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64-X/2022-00620 分类: 人事信息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美兰区海府路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13年11月04日
名  称: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关于安排林明盛等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关于安排林明盛等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

 

  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党组,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区直属机关各部委办局: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林明盛同志任中共美兰区灵山镇委委员、副书记;

  韦世新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演丰镇委委员、副书记;

  郑 艳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海府街道工委委员、副书记;

  林 强同志任中共美兰区白沙街道工委委员、副书记。

  以上同志挂职锻炼时间为二年,挂职锻炼期间,原职级和

  待遇不变,只转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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