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24-4/2022-00480 分类: 财政公开   
发布机构: 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19日
名  称: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文  号: 主 题 词: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3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3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

四、名词解释 11

 

 

 

 

 

 

 

 

 

 

 

 

 

 

 

 

一、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工作委员会、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授权,在本辖区内行使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和居民工作等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构建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     
    (四)负责制定社会管理规划,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征兵、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企事业退休人员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派驻在街道的机构,共同处理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事务。
    (七)按照职责范围,开展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门前三包、环境保护、市政、爱国卫生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等规定行为进行查处。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卫生保健、统计、侨务、民族宗教事务、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质量监督、三防等工作。
    (十)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十一)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街道包括部门本级及1家下属预算单位(美兰区海甸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363.3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各增加-567.6万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财政收入减少171.9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减少395.68万元。

支出总计3967.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630.29%万元,增长-13.71%。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进入尾声,开展大街小巷整改、社区文化场所建设等相关双创工作项目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6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5.56万元,占90%;其他收入333.2万元,占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0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9万元,占24%;项目支出2954.15万元,占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67.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27.53万元,减少0.69%。主要原因是大街小巷整改、社区文化场所建设等相关双创工作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3967.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248.5万元,增长31.47%。主要原因是大街小巷整改、社区文化场所建设等相关双创工程项目进行结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5.63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4.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3.55万元,占14.83%;国防(类)支出5.8万元,占0.19%;公共安全(类)支出67.07万元,占2.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96万元,占1.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8.46万元,占32.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9.34万元,占17.58%;城乡社区(类)支出882.51万元,占28.24%;农林水(类)支出8.74万元,占0.28%;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2万元,占0.1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万元,占0.06%;住房保障(类)支出71.2万元,占2.29%。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6.629万元,支出决算为31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上年项目资金结余继续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万元,完成预算的39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及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战决胜“双创”工作中城管中队执法车(两辆柴油车,四辆电瓶车)运行油料费及维修费增加。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9806.35元,上涨26.37%,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8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及2016年均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87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城管中队执法车柴油车两辆,电瓶车四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3.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及城管执法车日常油料消耗及维修保养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4.75万元,上涨26.36%。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及城管中队执法车(两辆柴油车,四辆电瓶车)日常油料消耗及维修保养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无外宾接待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0个,来宾0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绩效自评范围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包括社区管理事务、“参与式公共财政预算改革试点2个项目,共涉及资金53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能够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项目预算经费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项目建设成果能够达到预定目标,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公共服务效能,项目整体评价结果为优秀。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48.6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11.66万元,增长31.49%。主要原因是:2017年海口市双创工作进入检查验收、综合评定的关键阶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66.9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83.63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83.29平方米。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说明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06

 

财政事务

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01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04

  预算改革业务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05

  财政国库业务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06

  财政监察

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07

  信息化建设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08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50

  事业运行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07

 

税收事务

反映税收征管方面的支出。

 

 

07

  税务宣传

反映税务部门用于税务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08

  协税护税

反映税务部门用于协税护税报酬、有奖发票等方面的支出。

 

 

99

  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的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32

 

组织事务

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06

 

 

科学技术支出

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08

 

抚恤

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99

  其他优抚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07

 

计划生育事务

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01

  行政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02

  事业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0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支出。

 

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02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01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3

 

 

农林水支出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01

 

农业

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反面的支出。

 

 

22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99

其他农业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07

 

农村综合改革

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01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

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03

棚户区改造

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02

 

住房改革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01

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03

购房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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