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44-7/2022-01100 分类: 教育信息   
发布机构: 美兰区大致坡镇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30日
名  称: 2020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文  号: 主 题 词:


2020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海口市教育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018号)要求,做好2020年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按照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区域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安排入学,切实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二)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符合在本市入学条件的学生,既可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同时既报公办学校又报民办学校就读。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年831日以前出生)。

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四、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一)入学办法

按照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分为海口市城区户籍,海口市乡镇户籍,非海口市户籍和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等四类。

1.海口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居住未满2年的,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海口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2.海口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且在本市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1)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海口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地镇村公办学校就近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3)务工社保材料。

3.非海口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并持有2年以上的《海口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本市工作,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1)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海口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及随迁子女2年以上的《海口市居住证》(从20208月向前推算);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4)务工社保材料。

4.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参照海口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执行。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少年在海口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二)入学申请材料说明(核验要求)

1.户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为海口市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海口市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海口市居住证》。持有《海口市居住证》2年以上(从2020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3)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和适龄儿童少年在海口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申请小学学位时,如父母及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居住自有合法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该保障性住房分配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法租房的,需提供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0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18831日前)。

3.务工社保材料

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0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三)日程安排

1.申请人网上申请学位。73086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登记入学信息。

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登录入口:

1.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2.海口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aikou.gov.cn3.码上办事APP;4.椰城市民云APP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市城区公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如实登记入学信息。

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登记入学信息的,视为放弃本市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申请。因特殊情况错过登记的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月624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2.入学信息审核。88822日。

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审核。

1)线上审核,88日至15日。海南省大数据平台对申请人填报的入学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主要比对核验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证,社保等信息。学校根据大数据比对核验信息作出初审意见。

2)线下审核,816日至22日。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对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需要进行现场核验的,学校主动通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如需要进一步实地核查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校要通过增加受理时段和服务窗口,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有序组织现场核验。材料齐全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材料不齐全的,由学校登记,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3.学校公示新生名单。825827日。

4.备案确认。828831日。

市、区教育部门对公办学校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备案。

5.新生报名注册。9196日。

(四)其它说明

1.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仓库、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居住地申请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5.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

6.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7.海口市城区指我市主城区。乡镇指我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

8.招收外国籍学生的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省教育厅申请并取得核准备案。学校向省教育厅按需领取JW202表,申领的JW202表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国籍学生由学校归口管理。

9.居住证、房屋租赁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1月至5月期间中断续证的,可视为延续。

10.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

11.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12.省教育厅直属四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农垦中学)招生范围由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研究确定。

五、乡镇公办学校招生

各镇村中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学校向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注册入学。

六、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海口市域范围内招生。

2.招生原则。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3.录取方式.

民办小学招生按照政策性直招和志愿摇号派位录取。

民办初中招生按照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和志愿摇号派位录取。

1)政策性直招。民办学校直接录取,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符合国家和省、市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的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等)。第二类是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

2)对口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小学阶段在该民办学校毕业,可申请对口直升初中。申请对口直升人数超过该校初中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3)志愿摇号派位录取。民办学校在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根据报名志愿进行派位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剩余计划时,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4.资格审核

1)申请政策性直招的,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申请入学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复印件由学校收存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等须提供单位证明。

高层次人才子女须提供海南省人才发展局认定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由学校登记造册。学校应提供教职员工社保证明。

2)申请对口直升本校初中的,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递交入学申请(监护人须签字),由学校登记造册。

(二)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73086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登记入学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本市民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8月2日前,符合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的,监护人可向民办学校递交入学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登记造册。

8月3日,民办学校向市、区教育局报送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学生名册,备案。

8月4日,市、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剩余招生计划数。

8月624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2.摇号派位。8812日。

8月8日,市、区教育局公布参加摇号派位学校名单。将志愿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名单派发到相应民办学校。

8月11日前,市、区教育局完成民办学校摇号组织工作,公布摇号结果。

8月12日,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报名系统自动将信息返回到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片区公办学校审核入学资格。家长如选择就读其它民办学校,可自行联系。

3.新生报名注册。816日前。

学校通知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和志愿摇号派位录取学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816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录取点录工作。

4.学校公示新生名单。820日前。

5.备案确认。822日前。

市、区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已办理注册手续的新生进行备案。确认新生名单。

6.自主招生。96日前。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三)招生要求

1.经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录取的学生名单,民办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民办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给录取学生办理注册手续,不得拒绝接收已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市、区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备案。

3.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

4.经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和志愿摇号派位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可跨市县招生。

