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25-2/2022-00692 分类: 规划计划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美兰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4年11月28日
名  称: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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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加强基层自治和社会事务管理,积极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努力推动助老服务,以开展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大局、促进和谐,有力推动了全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民政行业新形象

根据区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我局精心组织,积极筹备,全面动员部署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必学内容,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从每位班子成员带头做起,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征求意见与面对面谈心交流相结合等方式,做到边学边查边改。

一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区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建章立制。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民政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美兰区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着重解决的问题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二是多管齐下,强化学习效果。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把深入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到学得系统、学能深入、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一是学。制定了《美兰区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表》,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内容,提高理论修养,增强理论的知道作用。二是议。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要求活动对象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畅谈自我学习体会,分析他人学习心得,引导党员、干部在讨论中深挖内涵。三是听。通过发函征求、召开座谈会、上门听取、下去倾听、蹲点交流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建议,力求做到不留盲区,全面了解、认识自身。

三是强调理论结合实践,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教育实践活动融入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时刻警醒自己。抗击台风“威马逊”和“海鸥”中,我局全体干部连续两个多月奋战在抗灾救灾一线,双休、节日没有休息,没有一个党员干部请假,没有出现无故迟到、早退,任劳任怨。在救灾救济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事迹和工作积极分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检验,也从另一方面通过活生生的实践对党员干部进行了教育。我局在这次抗击超强台风“威马逊”工作中,被海口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二、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扶困访贫”活动

(一)深入调查,展开慰问。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在2014年春节来临之际,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专项慰问活动。一是向城市低保户发放2014年春节节日补助金300元/户)1845户,55350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2014年春节节日补助金300元/户)1626户,487800元;向农村五保户发放2014年春节节日补助金300元/户)共计发放584户,175200元;向孤儿发放2014年春节节日补助金(300元/人)30人,9000元。二是向城市低保户发放2014年春节生活补贴(300元/人) 3582人,107460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2014年春节生活补贴(200元/人)3939人,787800元;向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发放2014年春节生活补贴(200元/人)576人,115200元。三是为全区孤寡困难老人214名发放粮油等食品,为老人举办“年夜饭”活动。四是向全区优抚对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发放春节补助1073500元;走访慰问17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8800元,采购春节慰问物资383500元。给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带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举办情暖回家路活动。为感谢那些在工作岗位上默默为美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们,在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区委、区政府于大年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日三天,每天用三辆大巴沿着东线、中线、西线免费将在美兰区务工者送回家。该活动自1月22日启动,1月29日结束,共计送300多人返回省内各市县。活动首先通过新闻及网络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务工者知晓政府为务工者提供的温暖服务。而后组织开展现场送票活动,同时开通咨询报名电话热线,接受那些因工作而不能到现场报名领票的务工人员的报名。第三是组织车辆安全地将务工人员送回家。活动组织者还随车提供了水、面包、饼干等小吃,同时每一辆车都安排一位志愿者随行,在路途上为务工者提供服务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三、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一)落实好双拥各项工作,继续巩固和促进双拥工作成果。我局始终坚持“弘扬传统、增强团结、促进发展”,认真做好双拥工作各项法规政策的落实。一是切实为部队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排解后顾之忧。一年来,我区共为部队解决子女入学困难12人,安置军转干部4人,安置随军家属1人。二是积极支持部队建设。一年来,在我办的积极协调配合下,共向驻区部队拨付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训练及军需经费467.255万元。三是加强国防教育。今年清明,组织美兰区机关干部、三江镇机关和村干部、中小学生、群众以及部队官兵300多人,集中在苏寻三乡人民革命烈士碑前举行祭奠活动,深切缅怀为祖国解放事业而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们,寄托对他们深深的哀思。四是积极开展共建工作。协调驻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92261部队与仙鹤村结成共建对子。共建部队给仙鹤村赠送一套价值7万多元的健身器材。此外,部队还组织40多名官兵到仙鹤村和仙山村,与镇干部、村民一起清除村中垃圾、杂物,共同为美化村容村貌出力。五是军民共抗台风,彰显军民鱼水情。“威马逊”和“海欧”期间,驻区部队主动作为,积极响应,出动大批官兵和车辆,转移受灾群众,清理城区、农村道路垃圾,为灾民运送救灾物资,并拨出专项资金购买大米、食用油、面等物品慰问受灾群众,为我区抗台救灾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积极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一是做好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接收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220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58人,农村退役士兵62人。二是为使城镇退役士兵全面提高自主择业的能力,组织105名退役士兵参加省、市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三是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资金。一年来,共发放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3670980元,5142人次;发放参战参试人员补助810240元,2530人次;发放伤残人员抚恤金3095999元,3165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254460元,642人次;发放军人军功奖45300元,98人次;发放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准224525元,928人;发放老党员提高补助标准4320元,56人;共发放死亡丧葬抚恤补助56人,255050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886950元,325人。发放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36150元,867人次;发放60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47060元,360人次。发放优抚对象定额医疗补助57.39万元,912人。四是积极做好节日慰问工作。春节期间共发放各项春节补助1151410元,其中发放区拨优抚对象春节补助569500元,1139人;发放区老党员春节补助12000元,40人;发放优抚对象市政府物价补助77910元,1113人;发放市政府春节慰问金492000元,1091人。发放新中国成立65周年优抚对象节日补助405人,403400元,老党员51人,51000元;共发放优抚对象中秋、国庆节日补助772100元,1103人;春节、八一等节日期间共走访慰优抚对象和老党员27人,8300元。同时,为使全区优抚对象欢度春节,我们还购买了节日慰问物品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五是积极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一年来,共解决优抚对象三难人数44人次,31.50万元,其中生活难17人次,2.89万元;医疗难12人次,2.11万元;住房难15人次,26.50万元。六是积极做好全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实施工作,目前完成112座零散烈士墓的修缮和演丰地区人民革命纪念园、苏寻三乡人民革命纪念亭的修缮工作。

