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市委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和市打违工作精神传达会议要求,请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整治违法建筑“六不准”纪律要求,于 3月 4 日前书面印发至本地、本部门所辖单位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并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督促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遵守。市纪委监察机关将对各单位传达“六不准”情况进行抽查。
中共海口市纪委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3 日
各区委、市委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和市打违工作精神传达会议要求,请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整治违法建筑“六不准”纪律要求,于 3月 4 日前书面印发至本地、本部门所辖单位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并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督促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遵守。市纪委监察机关将对各单位传达“六不准”情况进行抽查。 中共海口市纪委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3 日
相关附件:相关文档: |
主办: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5383955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194号 琼ICP备1900212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8000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