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84-X/2022-00728 分类: 财政公开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美兰区蓝天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7年09月14日
名  称: 蓝天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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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蓝天街道办事处部门2016年决算公开目录

一、蓝天街道办事处部门主要职能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蓝天街道办事处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蓝天街道办事处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蓝天街道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蓝天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3、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5、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0、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风防汛、房屋拆迁、抢险救灾等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蓝天街道办事处设有党政办、综治办、计生办、城管办、团委、妇联、武装部、纪工委、综合文化服务站、民政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以及1个直属垂管机构(司法所)和4个社区居委会(万华社区、龙岐社区、下洋社区、塔光社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6)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见附表8)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蓝天街道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蓝天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386.98万元;支出总计3386.9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6.0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及增加专项资金.

(二)关于蓝天街道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6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3.89万元,占收入的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9.25万元,占收入的10%;其他收入404.50万元,占收入的14%.

(三)关于蓝天街道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9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30万元,占支出的26%;项目支出1918.08万元,占支出的74%.

(四)关于蓝天街道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蓝天街道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4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621.1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的增加.

(五)蓝天街道街道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蓝天街道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67.6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蓝天街道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0.38万元,占本年支出76%.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8.32万元,增长3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蓝天街道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0.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0.15万元,占27.03%;国防(类)支出5万元,占0.19%;公共安全(类)支出11万元,占0.4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1.84万元,占2.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8.40万元,占23.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4.12万元,占10.97%;城乡社区(类)支出859.08万元,占33.17%;农业水(类)支出2.15万元,占0.08%;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万元,占0.07%;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6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45.28万元,占1.75%.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蓝天街道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8.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9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二是增加专项资金。

(六)蓝天街道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蓝天街道2016年度财政预算基本支出662.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福利支出3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4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基本性支出1.12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七)蓝天街道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蓝天街道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万元。完成预算的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0万元,完成预算的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4.56万元,下降24.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3万元,下降24.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本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中队执法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1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加油及城中村玖造、双创工作加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工作接待。

(八)蓝天街道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认真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指导预算的编制,制定相关绩效管理制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蓝天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5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了9.10万元,增加37%,主要原因办公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蓝天街道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按程序采购服务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上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车3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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