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29-5/2022-01026 分类: 行政审批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美兰区灵山镇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名  称: 2021年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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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 12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编制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审批事项清单,创新政服务服方式,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号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我省 202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对省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再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并编制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审批事项清单、省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乡镇赋权清单和政务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省审改办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二)推进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通过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数据共享、机制创新、新技术应用等手段,建立和优化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代收代办”“智能办”“集成办”服务清单,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从“跑部门”“跑政府”向“不用跑”转变。到 2021年底,省、市、县、乡镇四级“6+1”事项 30%以上达到“零跑动”要求。
牵头单位: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三)加快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持续推动乡镇、村居事项“应上尽上”,制定标准化规范清单及办事指南;持续推进全省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出台海南省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持续协调国办推进与国家部委垂直业务系统对接;筛选一批高频事项,深入推进标准化操作规程(SOP)梳理;积极探索高频事项“秒报秒批”“智能审批”“信用审批”等政务服务创新。
牵头单位: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办公室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四)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完成省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城镇和园区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
牵头单位:省资规厅
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五)继续推进园区“极简审批”改革。开展“极简审批”改革成效的评估论证,研究进一步推广“极简审批”园区的可行性,提出省级重点园区、市县级园区“极简审批”改革方案,继续将“极简审批”向其他完成“多规合一”的园区推进,建立园区极简审批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省审改办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直相关部门、相关市县政府、省级
重点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六)深化市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持续深化市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未完成审批事项划转的市县要于 6月底前完成审批事项划转工作,各市县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规范。
牵头单位:省审改办、各市县政府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七)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实现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由 90个工作日压缩至 70个工作日,其中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等特定类型项目不超过 30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八)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的时间、环节、成本,深化“证照分离”等改革,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九)深化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394号)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等工作,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政府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省审改办、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十)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投资“单一窗口”运行机制。推动上线洋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工增值管理功能,上线“零关税”日用消费品、交通工具和游艇、原辅料等配套监管系统,确保政策落地实施。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十一)完善人才服务“单一窗口”运行机制。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实现“就近即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程代办”,设立人才服务专席,实现“一号服务”。
牵头单位:省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十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集成创新研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省政务中心二期大楼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规范服务标准、提升使用效能。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平台服务监管措施,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推行智慧监管,深化信用监管,进一步构建起海南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海南诚信品牌。
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十三)完善政务服务便民12345热线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初步建成热线大数据平台,建设智能应答客服,实现全省热线数据在统一系统上全程可视。研究制定省级热线标准体系,涵盖热线工作规则标准、运营标准、数据分类标准、技术标准,使政务
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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