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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5-2/2022-01018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美兰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3年12月13日
名  称: 美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考核制度
文  号: 主 题 词:


美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考核制度

  一、各科室应指定专人每周对本处室形成的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就是否及时、完整、规范报送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抓好信息审核、信息编目、送交、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各科室信息报送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开展。 

  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 

  四、对因不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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