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24-4/2022-00481 分类: 财政公开   
发布机构: 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9年03月26日
名  称: 2019年海甸街道预算公开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2019年海甸街道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海甸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甸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海甸街道办事处为美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美兰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在本辖区内行使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和居民工作等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街道包括部门本级及1个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机构预算单位6个社区居委会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美兰区海甸街道金甸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新安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白沙门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海达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福安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沿江社区居委会

 

第二部分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2.16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992.16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992.1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支出总计1992.16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159万元、国防支出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39万元、农林水支出9.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0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0.951万元。

二、关于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2.1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2.66万元,主要是增加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农林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扫黑除恶、街道统筹等工作经费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159万元,占20.04%;国防支出8万元,占0.40%;城乡社区支出71.39万元,占3.58%;农林水支出9.5万元,占0.4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万元,占0.10%;住房保障支出55.84万元,占2.8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占0.10%;卫生健康支出386.022万元,占19.38%;公共安全支出17.3万元,占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0.951万元,占52.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99.1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6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人员工资变动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国防支出国防支出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71.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3万元,主要是加强完善社区建设方面的投入。

4.农林水支出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万元,主要是清理完善河沟水道等方面的投入。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是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方面的投入。

6.住房保障支出55.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69万元,主要是经适房申请窗口暂时关闭减少该工作的投入。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是完善相关措施管理服务方面的投入。

8.卫生健康支出386.0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296万元,主要是增加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投入。

9.公共安全支出1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完善服务方面的投入。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0.9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875万元,主要是增加就业方面服务的投入。

三、关于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28.8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6.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62.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四、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与年预算较年预算增长16.67%增长的主要原因2019年应该是每辆公务车运行费由原来的3万元增长到了3.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甸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收支总预算1992.162万元。

七、关于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收入预算1992.1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992.1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支出预算1992.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812万元,占46.62%;项目支出1063.35万元,占53.3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9年本级、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美兰区海甸街道金甸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新安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白沙门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海达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福安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沿江社区居委会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2.6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海甸街道办事处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海甸街道办事处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海甸街道办事处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877.8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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