民的一封信》、《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和《海口电动自行车“八不准”》四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在城区47个社区居委会都设有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截至目前,已制作并张贴法制宣传栏47块。三是制作了100多条的法制宣传标语(含“双创”宣传),并通过各司法所发至各社区悬挂,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双创”知晓率。

(二)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

20154月我局被评为海口市2014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同年3月我局下属白龙司法所被海南省司法厅命名为第二批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重点做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等时期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纠纷的专项排查,及时全面地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329件,共调解民间纠纷1329件,调处率100%,其中调处成功1282件,调解成功率达96.5%。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10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3件共383人,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23次共46,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助力“双创”。自开展“双创”工作以来,各级调解员调处涉及与“双创”相关的社会矛盾纠纷134宗,调处成功134宗,调处成功率100%。积极做好“双创”相关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双创”相关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大纠纷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对可能引起上访和发生群体性的案件,由出现矛盾纠纷的乡镇(街道)进行跟踪和督教,牢牢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

3、继续完善诉前人民调解工作模式。为继续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我局坚持“四抓四促”,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实现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抓程序规范,促工作效能提升;二抓调解成效,促为民宗旨落实;三抓宣传引导,促良好氛围形成;四抓培训学习,促整体素质增强。全年驻区法院调解室已受理案件51宗,成功调解38宗。案件类型囊括了房屋产权纠纷、劳务纠纷、合同纠纷等,调解成功的案件无一例强制执行,无投诉、无上访,案结事了的效果十分明显,达到了止讼息纷的目的,实现了诉讼效益最大化。

4、强化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扩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我局积极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人民调解在化矛盾、促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为社会所知晓,为群众所支持。累计宣传报道30人次。

(三)强化科学规范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提高

1、严格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质量。严格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措施,规范执法文书、工作台帐和矫正人员档案,着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意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威慑力。我局白沙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陈某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不上交思想汇报,电话关机等不服从监管情况,我局分别对其做出三次警告处分后其仍不改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向原判法院建议对其撤销缓刑。2015914日原判法院做出对陈某的收监执行裁定,现已收押于琼山监狱。截止至12月底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52人,矫正期满解除699人,现监管153人。其中男性137人,女性16人;未成年人5人,成年人148人;缓刑147人,假释6人。

2、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一是多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知识考试,帮助他们进一步树立学法、守法意识;二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传统文化教育活动,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围绕十句经典学习《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一封信》,并撰写心得体会,让参训的社区服刑人员受到了传统文化的心灵洗礼,帮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顺利回归社会;三是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双创”活动,增加其社会责任感,各司法所多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双创”公益劳动、“双创”宣传活动、“双创”问卷调查等活动,让矫正人员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真正教会他们奉献社会,回馈社会,切实感受到作为一名合格公民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助力“双创”,为创建文明海口、美丽海口出一份力量。

3、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特赦工作,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人员特赦工作,根据国家特赦令规定的特赦条件和范围,逐个排查,确保不错一人、不漏一人,从严从细做好特赦工作,甄选出12名社区服刑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市局审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对这12名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后,我局及时向12名特赦人员进行解矫宣告仪式,集中宣告《特赦裁定书》及《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并开展法制教育,确保他们回归社会后遵纪守法。

4、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帮教成效。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通过开展摸查活动,进一步掌握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二是加强和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并发挥村(居)安置帮教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现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我区的安置帮教工作。全年共登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84人,帮教刑满释放人员84人,帮教率100%,安置刑满释放人员76人,安置率91%。。

(四)深化法治美兰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1、制定工作要点,指导全区普治工作顺利开展。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制定《海口市美兰区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美普治办〔20153号)印发全区相关单位,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了指导性意见。全年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5000余份,张贴法制宣传画230张,悬挂法制宣传横幅160条,出动法制宣传车巡回宣传80余次,开展各类法律咨询36多场,制作法制宣传栏内容89块,开展法制宣传图片巡回展18次,送法下乡29次,开展各类法制培训班(含法律宣讲)17期。通过开展一系列的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保障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美兰区被表彰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制定迎检方案,全力做好“六五”总结验收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年,根据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普治办〔201513号)的要求,市普治办会同市人大等相关部门于731日下午对我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总结验收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我局制定了《2015年美兰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并对照工作检查考核的项目准备齐全资料,会议现场通过投影形式,图文并茂地介绍了我区开展“六五”普法的详细情况,获得了考核组的充分肯定。人民街道万福社区与演丰镇瑶城村作为定点察看单位,相关工作也受到考核组一致认同。

