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06-8/2023-00334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名  称: 海南省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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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方案

海南省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文物安全为底线,以科学保护为前提,以活化利用为导向,改革创新强基础,攻坚克难补短板,努力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全面强化。认真排查梳理全省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现状,明确防控重点,聚焦薄弱环节,在“三防”(安防、消防、防雷)和“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上持续加强,人力防范、实体防范和技术防范有机结合,始终将确保文物安全摆在各项工作首位,全面强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基础保障。

(二)系统防范、综合治理。凝聚各方面力量,加强联合督察,强化联防联控,围绕文物安全各类基础性工作,夯实安全基础。广泛引导社会参与,摸清文物安全底数,科学评估安全风险,因地制宜、精准管理,分类实施、合力共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三)目标明确、 责任清晰。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防控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文物安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压紧压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管理使用单位严密防控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增强系统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压实文物安全责任

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要认真开展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强文物安全基础管理。按照文物保护“四有”工作有关规范,逐步完成保护标志牌和界桩的设立,完善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资料备案制度,推进文物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快完善依法划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程,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督导等作用,督促辖区内各级增强文物安全意识,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整治重大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二)提升保护管理水平

落实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加强检查巡查,做好维护保养,应及时发现并修缮和增补损毁、缺失的标志牌和说明牌。重点组织实施文物“三防”保护工程,对文物本体需要进行保护性修缮的要依据文物现状、价值情况,优先保障濒危文物建筑抢救维修,分年度分批组织修缮。文博单位要加强可移动文物管理,编制可移动文物名录。实施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完善文物监测、预警和调控设施,提升展厅及库房文物保存硬件水平,改善馆藏珍贵易损文物保护环境。

(三)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落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建立行政问责和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文物管理单位对本单位文物的安全负全面责任,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管。严格执行红线管理规定,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设管控,保护周边环境传统风貌,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的建设工程,严格执行相关报批手续。严厉打击文物违法,对未批先建、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法人违法行为严格进行查处。对严重违法、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要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并向社会曝光。严厉查处非法交易文物、非法收藏文物、擅自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清理非法经营主体。

(四)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要建立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共管责任。市级文物部门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聚焦文物安全风险,持续组织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文物主管部门开展抽查检查和督导整治,文博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和自查自改,重点排查整治文博单位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生产安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控安全案件和事故发生。

(五)增强安全管理能力

加强安全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文博单位要充实安全保卫和消防力量,编制文物安全应急预案与演练指南,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训练。按规定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建设微型消防站。开展文物安全专业培训,对文物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实施轮训,推动文物安全规范化管理。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全天候通信联络畅通,提前测算游客承载量,制定详细接待方案,适当增加安保、讲解、服务、救援等力量。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工地安全管理,完善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督导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员,加强安全巡查检查,采取防控人员伤害、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重点

(一)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

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省直文博单位应严格按照《海南省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切实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逐级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文物保护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行动初期未查、漏查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专项补充检查,将违规用火用电、安防消防设施设备失效、消防水源不足、电气线路设备故障、易燃可燃物存放、燃香烧纸、防雷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管理能力薄弱等作为重点,逐一排查安全漏洞、风险隐患和管理问题,完善《海南省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整治

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省直文博单位要整理本辖区、本单位已存在的文物安全隐患情况,对照隐患特征,建立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针对风险状况、管理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设施设备,着重解决火灾报警和消防水源等问题,同时加强灭火、防汛、防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测。对隐患整改不力或者因失职渎职酿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组织抽查检查,直至整改到位。

(三)形成文物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省直文博单位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不断完善文物安全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在日常文物安全工作中形成隐患台账以及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等相关记录材料。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文物安全末端守护,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文博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各市县旅文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突出重点,逐级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文物保护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排查整治到位、安全防控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确保文物安全。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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