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谐社区创建成果

(一)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今年是我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任务重大的一年,按照年初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开展系列扎实的社区建设活动。一是做好社区居委会成员新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发放工作。二是积极改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结构,今年上半年选拔了一批素质高、年龄适中的人员及时补充到缺岗的社区,提升了社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三是选派局分管领导参加区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村务公开工作。按照区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刻制了106枚行政村(社区)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建立健全了全区53个村委会和53个社区居委会的村(居)务监督机构,与区纪委监察局一起对全区村级组织一把手(主任)进行了村务监督业务培训,加强了村务公开工作。

(二)推进社区标准化建设工作,巩固和谐社区创建成果。

根据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美兰区 2014年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方案》,以“五个一工程”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化我区标准化社区建设。一方面狠抓《美兰区标准化社区建设考评标准(试行)》落实,一方面在实践中修改完善考评标准,以更加符合我区社区标准化建设要求。通过标准化社区的建设来推动社区和谐发展。2014年我区五个单位分别参与了2014年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街道及社区的评比,并顺利完成迎检工作,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高度认可。

同时,为将和谐社区建设扩大到每一个社区,根据《海口市民政局关于上报2014年申报和谐社区创建达标单位名单的通知》(海民发〔2014〕70号)文件要求,我局已报送12个居委会作为我区2014年和谐社区达标创建单位,并已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到相关街道,要求各相关街道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高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做好年底迎接市和谐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以圆满完成2014年的创建工作任务。

(三)落实为民办实事事项

今年区委、区政府将建设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列入为民办实事事项中,为了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从三月份开始对我区没有达标的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查摸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海口市美兰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实施方案》,拟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区城市社区居委会场所的建设改造。2014年拟建设10个项目均已动工建设,预计年底前能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根据省市关于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区三江镇道学村委会(罗官园村)和大致坡镇金堆村委会(乌石村)被省民政厅列入“海南省2014年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名单”。作为全省首批农村社区示范点,我局遵循省市文件要求,坚持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经济全面发展的新型农村社区的高标准,全力推进项目进程。

五、积极开展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力推进“人房两清”工作

从全市、全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网格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需求,全力推进“人房两清”工作。目前,我局已完成城区9个街道47个社区37238栋楼、213757间房屋和42.7101万人的信息采集和录入,为海口市网格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为各街道全面掌握网格内的流动人口、老龄人口、困难群体、安全状态等情况提供了高效的途径。为开展网格门边服务,将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延伸到网格内的“最后一公里”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推进社区专网网络建设

