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24-4/2022-00479 分类: 财政公开   
发布机构: 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12日
名  称: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海甸街道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甸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甸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甸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海甸街道办事处为美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美兰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在本辖区内行使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和居民工作等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街道包括部门本级及1个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机构预算单位6个社区居委会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美兰区海甸街道金甸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新安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白沙门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海达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福安社区居委会、美兰区海甸街道沿江社区居委会

第二部分  海甸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甸街道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甸街道办事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甸街道办事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9.501元,其中,收入总计1689.501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689.501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689.501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2.499万元、国防支出8元、公共安全支出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3.0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6.7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09万元。
    二、关于海甸街道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甸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9.501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128万元主要是减少双创工作经费的投入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499万元,占13.8%;国防支出8万元,占0.5%;公共安全支出9.7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076万元,占5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6.726万元,占21.1%;城乡社区支出43.09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58.409万元,占3.5%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服务的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232.49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973.0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77万元主要是增加就业方面的投入。
    3、医疗卫生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356.7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4.541万元主要是增加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投入。
    4、国防支出类:反映国防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是增加武装部装备的采购
    5、公共安全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万元。
    6、城乡社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4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53万元,主要是社区办公场所装修。 
    7、住房保障类: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58.4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745万,主要是增加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海甸街道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甸街道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59.1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801.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57.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四、海甸街道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甸街道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6万元),上年预算减少1.3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五、关于海甸街道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689.5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128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73.076万元,占57.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
    六、关于海甸街道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甸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渠道为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海甸街道2018年的收支总预算为1689.501万元。
    七、关于海甸街道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甸街道2018年收入预算1689.5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689.5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海甸街道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甸街道2018年支出预算1689.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111万元,占50.8%;项目支出 830.390万元,占49.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海甸街道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7.4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海甸街道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甸街道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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