5.民办学校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市、区招生工作。各学校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如有违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来访群众、家长和学生的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市入学政策,特别是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政策,引导社会预期,避免过度炒作。要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三)规范招生行为。公办、民办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掐尖,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严禁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培训成绩、人机对话、提交简历材料、证书证明、冬令营集训、夏令营集训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四)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录取学生全部进行均衡编班。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直至彻底消除大班额,2020年底前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有条件的区和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五)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教育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由本人向其单位的市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审核后,将确认的合格名单制成名册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送市或区教育局在网上公示,授受社会监督。教育部门按照政策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到市、区公办学校入学。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负责审核。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市消防支队政治部门负责审核。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子女到海口市教育局审批办公室(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D区,电话68526732)提出申请,由海口市教育局负责审核。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由市卫健委负责审核。

八、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中小学招生督查问责

(一)实行阳光招生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家长、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五个监督,即:行政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密、严格、严谨。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海口市教育局重点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对发生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市、区教育局将立即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海口市教育局违规招生举报电话:68724590

 

附件1.2020年小学初中划片情况一览表

  2.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3.2020年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4.2020年海口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2020年小学初中划片情况一览表

 

1.市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滨海九小

滨海大道北侧(至海边),港进路和港集路以东,世贸北路以西。

滨海九小

(西海岸校区)

永万路以西至长彤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市二十五小

(海府校区)

海府路单号(从1号至省府大院东边围墙止),海府路双号(从8号至50号蓝天路路口,42号、44号、46号除外),和平南路单号(25—37号)、和平南路双号(38号、40号、42号、54号),红坎坡1—64号。

市二十五小

(海甸校区)

海顺路以西,海甸六西路以南、人民大道以西、怡心一横路以北,安民路(全段)以西,世纪大道以东。

白驹学校

小学部

(总校、椰海分校)

东至凤翔路口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沿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以西;西至美舍河与凤翔路路口交叉处,沿凤翔路以南至丁村路口,直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以东;南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与椰海大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以北直至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北至凤翔路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沿凤翔路以南,至凡华宾馆交叉路口处,顺沿大道至省疗养院旁(不含省疗院)与美舍河交叉口,顺沿美舍河以南与凤翔路交叉口。

港湾小学

滨海大道以北到海边(东至滨海眼科医院,西至玉兰路);国贸路以北(东至龙昆北路,北至滨海大道,西至玉沙路)。

五源河学校

(小学部)

长海大道、长庆路以西,长滨西五街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海景学校

(小学部)

和平大道(自海甸四东路路口北段)以东,海甸四东路以北,碧海大道以西,碧海大道以南。

滨海九小

美丽沙分校

甸昆路(海甸岛段)、世纪大道以西;恒大美丽沙片区。

人大附中海口学校

大英一街(沿规划段至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东侧规划道路)以南,大英山东四路以西,五指山路以东,大英山西二街以南,国兴大道以北;海航豪庭。

北师大海口附校

(小学部)

琼山大道以东,椰海大道以北,白驹大道以南,权拥西村、美庄小区、用创村以西。新岛村委会原村民。

长彤学校

(小学部)

长滨路以东,海秀快速路以北(至海边),长彤路以西;绿地海森林小区;博抚村、传桂村、道盖村、昌明村原村民。

初  中

招  生  范  围

海南侨中

永万路以西至长彤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市一中

龙华路双号从8号起至滨河路叉口以北、省人民医院至盐灶路八灶路口以南、八灶路以东、滨河路以东一片;大同路2号至大同二横路口以西、大同二横路以北、龙华路单号新时代广场至玉河天桥以南一片(含沿街门牌);龙华路单号从得胜沙路口至龙华路29号(以门牌号为准)。

2.龙华路以北、龙昆北路以东、玉河路以南、滨河路以西(原八中招生范围,棚改区学校建成后还将调整招生范围)。

市一中南海分校

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山片区);南沙路;金垦路以东金宇路以南;金地路;金牛路以东;坡博村、面前坡村。

 

海口实验中学

海甸五西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世纪大道以东。

初  中

      

琼山中学

中山路以东,琼州大道以西,建国路以南,文庄路以北;高登东街以北,琼州大道以东,红城湖路以南,滨江路以西。

市二中

人民大道以西、海甸五西路以南;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西,海甸二东路以南;长堤路(从龙华路口至博爱北路口148号路段),得胜沙路,竹林里,人和坊,富兴街,彰兴街,永兴街,大兴街,新民东路,解放东路,博爱北路,中山路,新华北路,振东坊,义兴街(单号1—155、双号2—190)。