街道、社区居委会内部局域网络建设是进行“人房两清”的关键环节,也是我区社区建设的薄弱环节。今年3月份以来,社区管理中心借助社区改创的良好契机,整合市、区资源,全面推进社区居委会网络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3月份,在配合市改创办下拨116台电脑到各社区的基础上,社区管理中心积极与市信息中心协调推进47个社区居委会的光缆铺设、融接工作,完成44个社区居委会的光缆铺设和融接工作。同时,与海口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洽谈签订社区局域网连接合同,完成44个社区的内网连接开通工作。为信息的录入和管理,网格化门边服务及社区其他服务事项的开展提供了网络化支持。

(三)注重实效,积极组织开展网格门边服务。

按照市改创办《关于印发海口市社区网格员第一批门边服务事项的通知》(海改创发[2014]49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网格门边公共服务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精细化的公共服务,增强居民幸福感。全区网格员利用网格巡查、走访慰问等契机,主动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398人次、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办理服务486人次;提供医疗救助服务198人次;提供失业救助服务187人次;提供残疾帮扶服务105人次;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1662人次。

除了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之外,网格员通过印发便民联系卡、网格员名片等方式,畅通居民诉求渠道,使居民有困难及时向网格员反映,网格员及时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向上级部门反馈;重点关照网格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定时走访慰问;有针对性的为群众释疑解惑;“威马逊”和“海鸥”台风中,全区网格员积极转移困难居民,帮助居民清扫垃圾、疏通道路、协调解决没水没电等难题,切切实实赢得了居民的高度认可。网格员多元化的贴心服务,把便利带到了居民家中,让居民生活舒心、顺心,增强居民归属感。

六、加强老龄服务工作,提高为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根据省老龄办《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管理方案》的要求,按时制发优待证,同时从7月开始,全区启用新的优待证。截止到10月底,共办理优待证6000多份。二是准确发放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截止到9月,共给662人次百岁老人发放了198600元“长寿保健补助金”。三是加强高龄老人补贴发放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本人申请、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张榜公示、社区申报、街道会审复核、区老龄办资金发放的工作程序,严格做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初步审核和审批发放工作。坚持按季度申请,每两个月通过银行网点实行“惠民一卡通”社会化发放,杜绝迟发、挪用、侵占等违规现象。截止到10月,新受理高龄补贴1559份,全部实行网上“三级联动”审批,共给10227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13111104元。截止2014年10月20日,我区10593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参加了认证。四是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年继续做好243位“三无”老年人及特困老年人的无偿服务工作,共服务6.3万多个小时。五是做好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按照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今年美兰区计划完成11家农村幸福院、4家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4月份,完成演丰镇瑶城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全省农村第一家幸福院示范建设项目,并成功举办了全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会。另一家列入示范性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的是灵山镇红丰村委会农村幸福院,正在筹建当中,明年可投入使用。其余的9家基础型农村幸福院正在改建当中,预计年底完工。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将完成演丰镇瑶城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大致坡镇乌良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灵山镇新琼村委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大致坡镇大东村委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开始筹建,明年可完工并投入使用。

七、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权益

一是做好低保核查及发放工作。今年来,我局将常态工作与交叉检查相结合,加大清查“违规纳保”及“应退未退”力度,严把城乡低保进出关卡。一方面发动各镇街、农场自查自纠,对各自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摸底,将不符合低保的对象清退;另一方面制定工作方案,定人定岗定责。依据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抽调各镇街、农场低保骨干进行交叉检查,做到清查不留死角。截至目前,我区在常态管理工作和入户核查工作中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631户,1578人。累计向城市低保户发放2014年参照物价水平补贴66640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2014年参照物价水平补贴386500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0895人次,共计8655709元;发放农村低保金34086人次,共计7601750元。此外,还对50名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实施了救助,按照本科5000元/人、专科3000/人的标准发放救助金226000元,有效解决了低保家庭孩子上学难的问题。

二是推动“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我区共有5间敬老院,其中院内具备100张床位以上的有2家,分别为三江敬老院和大致坡敬老院。另有灵山敬老院、演丰敬老院和咸来敬老院因规模小,床位少,入住率低,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一直处于瓶颈,难以推进,间接影响到三江、大致坡两家敬老院的法人登记工作。为加快我区敬老院法人登记的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省、市两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我中心根据我区敬老院的基本情况,多次与市级民政部门及各镇协调、沟通,将我区5家敬老院进行区别划分,将规模小,床位少,入住率低,发展空间不大的3家小敬老院更名为“五保之家”,继续履行敬老院的职能,但不再进行法人登记工作,我区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以来累计拨付敬老院管理经费633705元;农村五保5199人次,累计拨付2239100元供养金;农村五保死亡34人,拨付丧葬事费63500元。

