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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5-2/2022-01015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美兰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3年12月13日
名  称: 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文  号: 主 题 词:


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一、各科室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要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检索、查阅政府信息。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办理工作,要健全接待、办理程序,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规范程序,由申请人出示身份证件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受理,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办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按照规范程序办理交接手续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报受理中心。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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