市四中

白龙南路,青年路,海府一横路,琼苑路,流水坡村,九村,美舍上下村,晋江村,群上村,下洋村,瓦灶村,沙亮村,和邦路,山内一、二、三里,渡头村,龙岐村,嘉华路以东至海府路以西、国兴大道以北至蓝天路以南一片。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

长流中学

长滨路以西、长文路(及延长线)以北,长滨东五街以南的长流镇行政区域。祥堂村委会,龙头上村、龙头下村,文明村,好俗村,福永村,荣山村,龙山墟。富力盈溪谷。

海港学校

丘海大道、丽晶路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海港集团职工子女。

琼山侨中

高登东街以南、琼州大道及东线高速公路以东至南渡江以西一片(不含那央村委会和儒逢村委会所辖自然村)。

灵山中学

灵山镇及镇所辖各村(东和村、罗王村、沙头村、仲恺村除外)。

五源河学校

(初中部)

长滨路以西,长滨东五街、西五街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白驹学校

(初中部)

凤翔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的凤翔街道办辖区,石塔村、那央村、儒逢村。

海景学校

(初中部)

人民大道(海甸五中路以北段)、海兴路以东,海甸五中路、海甸五东路以北,碧海大道以西,碧海大道以南。

北师大海口附校

(初中部)

琼山大道以东,椰海大道以北,白驹大道以南,权拥西村、美庄小区、用创村以西。新岛村委会原村民。

海南侨中

美丽沙分校

甸昆路(海甸岛段)、世纪大道以西;恒大美丽沙片区。

长彤学校

长滨路以东的长流镇行政区域。

 

 

注:公办学校划片范围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人口及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2.秀英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市二十七小

海港路以西,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一片;海港路以东、丘海大道以西、滨海大道以南、丘海一横路以北一片;港进路和港集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北至石油库一片。

市三十三小

书场村、海南五金仓库;秀英大道至海港路以东、丘海大道以西、丘海一横路以南、秀华路以北一片;秀英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海盛路以南、海玻路以北一片。

海南职工秀英

子弟学校

秀华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秀英大道以东、丘海大道以西一片;秀英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南海大道以北、海玻路以南一片;海盛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科技大道以西一片。

长滨小学

长海大道、长庆路以东,长滨路以西, 海秀快速路以北(至海边)。

海秀中心小学

南海大道以南、富康路以北、金福路以西、海榆中线以东一片;海秀镇新村。

丘浚学校

南海大道以南,丘海大道以西,金福路以东,白水塘路以北一片;锦地翰城二期(秀英片区);翰林西苑(秀英片区);水木清华;海秀镇水头村。

秀华小学

南海大道以南,永万路以东,海榆中线以西;富康路(东西走向)以南,金福路以西,海榆中线以东,椰海大道以北;周仁村、儒益村、业里村。

永庄小学

永万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南,椰海大道以北;永庄村;永庄水库区域。

康安学校

长滨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北的时代城、金地自在城、永和花园、永秀花园,康安村委会。

长德学校

美新村、大效村、富屋村、雨苍村。

新海学校

粤海大道以西一带,荣山村、拔南村以北(不含荣山村、拔南村)。

初  中

招  生  范  围

市十四中

丘海大道(海秀西路路口至椰海大道路口段)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南的海秀街道办及秀英街道办辖区;海榆中线至市二砖厂;海秀镇及所辖村庄。

长德学校

博养村、美新村、大效村、富屋村、雨苍村。

新海学校

粤海大道以西一带,荣山村、拔南村以北(不含荣山村、拔南村)。

康安学校

长滨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北的时代城、金地自在城、永和花园、永秀花园、康安村委会;长滨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南的长流镇域。

丰南中学

丰盈村委会、拔南村委会, 佳元·七彩澜湾,南海幸福汇。

石山中学

石山镇所辖区域。

东山中学

东山镇所辖区域。

永兴中学

永兴镇所辖区域。

 

 

注:1.公办学校划片范围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人口及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2..各乡镇小学招收本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龙华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学

      

市九小

解放西路(含永兴街)、龙华路从友谊天桥起至玉河天桥路段以东,大同一横路、大同二横路。

市十一小

(广场校区)

大同路,大同里、大同二里、大同三里,公园路,大英西路,万国西路、海秀东路单号自乐普生至彩虹天桥,义龙东路,大同南街,龙丰路。

市十一小
(义龙校区)

海秀东路单号自彩虹天桥至南大桥,龙昆北路单号自海秀东路路口至龙华路路口、义龙西路、义龙后路、义龙横路、龙昆里、龙昆南路双号自南大桥至南沙路路口,正义路(龙昆南正义路路口起,西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南至南沙路),南航西里。

