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84-X/2022-00904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美兰区蓝天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名  称: 蓝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文  号: 主 题 词:


蓝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蓝天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蓝天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的程序办理。

  一、提出

  各责任办公室按照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的要求,在需要公开的事项信息形成或产生3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开具体内容,交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二、审核

  一般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应依据《政府公开信息目录》收集整理需要公开的信息资料,形成文字材料,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批准后应于当日内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殊程序:主管领导认为分管部门报送审查的事项属重大事项,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的,则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报送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开

  需要公开事项在经过审核批准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公开,采取其他形式公开的,在6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各责任办公室向区、区直各部门及新闻媒体报送的信息等资料,应同步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

  四、反馈

    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督促落实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以外公开事项的申请。对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后于3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领导,办结后于3个工作日内答复群众。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作出答复,延长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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