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775576-X/2022-00503 分类: 内设机构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海口市美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名  称: 机构职责
文  号: 主 题 词:


机构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研究提出本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工作制度和发展规划草案等;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三)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区域发展规划、政策,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区域合作发展的重大事项及项目。推动实施本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四)负责本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分析,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建议。统筹本区经济运行调节,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有关重大问题的方案建议。参与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

(五)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计划,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并拟订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重大问题的建议措施。

(六)负责综合投资管理,参与有关部门安排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审批以及招标事项的核准工作,参与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和项目后评价工作。统筹本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审核和上报利用国债、国家专项资金、地方债券、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国外贷款及省市财政拨款项目;按规定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七)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促进本区综合性产业发展措施和工作建议,会同产业部门协调推进本区产业结构性调整升级,衔接平衡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协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协调本区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八)负责协调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统筹协调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重大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研究提出本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负责统筹协调财经、投资、金融、产业、就业政策。提出投资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落实有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十)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有关建设项目,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社会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

(十一)负责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衔接实施本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标准、规范,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支持信用服务产业发展,对信用服务进行联动监管,协调区各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统筹协调本区营商环境建设,会同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拟订促进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对本区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措施。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解决民营企业在生产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进本区服务民营经济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承办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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