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35-9/2022-00480 分类: 财政公开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美兰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24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    ()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该部分内容涉密,故不予公开。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口市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

2. 海口市美兰区法制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18.8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018.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018.8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018.83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58.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6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18.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7.06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依法治区办、法制办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758.878万元,占87.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11万元,占4.32%;卫生健康支出108.641万元,占5.38%;住房保障支出64.2万元,占3.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14.1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711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主要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0年预算数为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万元,主要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72.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4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23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上调。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9.6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依法治区办、法制办的预算。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5.5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99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上调。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2万元,主要是遗属供养补助标准提高。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7.0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595万元,主要是医疗补助系数有所增加。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4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68万元,主要是医疗补助系数有所增加。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63.1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204万元,主要是医疗补助系数有所增加。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54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预算增加。

三、关于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09.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13.84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8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下降主要原因包括:厉行节约。

(二)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018.83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2018.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7.06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依法治区办、法制办的预算。

八、关于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201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53万元,占50.01%;项目支出1009.3万元,占49.9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7.06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依法治区办、法制办的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海口市法制教育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3.8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0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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