三是针对美兰辖区孤儿抚养工作现状,我中心健全孤儿申请制度,细化孤儿监管流程,对承担监护人责任的家庭进行回访,慰问。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孤儿抚养金279人次,共计171000元,孤儿抚养金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全面铺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自2013年下半年开展重特大医疗救助以来,我中心严格按照我市下发的《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琼民救助【2013】7号文件精神,对于符合重特大医疗疾病救助的特困户、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实施救助,进一步提高我区医疗保障水平。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534人次,共计3103391.57元,其中农村重特大医疗救助发放94人次,1303180元;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265人次,共计1965597.01元,其中城市重特大医疗救助发放122人次,共计1609400元。

八、以规范服务手段,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开展流浪乞讨工作,全面抓好流浪乞讨宣传、教育引导和救助工作。我局的流浪乞讨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 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定期、不定期上街查找流浪乞讨人员,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困难,促进社会和谐。尤其是在元旦、清明节、国庆及重大会议活动期间,我局工作人员协同专项行动相关单位人员加大了城市主要商业街、车站、农贸市场、广场、大桥下及天桥下等公共场所的巡查力度,局机关共上街排查流浪乞讨人员19次,救助人员共83人次,为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立足热情服务、严格审查、依法登记、事后监督的工作原则,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截至20141029日止,我区登记的社会组织183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78个(2014年新成立登记11个),按行业分类:教育类164个、卫生类4个、文化类1个,劳动类1个、民政类2个、体育类4个,其它2个。登记的社会团体5个,按性质分类:属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三)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结婚登记4152对,离婚登记883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4494份。

九、存在问题

2014年,我区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民政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但也存在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一)低保政策不完善,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核算没有可行的操作办法,对有劳动能力的申请人的隐性就业状况、收入状况难于掌握,低保户的补助额度难于把握。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审批环节过多,“一站式”服务定点医院合同尚未签订。

(三)基层民主建设还相对薄弱,主要体现在村居委会的办公条件还不符合省市文件要求,直接影响基层民主建设的高效开展。

(四)救灾物资储备场所缺乏,致使应对自然灾害时不能以最快的速度调拨救灾物资。

2015年工作安排

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坚定不移地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树立队伍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专项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二、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加大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抽查力度,进一步清退家庭生活水平超标的家庭,使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二是保障全区城乡低保金、农村五保供养金、孤儿抚养金、城乡医疗救助金及临时救济金按时、足额审批发放。三是加强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四是完善全区低保工作考核制度,制定低保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实行低保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以此促进我区低保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发展。四是强对基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畅通投诉渠道,加强与纪检、计生等部门的合作力度,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五是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水平和效率。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是扎实做好零散烈士墓的修缮工作。二是按照新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市政府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通知,做好2014年冬季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三是做好困难优抚对象的慰问工作。

四、老龄工作

一是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和老龄人补助金的发放。二是做好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规范、稳定、发展城区47个社区居家用老服务工作站的建设工作。三是继续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院的建设,完善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院的自我管理功能。进一步完善演丰镇瑶城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各项管理,四是组织安排好“老人节”“敬老月”专项活动

五、双拥工作

一是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区部队活动。二是加大工作和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双拥优抚政策,积极打造双拥工作新亮点。三是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双拥工作,与部队定期联络,及时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协调解决,本着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互惠互利的原则,真正把双拥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帮助部队子女做好入学难问题。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一是优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结构,提升村(居)委会服务群众能力。二是规范社区专职人员管理,完善社区工作者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行为,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和积极性。三是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规范村(居)事务、财务公开内容及程序。五是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和网格化建设,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扩大社区居民自治,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和谐社区。四是继续推进村(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

七、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二是与博德精神病医协调,理顺精神病人救助工作。三是严格执法。认真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扎实推进公益类和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制度。四是依照《婚姻法》规定开展婚姻窗口“争先创优”活动,依法执行婚姻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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