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79-4/2022-00323 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布机构: 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27日
名  称: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订本区文化、体育、旅游发展管理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镇、街道的文体工作,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抓好群众文化体育工作。

(三)依法管理辖区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区文化艺术、电影、演出、体育市场、音像制品和出版物市场(发行和批发除外)的管理和行政许可;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维护市场秩序。

(四)负责全区营业性演出审批管理(涉外演出及由市委市政府扶持的精品演出审批除外);负责辖区音像制品和图书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审批管理;负责辖区2000平方米以下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负责辖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网吧审批管理除外)等审批管理工作。

(五)组织全区重大群众文体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旅游项目的开发的审核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

(七)做好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的统计工作,及时掌握相关数据,了解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业的发展状况。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的专项检查和整顿工作,组织辖区文化、旅游企业参与国内外开展的各类文化、旅游节庆与促销活动。

(九)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

(十)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管理。负责辖区旅游市场管理与监督(导游证的颁发与吊销除外);负责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星级复核;监督检查全区旅游市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生态旅游工作。

(十二)负责推出旅游招商项目,发展旅游业,开发旅游产品。

(十三)负责策划旅游景点景区和旅游购物街,促进商旅结合,提高旅游经济效益。

(十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应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承担职责范围内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本级

2. 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稽查大队(下属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814.98万元,支出总计1,170.44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6.35万元,增长6.03%,支出总计增加460.75万元,增长64.92%

(二)关于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1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47万元,占95.6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51万元,占4.36%

(三)关于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64万元,占22.27%;项目支出909.79万元,占77.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79.47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6.75万元,增长12.5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70.44万元,增加460.75万元,增长64.92%

(五)关于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05%。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36万元,增长21.66%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7.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3万元,占4.41%;科学技术支出0.32万元,占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2.07万元,占87.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7万元,占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9万元,占1.07%;城乡社区支出401.34万元,占54.39%;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占1.88%;其他支出5万元,占0.6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1.22万元,支出决算73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12%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科学技术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

年初预算为373.13万元,支出决算为64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08%

4社会保障和就业

年初预算为39.87万元,支出决算为3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年初预算为7.90万元,支出决算为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

6城乡社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

年初预算为10.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9%

8其他支出5万元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完成预算的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6%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增加2.27万元,增长44.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1万元,增长3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6万元,增长140%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43万元,占8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12.99%。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43万元,主要用于局日常工作外出使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共接待240人次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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