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29-5/2022-01099 分类: 公文直通车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美兰区灵山镇 发文日期: 2015年07月21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灵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灵山府〔2015〕222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灵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灵山府〔2015〕222 号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灵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灵山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各相关单位:
《灵山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附:《灵山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015 年7 月21 日

灵山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我镇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
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
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
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
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
理。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食
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逐步建立镇政府、村(居)委会、镇辖区
各单位信息联动传递预警机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
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作好日常应急事件的宣传,鼓励
群众报告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
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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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
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村(居)委会、单位食品安全应
急指挥机构,制订本地的应急预案,确定符合实际的对策,落实
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
源,统筹安排食品安全、卫生、工商、畜牧、交通、安监等部门
共同开展应急工作,加强镇辖区各单位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处
理好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相关办公室、单位在各自业
务范围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给予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发出
应急指令,镇辖区各单位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启动应
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成立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
管负责人分别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为镇党政办、镇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会服务中心、灵山工商所、
灵山中心卫生院、新市卫生院、大林卫生院、灵山中学、灵山中
心小学、镇综治办、灵山派出所、灵山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以及各村(居)委会主任。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承
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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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预防应急救援的规
定;及时了解掌握全镇食品安全事件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食品
安全应急措施;负责向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食品安全
事件的准确地点,涉及范围,伤害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审定全
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时,负责
协调食品、卫生、防疫、畜牧、医疗救护、公安、工商等相关部
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镇辖应急指挥机构
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镇辖区食品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
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食品、卫生、防疫、畜牧、医
疗救护、公安、工商、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工
作;负责应急救援期间镇级的媒体宣传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镇辖区各单位依据法定职责,开展或配合市、区部门开展食
品安全应急各项工作。镇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领导小组办公
室的部署安排开展应急各项工作。
(四)村(居)委会、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及责任
各村(居)委会、单位成立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食品
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辖区、本单
位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
急救援预案;掌握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政府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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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件情况;协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
援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监控、
检查和预警工作,多渠道获取全镇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对各种信
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市、区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监测信息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以便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信
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捷、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
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
抓紧调查处理并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
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区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在2 小时内向镇食品
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和镇政府报告。
镇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 小时内向区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报
告,并立即派出工作组,组织镇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按规定
先期进行处置,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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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辖区各单位做好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镇政府工作组在市、区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应积极协助配
合市、区工作组共同做好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镇财务组协调应急资金,做好资金保障。
(二)维稳保障
镇综治办协调镇公安派出所组织警力和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各相关村(居)委会、单位要组织人员做好家属思想工作。
(三)医疗保障
镇卫生机构要协调上级医院,做好医疗服务保障。
(四)物资保障
镇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好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五)交通保障
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使用,确保救援车辆优先安排,优先调
度,优先放行,确保道路运输畅通。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食品安全
应急工作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
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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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
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工作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
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
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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