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党组,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区直属机关各部委办局: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郭泽杰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海甸街道工委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美兰区新埠街道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倪俊炜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海甸街道工委委员、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吴锋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新埠街道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杨茌喻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新埠街道工委委员(试用一年);
李慧兰同志任中共美兰区演丰镇委委员(试用一年);
梁崇阳同志任中共美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
潘甫明同志任中共美兰区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美兰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职务;
黄烨同志任中共美兰区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杨昌鑫同志任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美兰区白沙街道副主任科员职务;
沈静同志任美兰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免去林梅英同志中共美兰区海甸街道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李恩浩同志中共美兰区新埠街道纪工委书记职务。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
2016 年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