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24-4/2022-00554 分类: 公文直通车   
发布机构: 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5年11月25日
名  称: 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总结》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总结》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

现将《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总结 》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口市美兰海甸街道办事处

20151125

 

 

美兰区海甸街道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总结

 

根据美兰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8 9日至113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现将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了《关于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方案对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几个方面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任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全街道易制毒生产、销售、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对易制毒产品的管理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工作步骤中尤其强调联合检查阶段的重要性。

  二、成立了有海甸街道司法所、海甸派出所、红岛边防派出所、综治办等禁毒办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海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禁毒办主任、海甸派出所副所长何干同志任组长,海甸街道司法所所长蒙丽莎同志任副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禁毒办主任王君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明确,根据自己职业特点分头把关,分别开展检查管理工作。

三、强调综治办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作用,分别召开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和全街道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的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工作,部署任务,强调综合治理办公室是这次联合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检查结果将纳入街道综合治理年终考核项目。

四、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制作“流水账”,即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做到易制毒化学品从产品生产到销售出场要有类似流水账的详细流程记录,每个过程都要有当事人签字,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企业要做到从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入场到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消耗完成的整个过程要有类似流水账的详细流程记录,每个过程都要有当事人签字,易制毒化学品的经销企业要做到从购买到销售的详细记录。此记录将作为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的重点,也是今后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的重要方式。

  五、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信息员制度,每个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都设立了信息员,街道禁毒办设立易制毒化学品专管民警,公布专管民警联系电话。

  六、全街道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都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三份,分别保管。

  七、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街道禁毒办等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于1115日对全街道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企业进行联合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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