3、开展普法宣传,服务并推动“双创”工作的开展。今年来,特别是在开展以“法惠百姓 服务万家”为主题的活动以来,我局多方积极与机关部门、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协同合作,加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的广度和深度,强化了我区公民对各种法律法规的认识,切实提高了公民的法律素养。积极开展了丰富多样的主题普法宣传,如 “交通文明行”、“送法下乡”、“禁毒流动课堂”等,从点到面地对辖区群众作了形式丰富、内容充实的普法宣传。在开展“双创”工作后,围绕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全面、及时地做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方面的工作。

(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便民

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5宗,其中民事738宗、刑事172宗、行政10宗、非诉讼调解285宗,接待来电2806人次,接待来访1913人次。超前超量完成市法律援助中心分解到我区的任务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20153月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2014年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

1、加强宣传力度,促进法援工作常态化。以“三八”维权宣传周、“农民工权益宣传日”、等各类活动为载体,采取普遍宣传与个案宣传、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并积极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扩大法援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法律援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提高宣传效果。在《海口晚报》走进社区活动在白沙门公园启动活动中,为市民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宣传。

2、法律援助调解前置,维护“双创”工作中的鱼水之情。“双创”工作至今,我局耐心接待过8起“双创”相关的法律咨询,涉及对“双创”执法存在粗暴不文明或强拆乱搭建、强扣物品等行为的不理解想起诉政府部门,对该类来访咨询给予热情接待和法律解释及劝导,打消群众上访和起诉政府念头,引导他们通过其它正当途径解决,避免和化解矛盾,维护了政府部门形象,有力配合双创工作开展。为了更好地配合“双创”工作的开展,我局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到低收入群体。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按照标准推进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同时,在区法院、区信访大厅等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公示栏等,安排专业人员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三是拓展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信访、法院、部队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实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受理申请。四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低保人群、残疾人、农民工建立动态数据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的对象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3、加强群团协作,方便群众就近申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和市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党的群团工作。完善基本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法援工作站的组织建设。与工会、教育局、民政、妇联、残联等多部门建立联谊协作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的格局,使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快捷获得法律援助,对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起到法援工作的积极作用。

4、健全法援机构,扩大涉军维权工作。在区人武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由武装干事担任法律援助联系人,为破解涉军维权难题,为军人、军属获得法律援助搭建了一个及时、便捷、高效的平台。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对象全部实行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以解军人和军属及部队后顾之忧。并先后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法律援助进军营”等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的专职人员和社会律师深入军营,开展法制讲座,为部队官兵讲解与他们工作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官兵法治意识,使知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权成为官兵的自觉行为。深入宣传维护国防利益和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六)着眼提高干部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20154月我局被评为海口市2014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

1、深抓作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积极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马上就办,马上就改,从我做起”专项纪律作风效能整顿提升活动、“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等作风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三严三实”为标杆,营造讲规矩、守纪律、树正气、重实干、以上率下、以身作则、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凝心聚力推动改革发展,认真践行“5+2、白加黑”的奉献精神,“钉钉子”的持续发力、攻坚克难精神,“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以及放下身段、快速反应、主动服务的“拍拍看”精神,为美兰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注入绵延不竭的强大正能量。

2、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 村)服务群众工作。积极做好本单位在职党员思想发动工作,引导在职党员主动到社区报到,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及居民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结对社区党组织设计活动载体,开展例如送法下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结对共建活动。主动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情况和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和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4、强化干部业务培训。2015年,我局组织干部积极参加省、市和我区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共计23次,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群众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宣传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一是普法的创新形式不够。普法工作在乡镇、学校等地的宣传面上不够广,在宣传方式和内容上缺乏创新性。二是与其它部门的协调不够。如今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创一个大普法的工作局面,工作中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和协同工作做得不够,很多时候还是单打独斗的形式来开展工作。三是普法经费有限。与其它区相比,我区的普法经费预算还是比较低的,一些大型广告牌、大型宣传活动和升级普法广场很难做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随着工作任务增加,人员配备不齐,制约着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序推进。人民调解队伍结构、层次不合理,以及社工待遇偏低,造成了人员流失,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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