龙华小学

月朗新村(含原市政府办公厅宿舍),龙昆上、下村,龙阳路,龙华路玉河天桥以西至南大立交桥,龙昆北路东边龙华路口至玉河路口止、滨河路(含龙华路21号友谊住宅小区),龙昆下新村(注:龙昆下村搬去龙昆下新村的农业户口,其他属玉沙实验学校)。

金盘实验学校

金盘开发区;金盘路;南海大道保税区路口起以东(南至白水塘路,东至坡巷路和城西路交汇处);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山片区);南沙路以东(不含坡博村、面前坡村)。

市十二小

义兴街,义胜街,富兴街,竹林村,得胜沙路,龙华一横,彰兴街,滨海医院,龙华路以东(得胜沙路起至东方广场一带)。

市二十小

1.老庙片区:滨海大道31号连接盐灶路60号的小巷起沿盐灶路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口,南至盐灶路止);2.八灶片区:八灶街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南至玉河路止)。

市二十六小

海秀路南大立交桥以西(南至奥林匹克花园(含金牛岭公园宿舍),北至水英双拥市场路口);金垦路17号(金垦路与金宇路口交叉路口止);一供,侨中里、碧湖家园。

玉沙实验学校

1.滨海大道以北至海边(东至玉兰路,西至世贸北路);2.滨海大道以南(东至玉沙路,西至世贸东路,南至金龙路),含金海广场、怡和花园、军安花苑、秀英炮台景点管理处、格林梦墅、华秀小区;3.国贸路以南(东至龙昆北路,西至玉沙路,南至金龙路;4.龙华西路连接金龙路以南(东至龙昆北路,西至侨中路,南至华海路)(不含海秀路门牌号住户,属第二十六小学);5.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海秀路)、文华东路。

滨海小学

1.原八灶街以西玉河路以北(北至盐灶路,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玉河路止); 2.滨海大道31号直至盐灶路起以西(北至滨海大道,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盐灶路止)(海德公馆属于第二十小学招生范围)。

秀英学校

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海瑞学校

1.丘海大道以东片区一(北至滨海大道,东至文华路,南至海秀中路)(不含文华东路,属玉沙学校范围);2.丘海大道以东片区二(北至海秀中路,南至滨涯路,东至海濂路);濠江花园、丘海大道(电力村、椰海山庄、水利水电综合公司);海秀路(边防检查站、省茶叶加工厂仓库、土产进出口公司仓库123号、省药材仓库134号、省扶贫公司138号、省农机公司139号、宝迪花园);丘海大道滨涯路(滨涯村);海瑞后路(光华厂、粮油进出口公司);滨涯花园新村。海濂路以西。

秀峰实验学校

海垦路以西(北至海秀路,南至滨涯路,农垦西大院除外);海濂路以东;顺发社区;海垦一社区;海垦二社区;金山小区;友谊路。

海燕小学

南航部队,头铺村,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大学(城西校区)。

城西小学

坡巷路连接城西路和学院路以东片区(北至南海大道,东至龙昆南路,南至椰海大道)。

丁村小学

凤翔路西路1号到65号(单号),丁村路口城南路以西至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西路南侧至椰海大道丁村路段。

小学

      

农垦直属第一小学

海秀中路100号(二供南院)至海垦天桥路口路段以南(不含金牛岭公园宿舍)、华垦路;农垦西大院;海垦路从海垦天桥至金岭路以东,金岭路以北。

农垦直属第二小学

金垦路北侧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金岭路路口,南面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农垦设计院;金岭路自金垦路口起东边南侧;金宇东路至龙华法院止;南沙路西侧至滨涯路口;滨涯路与金牛路交叉口起至南沙路以北;坡博村、面前坡。

农垦直属第三小学

南海大道以北(西与丘海大道交界、东与金牛路交界);滨涯路以南(不含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学校范围),丘海大道以东;海垦路从金岭路至滨涯路口以东,金岭路沿金垦路至农垦设计院以西;锦地翰城一期及翰林西苑(龙华片区),南海幸福城;海口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西湖实验学校

广场路、广场横路,新华南路单号,新华南路双号自新民西路路口至东湖路路口,新民西路单号,新民西路双号自西门外至新华南路路口,博爱南路双号自新民西路口至东湖路路口,东湖路,居仁坊,文明西路,园内里。解放东路及横巷,新华北路,人和坊,中山路,大兴西路,中山横路,长堤路(从博爱北路口至新华北路口),博爱北路西侧(解放东路口至长堤路),海秀东路单号1号(原广播电视台)至大英西路路口。

