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03-3/2022-01393 分类: 概况介绍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美兰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24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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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概况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是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编制12个。

一、区教育局领导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  长:林海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总督学:郭泽杰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德春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晓聪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兵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

(二)管理本级教育经费和基本建设;监督本区学校教育经费的执行和使用,管理上级核拨的教育经费。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组织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薄弱地区倾斜,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工作; 负责本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本区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五)检查指导区属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改革工作。

(六)负责辖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民办教育机构和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

(七)负责辖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管理;负责学籍管理和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科研规划,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学及其教仪设备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和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九)指导区属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负责辖区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教师职称的评聘工作;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选拔、考核、任免有关学校的领导干部。

(十一)制定、实施区属学校的招生计划。

(十二)承担全区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三)规划并指导学校的党群、统战、双拥和宣传工作。

(十四)指导辖区各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现职,区教育局共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财务及行政审批)、教育督导室、基础教育室、人事室、基建建设室(电教站)、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室、学校安全工作室

办公地点:海口市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04-212室。

邮编:570203

值班电话:0898-6535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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