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党组,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区直属机关各部委办局: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林明盛同志任中共美兰区灵山镇委委员、副书记;
韦世新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演丰镇委委员、副书记;
郑 艳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海府街道工委委员、副书记;
林 强同志任中共美兰区白沙街道工委委员、副书记。
以上同志挂职锻炼时间为二年,挂职锻炼期间,原职级和
待遇不变,只转组织关系。
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党组,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区直属机关各部委办局: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林明盛同志任中共美兰区灵山镇委委员、副书记; 韦世新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演丰镇委委员、副书记; 郑 艳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海府街道工委委员、副书记; 林 强同志任中共美兰区白沙街道工委委员、副书记。 以上同志挂职锻炼时间为二年,挂职锻炼期间,原职级和 待遇不变,只转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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