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79-4/2022-00272 分类: 财政公开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布机构: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3日
名  称: 2022年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本级预算
文  号: 主 题 词:


2022年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本级预算

 

 

 

 

2022年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本级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本级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本级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三公”支出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支出明细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 区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订本区文化、体育、旅游发展管理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镇、街道的文体工作,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抓好群众文化体育工作。

(三)依法管理辖区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区文化艺术、电影、演出、体育市场、音像制品和出版物市场(发行和批发除外)的管理和行政许可;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四)负责全区营业性演出审批管理(涉外演出及由市委市政府扶持的精品演出审批除外);负责辖区音像制品和图书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审批管理;负责辖区2000平方米以下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负责辖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网吧审批管理除外)等审批管理工作。

(五)组织全区重大群众文体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旅游项目的开发的审核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

(七)做好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的统计工作,及时掌握相关数据,了解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业的发展状况。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的专项检查和整顿工作,组织辖区文化、旅游企业参与国内外开展的各类文化、旅游节庆与促销活动。

(九)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

(十)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管理。负责辖区旅游市场管理与监督(导游证的颁发与吊销除外);负责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星级复核;监督检查全区旅游市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生态旅游工作。

(十二)负责推出旅游招商项目,发展旅游业,开发旅游产品。

(十三)负责策划旅游景点景区和旅游购物街,促进商旅结合,提高旅游经济效益。

(十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应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承担职责范围内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本级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和《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0]14号)精神,海口市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不设内设职能机构。核定海口市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 名。

第二部分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本级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本级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9.8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29.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91.77万元;支出总计729.844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结转下年38.07万元。

二、关于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9.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81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政府投资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1.36万元,占9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3万元,占2.20%、卫生健康支出16.03万元,占2.20%、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占1.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旅游文化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64.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68万元,主要是1、正常增资2、人员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旅游文化事业(款)其他旅游文化事业(项)2022年预算数为528.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15万元,主要是:新增预算2022年1、文旅融合节庆推广项目、2、聘用律师费用、3、旅游文化品牌活动项目。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9万元,主要是:1、增资。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8.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万元,主要是:增资。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9.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2万元,主要是:1、增资。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万元,主要是:1、增资。

三、关于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1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培训费等。

四、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绿色出行。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五、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29.84万元;支出总计729.84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29.84万元。

七、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收入预算729.84万元,经费拨款收入729.84万元,占100%

八、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2年支出预算72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6万元,占31.18%;项目支出506.97万元,占49.4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1.3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本级预算车辆1辆,其中,公务车11,均已停止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综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综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文化体育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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