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98-9/2022-00515 分类: 财政公开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17日
名  称: 2017年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文  号: 主 题 词:


2017年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划、计划、方案。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执行就业援助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

(三)负责贯彻执行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辖区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管理。

(五)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全区职称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引进优秀人才政策。

(六)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随军家属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七)依法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荣誉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八)按管理权限负责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因公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九)负责区属公务员的退休审批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核准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审及审批以及区属农民助理技师、技术员评审及审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劳动关系工作。组织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组织企业劳动用工备案;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

(十三)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十四)负责区职业培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工作。依托培训基地承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引导性培训、扶贫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组织所属单位拟定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七)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海口市美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3.    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    海口市美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5.    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    海口市美兰区职业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预算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2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2-3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2-4

5.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5

6.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6

7.部门支出总表(附件2-7

8.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附件2-8

 

第三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336.80千元。其中,收入总计8668.40千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8644.40千元,非税收入24千元,结转下年0千元;支出总计8668.40千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0.79千元,教育支出621.42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8.08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29千元,住房保障支出388.82千元,结转下年0千元。

二、关于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68.40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19.36千元。主要原因在于2017年度预算数以201610月数据为基准,201610月正处于人员工资调整阶段,基本工资有所提高,公务员也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同时事业人员的养老基数也提高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0.79千元,占20.43%;教育支出621.42千元,占7.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8.08千元,占66.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29千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388.82千元,占4.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预算数为1770.79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8.91千元。

2.教育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621.42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4.11千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8.08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6.78千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29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28千元。

5.住房保障支出388.82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千元。

三、关于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786.70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5276.26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10.45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千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0千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20千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千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关于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7336.80千元.

七、关于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人社局2017年收入预算8668.40千元,其中:上年结转0千元;经费拨款收入8644.40千元,占99.72﹪;政府性基金收入0千元;专项收入0千元。

八、关于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人社局2017年支出预算8668.40千元,其中:基本支出5786.70千元,占66.76﹪;项目支出2881.70千元,占33.2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区人社局本级、区社保中心、区农保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职业培训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74.90千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千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70千元、政府性基金0千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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