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25-2/2022-00683 分类: 规划计划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美兰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名  称: 民政局2010年工作总结
文  号: 主 题 词:


民政局2010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实施民生工程,落实民生保障措施,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一是按标准发放城乡低保金。共发放城市低保金34395户,80232人次,1292.41万元;农村低保金20958户,52641人次,477.69万元。向城市低保户发放春节生活救济金3362户,100.8万元。向城市低保户发放春节价格调节补贴3362户,67.2万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春节生活救济金2553户,38万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春节价格调节补贴2547户,50.9万元。向五个敬老院发放春节送温暖献爱心慰问金各壹万元。向农村五保户发放春节生活救济金683人,10.2万元。发放五保户生活供养金7785人次,179.1万元;安葬费46人,9.5万元;医药费38人次,1.8万元;房屋维修费16人,10.15万元。发放城市医疗救助361人次,95.13万元;农村医疗救助391人次,123.41万元。二是完善三江敬老院建设。今年共筹集资金15万元对三江敬老院进行了配套建设,12月底开始施行集中供养。三是开展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动态核查工作。我局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批,分三类按不同比例给予保障,使不同困难程度的家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救助,提高了困难家庭的救助金额,全区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额从130元提高到161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额从85元提高到91元。同时,对三江农场的低保工作进行整改,经过整改,三江农场第二季度退保159户,276人,43.1万元。

  二、积极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市里下达的自然灾害救助款74万元。共购买发放棉被1314张,94608元,救济困难群众1314人。购买发放食用油6657桶,154370.5元,大米8353包,491088.9元,救济困难群众6583户,25649人。二是及时发放元旦、春节临时救济对象补助。春节期间,慰问城市临时救济对象824户,247200元,慰问农村临时救济对象1213户,181950元。三是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积极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和辖区单位、个人向青海玉树灾区献爱心活动,共募集捐款515474.7元,全部通过市慈善总会捐给灾区。四是积极开展强降雨救灾救济工作。共帮助69户困难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住房,并及时发放棉被、大米等物资帮助灾区灾民渡过生活难关。

  三、开展第六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做好第六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我区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制定了《美兰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美兰区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区、镇(街道)选举组织领导机构。在此基础上,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和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目前,全区53个村委会、53个社区居委会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二是继续抓好农村村务“两公开”工作和“重点难点村”的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制度管理,促进村务、政务阳光操作的透明度,维护了农村基层的社会稳定。三是解决居委会办公场所问题。今年帮助三江镇三江社区居委会和大致坡镇椰林社区居委会解决了办公场所问题。四是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工作。今年我局在新利、东湖里、塔光、美舍、龙舌坡五个社区居委会开展创建和谐社区活动。

  四、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工作。一是协调海口边防支队在灵山镇仲恺村建立了“爱民致富书屋”,并协调省、市海防办将仲恺村整体道路建设纳入省海防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规划,投资200万元为村民建起一条5.8公里长的海防水泥路,被村民们称为“爱民致富路”。二是巩固和培育了南航部队机关与演丰镇宫后村、美兰消防大队与博爱街道联桂坊社区两个共建点。三是帮助4名随军家属解决了就业安置问题。

  2、积极做好退伍安置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接收安置工作。今年共接收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154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13人,农村退役士兵41人。目前,2名城镇退役士兵已安置就业,89名城镇退役士兵已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二是及时发放复员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今年,共为1993年至2000年复员干部32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23.76万元。三是积极解决农村退役士兵生活难问题。今年,共为16名农村退役士兵发放生活困难补助7900元。四是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就业信息。今年,共组织17名退役士兵参加省、市安置部门组织的驾驶培训。同时,我局与辖区企业顺丰速运公司海口分部在我局会议室联合举办了退役士兵现场招聘会,共有20人参加了招聘。经招聘单位考核后,共有4名退役士兵被录用。五是积极做好住房救助工作。经调查审核,我区今年符合住房救助申请的农村退伍兵共24人,并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民政局。

  3、积极做好优抚工作。一是落实优抚政策,按时足额下发抚恤金。今年,共发放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3185271元,599人次;发放参战参试人员补助463000元,197人次;发放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1844500元,249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244550元,75人次;发放2008年和2009年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474560元,370人;发放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准10.42万元,619人;共发放死亡丧葬抚恤补助57人,218058元;发放春节期间优抚对象补助30.87万元,1029人。二是核查了部分参战人员的档案材料。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完成了我区188名参战人员档案核查工作。三是积极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截至目前,共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350人次,65.9万元,其中生活难206人次, 181500元;医疗难119人次,129500元;住房难25人次,348000元,此外还向各镇农村优抚对象发放购买新农合作医疗保险补助17100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国家功臣的亲切关怀。

  五、积极开展老龄服务工作

  一是根据省老龄办《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管理方案》的工作要求,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优待证的发放工作。今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1500份。二是做好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为46名百岁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54600元。三是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30位“三无”老年人及特困老年人的无偿服务工作,共服务2910小时,发放面值10元代币券2910张。完成服务质量检查工作,为海府路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支付服务费9700元。四是做好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前夕,为海府路街道孤寡老年人送棉被45张、张贴对联30幅。

  六、积极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今年,我区注册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达14家,进行年检6家,变更登记2家。这些社会组织在产业发展、解决劳动就业、带领群众致富等社会事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进和谐美兰建设。

  七、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婚姻登记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方便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组织婚姻登记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培训班,提高婚姻登记员网上登记办证的效率。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4493对、离婚登记849对、补领结婚登记1167本。

  八、开展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今年,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启动海口市地名数据库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与周边区市民政局完成了对全区37个界碑进行联合检查,全面实施门牌登记办理权力下放事项,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便捷服务,塑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

  九、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对每个信访件我局都认真给予答复。每次发生上访情况,我局领导和有关人员都第一时间赶到,进行思想疏导工作。对来到我局反映情况的各种人员,给予热情接待,并对他们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工作。经常深入各镇各街道了解优抚对象、退伍兵、低保户、困难群众的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今年,共答复市、区人大、政协代表提案9件。

  十、积极做好其他工作,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学习、专题讨论、召开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片等环节,使我局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二是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我局多次下到挂钩点去了解情况,四个挂钩点计划生育工作需要人就派人,需要车就派车,并从单位有限的经费中挤出资金拨到四个挂钩点。在我局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下,四个挂钩点计划生育任务都全部按要求完成。三是积极做好“五项工程”整治工作。我局全体干部分成四班,积极参加新利社区的环境整治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新利社区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十一、2011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培训工作。二是继续抓好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公开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抓好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四是继续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建设。

  2、切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二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三是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四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优抚、农村低保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工作,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3、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减灾救灾工作的指导,增强居民的防灾意识。二是继续做好冬令、临时救济工作,广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切实抓好老龄服务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海府路街道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加强服务监督和质量评估,确保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二是做好老年优待证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5、切实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军地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力度,落实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使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得到妥善安置。认真落实优抚各项政策,切实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6、切实抓好社会组织、行政区划、婚姻登记工作。在社会组织建设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切实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公告和监督管理工作;在行政区划方面,重点做好行政界线联检工作;在婚姻登记工作方面,继续抓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尤其是抓好区政府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服务工作。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5383955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194号 琼ICP备1900212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80002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