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4601025787090676/2023-00011 分类: 部门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海口市美兰区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名  称: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美委乡村振兴办〔2022〕16号 主 题 词: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美委乡村振兴办〔2022〕16号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1



海口市美兰区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218号)《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组通202166)《海口市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海口市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海委乡村振兴办202113等文件精神,现就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工作,结合美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农村党的建设,总结运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经验,切实以组织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坚决扛起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美兰担当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后5年组织振兴主要目标是:

(一)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建立完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农村党建促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加强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领导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农村基层党组织不断健全、组织设置不断优化,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合作社、村办企业等,符合条件的都建立党组织,做到党组织应建尽建,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带领群众、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党员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选优配强镇村领导班子把熟悉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基层治理的干部选入镇领导班子,着力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持续实施“头雁工程”和“万千百十”党员教育培训工程,党员干部教育力度加大,党员干部素质能力能够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努力打造一支“双好双强“五有五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提高发展员质量,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活力持续增强。

(三)乡村治理机制健全规范。完善“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格局,实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组织负责人。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党建带群建、党建带社建工作推进有力,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架构健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到位,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规范。

(四)党建引领农村发展成效显著。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激发,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和“扎根守土、坚韧不拔、无

私奉献”的椰树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对农村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的领导。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建设

1.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党中央有关政策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实践要求、方法路径,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实施“万千百十党员教育培训工程,依托“两校两基地两栏目”教育资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章作为必学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

2.全面提升乡村振兴能力素质。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分类精准调训的方式,分级、分类、分批培训乡村振兴干部,重点抓好区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和分管负责同志轮训。区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各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农村党员集中培训1次。落实“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20229月底前将区直机关干部、镇干部区直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干部(含驻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两新党组织负责人等全部培训一遍,以后每3年集中开展一轮。(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

3.大力开展农业技能培训。紧扣乡村建设发展需求,精准制定培训项目,每年重点组织党员骨干、青年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土专家教授,到农广校、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参加农业技能培训。用好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依托乡村振兴电视夜校,推动镇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家务农青壮年农民等参加夜校培训,确保平均参训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双学历双轮训”教育工程和“四个乡土”工程,按市级下达任务指标做好农村党员干部、农民群众大专、中专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组织开展全农村党员和在村青壮年农民轮训工作,保证每人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天或32学时。(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4.选优配强区领导班子。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经受重大斗争经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驾驭局面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担任党政正职。进一步扩大视野,注重选配熟悉党的建设、产业经济、科技创新、“三农工作、生态环保、依法治理、文化服务、人才工作等方面的干部进入区领导班子,班子中具有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保持区党政正职任期内相对稳定,推动区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责任单位:委组织部)

5.增强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精准选配熟悉乡村产业、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金融信贷、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秀干部进入镇领导班子。有计划地选派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镇任职挂职,原则上每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镇都要有1名挂职干部。加大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聘)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每个镇择优配备12名。镇领导班子中,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本地干部要有一定数量。突出配强镇党政正职,特别是镇党委书记岗位要选能够带领推进乡村振兴、处理农村复杂问题、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带头实干、敢抓敢管的干部,其任免须报市委组织部备案,镇党政正职原则上要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各

6.落实基层干部激励措施。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注重提拔使用工作表现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干部,区直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镇工作经历的干部。确保镇机关干部收入高于区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镇公务员、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高于区直机关20%以上。加强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和周转房建设,改善镇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好待遇补贴、意外保险、安全保障等措施。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我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和1.5倍的标准,分别核定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两委”干部的年度工作报酬,可拿出全年补贴总额的30%作为年终绩效与“大比武”及年度考核等次挂钩。(责任单位: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各

(三)加强组织建设

7.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网格化管理,优化“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网格管理体系。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五应五未”专项调研督导,重点督查农村党组织应建未建、按期换届应换未换、党务工作人员应配未配、党组织活动应开展未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应发挥未发挥问题。全面推行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措施,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对连续两年被列为整顿对象或考核验收未通过的,约谈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并依照规定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委组织部、民政局,各

