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25-2/2022-00684 分类: 规划计划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美兰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1年12月31日
名  称: 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
文  号: 主 题 词:


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民生保障和民生改善”工作大局,改进作风,创先争优,锐意进取,全力打造民生建设亮点,努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通过全区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积极落实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继续开展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工作。今年,我局开展了全区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工作,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批,根据困难程度分三类按不同比例给予保障,使不同困难程度的家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救助,提高了特别困难家庭的救助金额。一年来城市低保累计新增259户502人301257元;退保603户1254人625571元;农村低保累计新增405户968人529307元,退保687户1756人645939元。二是开展全区低保家庭入户核查工作。组织全区各镇、街道、农场开展了低保家庭入户核查工作,并对入户核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共计抽查438户),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全区各镇、街道、农场完成了对低保家庭的入户核查工作,从源头上堵住了骗保的漏洞,为下一步进行规范化分类施保创造了条件。三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救济金。城市低保方面:向城市低保户发放春节生活救济金2783户,974050元;发放中央一次性生活补贴6288人,943200元;向城市低保户发放春节价格调节补贴6288人,1886400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212人,341660元;发放猪肉价格补贴5444人,506292元;发放2011年物价补贴68391人次,1778166元;审批2011年城市低保金30955户次,68101人次, 1328.87万元 ,月人均补差额195元。农村低保方面:向农村低保户发放春节生活救济金1807户, 361400元;发放中央一次性生活补贴4459人,44590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春节价格调节补贴4459人,891800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488人,246840元;发放猪肉价格补贴3787人,352191元;发放2011年物价补贴48084人次, 1250184元;审批2011年农村低保金19722户次48675人次, 626.43万元, 月人均补差额129元。五保方面:向农村五保户发放春节生活救济金620户,124000元;发放中央一次性生活补贴620人,6200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春节价格调节补贴620人,124000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15人,33825元;发放猪肉价格补贴599人,55707元;发放2011年物价补贴7233人次,188058元;向农村五保户发放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临时价格补贴615人, 61500元;发放五保户生活供养金7235人次, 195.34万元;向5个敬老院拨付管理经费433071元;中秋国庆慰问敬老院五保户89人,发放慰问金8900元;发放孤儿生活抚养金621人次,36.36万元。四是实施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发放城市医疗救助325人次, 135.85万元;发放农村医疗救助468人次, 140.69万元。

  二、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解决灾民燃眉之急

  一是春节期间,转发市民政局下拨救济服装1000套,救济困难群众1000人。采购大米、粮油、腊肠等救济物资130万元,救济困难群众1万户。二是春荒期间下拨自然灾害救助金56万元,其中拨给灵山镇、演丰镇、三江镇、大致坡镇、海府路街道、博爱街道、人民路街道、海甸街道各5万元,拨给和平南街道、白沙街道、蓝天街道、新埠街道各3万元,拨给白龙街道4万元。三是创建海府路街道南宝社区和海甸街道海达社区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已按计划开展各项筹建工作,计划年底全部完成创建工作。四是实行临时救济。截至10月底,发放临时救济金21.958万元,救济困难群众348户、1040人。五是开展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共救助因灾倒房困难群众6户,11万元。六是积极做好灾害救济工作。受“纳沙”、“尼格”台风影响,给我区造成较大的自然灾害,为做好灾害救济工作,我局紧急购买大米1600包,5.6万元,转发市民政局下拨棉被2000张,用于救济台风和强降雨受灾困难群众。

  三、抓好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今年,我局以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区社区建设的工作特点,一是继续创建以振兴社区、君尧社区、新风里社区、龙峰社区等五个社区为“和谐社区”。目前创建工作准备接受省、市民政部门的检查。二是加强社区居委会的规范管理,完善社区的办公条件,今年拟建设二个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楼。我局多次深入各镇、街道对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建设进行调查了解,目前由于选址落实土地比较困难及区财政下拨购买办公用房资金不足,致使此项工作到目前尚未完成。三是落实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的相关待遇政策,年初通过对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的年度考核合格,并按规定完成专职成员生活补贴和正常晋升工资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的制度。年初,我局向区政府报告要求拨给专项资金,修建我区53个村委会的公开栏。组织和培训村委会干部队伍的学习,把我区村务公开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五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推动建立慈善大病救助基金制度,根据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拟筹建一家美兰区慈善超市,目前已经选址,争取年底完成此项工作。

  四、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优抚安置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1、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工作。一是每逢“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我局积极组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开展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和驻区部队活动,召开党政军座谈会,促进军地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努力营造浓厚的拥军优属氛围。二是积极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等各项任务。三是积极配合市双拥办争创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的迎检准备工作。四是驻区部队广大官兵视驻地为故乡,在做好军事训练准备和部队建设的同时,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和文明建设,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如驻区黄金九支队48名官兵到灵山镇俊雅村共建点进行平整村道、清扫垃圾等义务劳动。共平整村道800平方,垃圾10吨,得到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南航部队政治处副主任陈远景大校一行4人到我区演丰镇后尾村进行调研,调研的主题是军民、企业共建文明生态村建设。五是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全区三套班子领导及党政机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旧州镇炮兵团举行的“庆八一军事日”活动,并参观了南航92098部队的战斗机,增强了全区领导干部的国防意识和双拥意识。

