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商会:
你们提出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商会”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成立条件,同意成立登记,通过章程,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60108MJ0A13918U),法定代表人:王涛。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并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二、社团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三、社团的重大活动必须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接受指导监督,每年5月31日前要进行年度检查,变更社团名称、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等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