8.推进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高标准选配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带头人,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和村组干部资格联审制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1次综合分析,组织开展村“两委”干部届中届末大考察,坚决调整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干部。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大比武,区党委书记定期主持召开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村观摩、互学互促。注重从退伍军人、致富能手、返乡创业等人员中培养储备村后备干部,原则上每个村储备后备干部不少于6名,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12名,并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加大发展党员力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区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责任单位:委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各

9.选好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继续精准选派干部驻村帮扶,统一设置覆盖全镇村的乡村振兴工作队,每支工作队不少于3人。实行驻村第一书记全覆盖,原则上由驻村第一书记担任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推动派出单位落实责任捆绑要求,将帮扶成效与单位绩效考核、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对口村帮扶成效被评为“一般”“差的,单位绩效考核和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均不得评为“优秀。(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直各定点帮扶单位,各

10.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区域经济发展布局、统一筹划发展,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由区级领导牵头、逐村研究落实发展措施。落实《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引领扶持壮大村级集经济,实现“用四年时间在全区扶持44个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目标要求,发挥党员“双带作用,逐步培育出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富村。鼓励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下乡企业家、退伍军人等人才下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培育一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理人,提高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法人治理、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和经营管理人员奖励制度,力争到2025年一半左右的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财政局、委人才发展局、金融,各

(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11.强化镇村党组织领导地位。实行镇编制“专编专用”,健全镇党委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赋予镇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区直部门设在镇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优化和综合设置镇党政机构。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机制,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逐步推进中共党员担任村民小组长。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事务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责任单位:委编办、委组织部、民政局,各

12.强化为民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上级投入支持的公共服务资源以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优化以镇、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乡村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充实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实现群众有事就近办、马上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功能,积极组建“三支队伍”(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队、党员突击队),引导党员在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基层群团组织阵地。定期推选宣传一批“乡村振兴好干部”,择优推荐到《我是共产党员》《海口党群活动中心巡礼》栏目中宣传,树立榜样标杆。将优秀村干部纳入各级理论宣传团、党课服务队等,通过讲党课、述职责、谈经验,激励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委组织部、民政局、委宣传部、团委、妇联、残联,各

13.完善村务监督体系。完善“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格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及扶贫资产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乡村振兴重要事项的监督。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人员的监督,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民政局、纪委监委,各

14.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巩固抓党建促扫黑除恶、促农村宗教治理成果。推动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总结运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经验,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带领农民群众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扎实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崇德向善,自觉抵制各种陈规陋习、封建迷信,自觉抵御邪教破坏、境外宗教渗透,自觉抵制宗族宗派势力影响,提高乡村文明程度。推动基层党组织把农村道德建设抓在手上,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乡村德治水平。积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壮大乡贤队伍,发挥乡贤作用。(责任单位:委政法委、委宣传部、委统战部、民政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各

15.推动农村各类组织健康发展。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等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参与村级事务、开展为民服务,支持党组织健全规范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优先承接基层公共服务项目。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党员群众创办合作社联合社,吸引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共同参与,提高农民群众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制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实施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定期举办培训班,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国资,各

(五)加强基层基础保障

16.健全关心关爱机制。拓宽发展渠道,定期定向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干部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按实际发挥作用“优绩优酬”的原则,优化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探索建立干部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挂钩制度,可从当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量中安排10%的收益,奖励对发展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驻村干部。落实党内关怀制度,加大对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等人员的帮扶力度,让农村党员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作风整顿建设、能力提升建设年以及“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和达标评比、考核检查,精简会议、台账和材料填报,清理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减轻基层负担。(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各

17.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各每年要结合实际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村。加大对党员教育培训、开展组织生活、完善活动场所建设等经费投入力度。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统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以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补助资金等相关资金,明确规范使用渠道,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各

(六)加强组织领导

18.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抓党建助推乡村振兴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筹推进。区委、区政府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组织振兴工作各镇党委要发挥“龙头”作用,承担推动组织振兴的直接责任,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细化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推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村党组织要发挥“前沿阵地作用,承担推动组织振兴的具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在本村落地生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能权限,密切配合,各尽职责,形成齐抓组织振兴的强大合力。

19.营造良好氛围。支持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组织振兴的效途径和方式,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以及美兰党建、《我是共产党员》《海口党群活动中心巡礼》栏目等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推广在乡村振兴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全上下推动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20.强化督查考核。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及时提醒、约谈有关责任人;出现严重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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