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综治委〔2014〕22、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辖区基层社会治安防控门禁系统建设,提高我街道社会治安防范、 控制、管理水平,维护和巩固辖区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5年的时间,争取在出租户多、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完成出租屋电子门禁防盗系统建设。2014年底,全辖区完成2000栋 出租屋电子门禁系统安装建设(坡巷模式)。
二、指导意见
根据市综治委〔2014〕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基 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我区社会治安防范、控制、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企业和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引导信息科技企业、保险公司参与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入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推行出租屋治安保险、社区信息服务等项目。
三、组织领导
成立门禁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主任刘源明任组长,街道办副主任、派出所副所长邓常伟任副组长,街道综治办成员及各社区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副主任、派出所副所长邓常伟担任,负责具体承日常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四、步骤及措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4前完成)。要对本地区的出租屋及社区治安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出租屋楼栋数,出租屋业主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等),做好门禁系统前期调研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4日-8月10日)。辖区派出所、辖区社区居委会始终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专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上门家访、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居)民主大会 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日-12月10日)。企业要针对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居委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深入动员辖区居民业主安装门禁系统,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积极引导信息科技企业、保险公司参与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考核检收阶段(12月中旬)。对各社区的门禁系统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检收,并将其列入年终综治工作考核指标,对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做得差的单位给予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的机构,制定具体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实专项工作联系人,并按时(每月10、25) 将治安防控建设进度表及警务建设进度表报送街道综治办。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将把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特别是门禁防控系统建设)作为综治工作的考核重点,加大该项工作在综治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建立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对在加强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的,给予大力表彰;对那些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不重视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因治安防范工作基础不牢,发生影响美兰大局稳定的事(案)件的,将视情况实行一票否决,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群众参与。要始终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上门家 访、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社区民主大会等形式,广泛发动群 众积极参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
(五)落实经费,加强保障。今年,区综治委将出资50万元奖励资金,将对安装电子门禁 系统的出租屋主给予奖励(每安装一户电子门禁系统,给予出租 屋主400元奖励),区委政法委将给每个警务社区拨付专项工作 经费1.5万元。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相关单位要及时汇总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情况,于每月的 25 日前将有关信息报街道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