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83-1/2022-01077 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0年02月28日
名  称: 转阳重新入院治疗的110号病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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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阳重新入院治疗的110号病例情况

来源: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110号确诊病例,男,50岁,系70号病例亲属,常住地昌江县昌化镇昌城村。其堂弟2020年1月23日途经武汉回到昌江县家中。1月24日晚到70号病例家串门,期间与其堂弟交谈约10分钟,2月2日70号病例确诊后,患者被医学隔离观察,2月6日确诊并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第70号确诊病例,女,62岁,常住地昌江县。2020年1月20日其子从武昌返回昌江,与其同吃住,2月1日被收治隔离治疗,2月2日确诊并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该患者收治入院后,定点医院进行了有效治疗并治愈,随后按照国家诊疗方案,对患者进行了两次核酸检测,均呈阴性。2月19日,患者按规范要求办理出院,并集中医学观察。2月23日因发热在昌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查咽拭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后转入省人民医院。该患者出院后到重新入院一直得到规范管理。

在第一次治疗过程中,定点医院严格按国家的诊疗方案进行治疗和判定是否可以出院。由于新冠病毒肺炎是一个新的传染病,很多特性我们还没有完全掌握,国家也在根据新情况,不断地完善诊疗方案。目前,最新的诊疗方案规定所有出院患者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在出院后第2周、第4周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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