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领导小组“关于明确社区改创‘人房两清’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2014年2月28日前,全市社区改创的核心任务,是实现“房清”,即查清各社区实有房屋,提交房屋(房名房址)清单。为保障我街道能够组织第一批网格员按时完成“房清”工作,现将《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房两清”工作实施方案》和《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房两清”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房两清”工作实施方案
2.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房两清”工作计划
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
2014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房两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查清我街道“人房”情况,推进社区网格化工作,根据《海口市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领导小组关于“人房两清”工作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决定》(海发〔2012〕6 号)的文件精神,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和改进我街道城市社区管理,加快推进社区管理创新,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中心城区和 “美丽美兰”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全街道“房清”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培训。各社区要在2月13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网格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网格员能够准确掌握“房清”具体工作内容、方法。
2.宣传。各社区要在社区人流比较集中的市场、小区进行相关宣传,让社区群众了解、知道“房清”工作,为网格员进行入社区调查提供便利。
3.外业查房。网格员必须在2月13日后全部进入网格开展“房清”工作,并于2月24日前完成外业调查。
4.内业录入。外业信息的录入可采取边查边录的方式进行,贯穿整个外业调查过程,以保证在2月28日前完成整个“房清工作”。
5.复查。街道要对已经完成“房清”工作的网格进行一定比例的复查,确保网格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计划要周密。此次“房清”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顺利推进工作,我街道成立专门“房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工委委员冯永敏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陈亮担任;“房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袁娟、江河、占标、吴秀琼、吴科、陈亚润、林亚吉。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制定针对本社区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工作时间。
2.人员要给予保证。各社区要实实在在将网格员落实到网格中,不能抽调从事其他工作,使其全身心的投入到“房清”工作,保证“房清”调查工作的力量。同时,为了加强各社区“房清”工作的调查力量,街道挂点干部职工和各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也要和网格员一起全力投入到此次“房清”调查工作,具体人员分配由各社区安排。参与市信息中心1月20日至28日“房清”培训的街道和社区人员应全程参与“房清”工作,随时对网格员的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组织人员对已经完成调查工作的网格进行复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3.信息报送要及时。各社区需安排专人负责报送“人房两清”工作进度,每天下午四点前及时向街道报送当天信息。街道将社区报送信息汇总,下午五点由袁娟准时向区民政局报送街道当天信息。
4.经费要给予保障。对于“房清”工作开展所需要的相关工具和费用,街道在经费上给予支持,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房两清”工作计划
根据《海口市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领导小组关于“人房两清”工作培训的通知》和《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房两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在2014年2月28日之前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查房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培训工作
各社区在2月10日—2月13日之间完成网格员外业查房和内业录入培训工作。
二、宣传工作
各社区要在社区人流比较集中的市场、小区进行相关宣传,宣传工作要贯穿整个查房过程。
三、外业查房和内业录入
各社区于2月14日——2月24日同时开展外业查房和内业录入工作。
四、复查
各社区要在2月24日——2月27日对已经完成“房清”工作的网格进行一定比例的复查,确保网格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社区从2月10日开始,需安排专人负责报送“人房两清”工作进度,每天16:00前及时报送当天信息。街道于当天下午17:00前及时向区民政局报送当天信息。
联系人:袁娟,联系电话:6629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