  2、积极做好退伍安置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接收安置工作。我局共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181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39人,农村退役士兵37人,10年以上复员士官5人。139名城镇退役士兵中,1人已安置就业,120人已领取自谋职业补助金。二是积极做好复员干部生活困难救助工作。共发放1993年至2000年复员干部生活困难救助补助34人,28.56万元。三是积极做好农村退役士兵的住房救助工作,及时拨付2010年度22名农村退役士兵住房救助补助金20%余款,19.5万元,帮助贫困农村退役士兵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同时,积极做好2011年度农村退役士兵住房救助工作,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31名农村退役士兵住房救助申请上报市民政局。四是积极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今年,共有57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3、积极做好优抚工作。一是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资金。共发放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3292405元,579人;发放参战参试人员补助524440元,203人;发放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2132524元,259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246670元,68人;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77人,1660191元;发放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准22.453万元,1036人;共发放死亡丧葬抚恤补助41人,147966元;发放3名抗美援朝老战士生活补助4950元;发放一至四季度物价补贴1025人,314262元;发放定额医疗补助1006人,616800元。二是积极做好春节慰问补助工作。春节期间共发放各项春节补助1102人, 945360元,其中发放中央下拨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1102人,198360元;发放市政府慰问金1034人,361900元;发放春节补助1100人,330000元;其他补助55100元。同时,为使全区优抚对象欢度春节,我们还购买了春节慰问物品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并走访慰问优抚对象34人,发放慰问金10200元。三是积极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目前,共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302人次,728300元,其中生活难190人次,188500元;医疗难80人次,93300元;住房难32人次,446500元。四是积极做好优抚对象一卡通工作。共为全区优抚对象和农村老党员1062人办理了惠民一卡通帐号。五是积极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经普查,我区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共有8个,未列入县级以上的烈士纪念设施共有1个,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共有218个。六是积极做好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调查核实工作。在组织各镇、街道、农场民政助理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共印制2000张宣传资料发放到各镇(街道)、村(居)委会,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并积极深入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做好农村退役士兵申报环节的指导工作。

  五、积极开展老龄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优待证的发放工作。今年,共受理老年人〈优待证〉申请7000份,已完成5400份。二是做好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共为64名百岁老年人核发长寿补助金10.28万元,完成2011年度56名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的省级财政预算申报。三是继续开展居家养老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全区6个试点社区“三无”老年人及特困老年人的无偿服务工作,共服务5800小时。四是做好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前夕,为街道孤寡老年人送棉被、张贴对联。学雷锋活动日,组织驻区武警部队、中小学生队伍,看望养老院孤寡老人,并送去牛奶、水果、油米等慰问品。

  六、积极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一是依法开展民间组织年度检查。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实施意见》,对应列入年检范围的4家社团和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0年度检查。有1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主动参加年检,其中5家合格,4家基本合格,3家未按期参加年审,4家社团没有开展活动。二是配合市、区两级政府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与业务主管单位教育系统联合依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即幼儿园)进行专项整治、现场检查。结果是约有50家幼儿园未进行民办非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有16家幼儿园是无办学许可的黑园。并对以上未进行法人登记的幼儿园通过当面告知,以及书面通知的形式督促其抓紧补办未办理办学许可私下开展业务的给予限期申报或是取缔。三是依法开展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依法受理筹备成立社团3家,正式成立1家;批准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幼儿园)46家。

  七、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服务站(所)”,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婚姻登记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方便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组织婚姻登记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培训班,提高婚姻登记员网上登记办证的效率。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3600对,离婚登记630对,补领结(离)婚证360对,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067份。为提倡婚姻当事人进行婚前检查,我局按照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及时印制有关婚检宣传资料,并下发到各镇、街道,努力营造良好的婚检氛围。月平均婚检率达到90%。

  八、开展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自我市被确定为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试点单位以来,全区近300名普查人员齐心协力,对区域范围内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补充、更新、完善,基本摸清了全区30年地名变化情况,共采集十一大类60个子类的地名信息1500多条,其中行政区域名称15条,群众自治组织名称106条,较好地完成了地名普查任务。

  九、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我区民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积极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抓好基层政权、社区建设;救灾款济;社会求助;双拥共建;老龄、民间组织等各项工作,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1、切实抓好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栏配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抓好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三是继续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建设。

  2、切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之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做好五保、孤儿供养工作。三是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水平和效率。四是完善三江敬老院配套设施、加强管理,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水平。五是切实做好农村五保、孤儿、优抚、农村低保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工作,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3、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一是制订和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工作,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二是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减灾救灾工作的指导,增强居民的防灾意识。三是继续做好冬令、春荒、临时救济工作,广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切实抓好老龄服务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海府路街道社区家养老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二是做好老年优待证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三是开展辖区80岁以上老龄人的调查核实工作。

  5、切实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军地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力度,落实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使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得到妥善安置。认真落实优抚各项政策,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的“三难”工作,切实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审核、移交工作,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6、切实抓好社会组织、行政区划、婚姻登记工作。在社会组织建设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切实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公告和监督管理工作;在行政区划方面重点做好行政界线联检工作;在婚姻登记工作方面,继续抓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做好婚前体检工作,尤其是抓好区政府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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