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25-2/2022-00671 分类: 财政公开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美兰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15日
名  称: 2018年民政部门预算
文  号: 主 题 词:


2018年民政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美兰区民政局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美兰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民政工作的规划、计划。

  (二)研究制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规划、计划;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内部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村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负责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和区属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以及辖区退伍士兵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双拥活动。

  (四)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收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六)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责社区网格员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建立实施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

   

  

  (八)负责辖区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各镇婚姻登记管理。

  (九)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区域调整、变更、勘定边界事务。

  (十)负责制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工作。

   (十一) 组织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维护老年人权益,发展老年服务业。

  (十二) 负责区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年度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违法行为,促进辖区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的发展。

  (十三)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各项民政工作。

  (十四) 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口市美兰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海口市美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服务中心

  3.海口市美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海口市美兰区安置办

  5.海口市美兰区社区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30.21千元。其中,收入总计21530.21千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1530.21千元、上年结转0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千元、上年结转0千元;支出总计21530.21千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千元、外交支出0千元、国防支出 3919.60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0.42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56千元、住房保障支出349.62千元,结转下年0千元

  二、关于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530.21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55.37千元,主要是2018年落实市有关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建设文件增加了镇、街民政协管、专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方面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3,919.60千元,占18.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0.42千元,占77.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56千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349.62千元,占1.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919.60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4.4千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6,760.42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82.29千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500.56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4.32千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49.62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9.62千元。

  三、关于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 5408.60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4,720.61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87.99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办公设备购置

  四、美兰区民政局2018“三”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美兰区民政局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2千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千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2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2千元,与年预算较年预算增长1.55%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下属部门区低保中心增加职能,业务量增加,车辆使用频繁,相关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千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美兰区民政局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千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千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千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千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千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千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18年预算数为0千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千元。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18年预算数为0千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千元。

  六、关于美兰区民政局2018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美兰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1,530.21千元

  七、关美兰区民政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21,530.21千元,其中:上年结转0千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21,530.21千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千元,占0%;专项收入0千元,占0%。

  八、关于美兰区民政局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美兰区民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21,530.21千元,其中:基本支出5,408.60千元,占25.12%;项目支出16,121.61千元,占74.8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美兰区民政局本级、美兰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工作领导小组、美兰区城镇最低生活服务中心、美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美兰区安置办、美兰区社区管理中心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86.14千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美兰区民政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千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美兰区民政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千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美兰区民政局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67.00千元、政府性基金0千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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