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26-0/2022-00911 分类: 公文直通车    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布机构: 美兰区农林局 发文日期: 2011年03月02日
名  称: 美兰区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美兰区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美兰区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区瓜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农药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力度,强化冬春瓜菜生产基地源头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冬季瓜菜产销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好豇豆等冬季瓜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程监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监督管理制度化,确保豇豆等冬季瓜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区政府成立冬季瓜菜质量监管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何国英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谢式文和区农业局局长蒙绪柏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美兰公安分局、美兰工商分局和四个镇政府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农林局局长蒙绪柏兼任主任,区农业局副局长李恩文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导组,负责督导各镇冬季瓜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组:组长:李恩文,组员:林照群、庄映,负责督导灵山镇、演丰镇;

  第二组:组长:林绍李,组员:陈涛、王连环,负责督导三江镇、大致坡镇;

  第三组:组长:王林,组员:林照群、韩春定,各镇农业办各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及宣传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全区冬季瓜菜生产基地100%纳入整治范围,使其达到国家行业有关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冬季瓜菜产品100%纳入监测范围,全面建立严格的准出制度,瓜菜产品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凭证出岛或上市。

  (三)农药产品100%纳入监测范围,全面清查收缴禁用农药。

  四、工作内容

  (一)瓜菜产品检验检测落实到源头。摸清豇豆等豆、瓜类产品生产基地分布情况及检测站点分布情况,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瓜菜产品质量事件。利用检测仪器设备,组织专业人员重点对冬季瓜菜收购点进行定性检测,做到各镇主要瓜菜收购点要100%检测,检测合格产品方能出具合格证明。对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豇豆等瓜菜产品一律不准出岛或上市销售,违者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二)加强生产过程的指导和监管。指导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禁止超标使用农药,严格掌握采收安全间隔期。并对生产过程记录,记录生产地点、责任人、农药等生产资料使用、采收日期、产品流向等,实行生产全过程监控,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三)配合开展农药经营市场整治行动。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以防治瓜菜病虫害用药为重点对象,以豆类、瓜类主产区周边农药代销零售点为重点区域,坚决查处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水胺硫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农资购销台帐管理制度,做到购药有凭证,卖药有记录,出现问题可追溯。确保我区冬种瓜菜生产农药使用安全。(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公安局、区商务局、各镇政府)

  五、经费保障

  为确保这次专项监管工作顺利进行,区财政保证对农药专项整治、宣传、培训、检测网点建设等各项监管工作经费及时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订方案、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把保证我区冬季瓜菜质量安全、平稳销售、放心消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认真做好瓜菜产品检测、冷库储存、收购差价补贴和运销补贴等有关应急方案,发挥冷库作用,加强收储和运销,想方设法减轻农民经济损失。

  (二)落实属地管理,启动问责制。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政府对本辖区冬季瓜菜质量安全负主要责任,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做好冬季瓜菜产销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行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启动问责制。

  (三)明确监管职责,加强检查督导。强化统一指挥、归口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和责任,统筹安排,加强沟通与合作,促进综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切实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区财政局要做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经费核算,确保整治经费足额落实到位。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及时深入各镇督促检查抓落实。各镇、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督查督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重点,重点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加强重点监控,抓农药源头治理。请求市相关部门加大国家违禁农药清查收缴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水胺硫磷等高毒农药或在低毒农药中掺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对所有销售农药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实行“五不放过”措施,即:“证照不齐全不放过,基本情况(进、销、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农药不下架不放过,问题农药不封存不放过,消费者投诉未处理不放过”,杜绝问题农药在市面上流通,确保农药市场销售安全。

  (五)强化检测,严把“上市关”、“准出关”。一是各镇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站点要按有关要求,完成检测监管任务,做好本辖区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重点加强对瓜菜产品的检测把关工作,确保全区冬季瓜菜集中产区100%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强化冬季瓜菜购销点质量安全自检能力建设,强化冬季瓜菜收购环节检测把关力度,确保我区豇豆产品100%纳入监管范围。三是对检测超标的产品,严格执行就地销毁,绝不姑息。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科学用药水平。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媒体,大造声势,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披露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善于把握媒体宣传的主导权和权威性,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销售、消费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农民科学防治瓜菜病虫害,重点开展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以提高广大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技能。抓好检测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检测人员水平。

  (七)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各镇政府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每周一以书面形式向区专项整治办公室通报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各镇农业部门每天下午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便汇总上报市农业局。各镇、各部门要将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区农林局汇总。

  201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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