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我镇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和区级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第四批)的通知(美财农〔2023〕139号)文件,现将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公告10天,公告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4日,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监督单位:灵山镇人民政府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美兰区灵山镇白驹大道旁灵山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65660670,12317
监督举报邮箱:mlqlszfpb@163.com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