高坡小学

高坡村、沙坡村、吾悦广场、喜盈门、中海锦城

苍西小学

苍西村、苍东村、锦地翰城(一、三、四期)、紫竹园、丘海警苑、碧桂园(中央首府)、椰海大道以南,丘海大道以西的龙华行政片区。

金盘实验学校

(大样校区)

迎宾大道以西(大样村)、恒大文化旅游城一期。

龙华小学城南校区

迎宾大道以东的龙华行政区(城西镇薛村)、春天里、恒大二期。

初中

      

义龙中学

义龙东、西路,义龙横路,义龙后路,龙昆里;龙昆上下村,大同里(含二、三里),大同一横路,大同南街,万国西路,大同路26号起至海秀东路叉口段;龙华路(单号从31号起,双号从66号起);金龙路单号从龙华路交叉口起至侨中路口止,国贸大道单号从龙昆路交界点起至国贸一横路口止(国贸一横路东侧);海秀路(单号从13号至海垦天桥,双号从48号起至金垦路口止),侨中村,侨中里,华海路,龙昆南路西侧(海秀路至南沙路叉口一段),南沙路北侧(从龙昆南路口至金宇、南沙路交叉路口一段),金宇路以北至侨中路口止。

金盘实验学校

金盘开发区(中沙路、金盘路、建设一、二、三横路);头铺村;农垦总医院;南航大院;南海大道以南的坡巷路以西至海口保税区止。

海瑞学校

海垦路以西至丘海大道,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滨涯路(不含滨濂村和金山小区、海垦路电信小区,属秀峰实验学校范围);滨涯花园新村;文华路以西(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海秀中路,西至丘海大道);锦地翰城一期及翰林西苑(龙华片区)。

秀峰实验学校

1.海垦路以东(金岭路连金垦路连金园路以东)、农垦设计院和金牛路连接线以西(北至海秀中路,南至南海大道,含农垦设计院);(不含海垦路以东,滨涯路以北,金牛路以西,金垦路连接金岭路以南区域,属农垦中学招生范围)。2.海垦路与滨涯路交界点起至南海大道以西(北至滨涯路,西至丘海大道);(不含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学校招生范围);3.滨濂村、海垦路电信小区、金山小区、顺发新村。南海幸福城。

市八中

滨海大道龙华路口至玉兰路(万绿园西门)止以北,龙华东路滨海大道路口至盐灶路口以西,盐灶路龙华路口至八灶路口以北,八灶路以西,玉河路以北,国贸大道龙昆路口至玉沙路口以北、玉沙路以东围成区域;含义兴街(龙华路至盐灶路段,单号157起、双号192号起)。

城西中学

南海大道与龙昆南路交叉点起至坡巷路止以南一带;城西路;学院路、苍峄路四周,凤翔西路以东至椰海大道一带。

初中

      

玉沙实验学校

1.滨海大道以北(从玉兰路起至丘海大道止以北);2.国贸一横路以西至玉沙路(北至国贸路止,南至金龙路止);金海广场;3.玉沙路以西至世贸东路止(北至滨海大道,南至金龙路);4.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海秀路)、文华东路;军安花苑,华秀花园小区、秀英炮台景点管理处。

秀英学校

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西湖实验学校

新华南路,文明西路,新民西路,解放西路,广场路,公园路,居仁坊,西门外,博爱南路双号,东湖路,园内里,海秀路1号和3号,大同路(单号125号,双号822号),解放东路。

龙泉中学

龙泉镇管辖区域。

龙桥中学

龙桥镇管辖区域。

新坡中学

新坡镇管辖区域。

遵谭中学

遵谭镇管辖区域。

 

注:1.公办学校划片范围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人口及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2..各乡镇小学招收本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4.琼山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学

招 生 范 围

琼山东门一小

东至兴丹路(高登东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琼州大道、高登里二横(红城湖路口至高登东路口,沿高登东路至高登里二横以东);南至美舍河(高登里二横处至高登东路,沿高登东路至兴丹路口以北);北至红城湖路(兴丹路口至琼州大道以南)。

琼山文庄一小

东至琼州大道(建国路口至高登东路口以西);西至中山路、马鞍街(从建国路口,沿中山南路,沿忠介路,沿马鞍街,沿高登西路,沿中山南路至交美舍河以东);南至美舍河(中山南路至高登里二横,沿高登里二横,沿高登东路至琼州大道路口以北);北至建国路(琼州大道路口至中山路路口以南)。

琼山二小

东至中山南路(朱云路与中介路交叉口,沿朱云路,沿高登西路,沿中山南路至美舍河交叉口以西);西至龙昆路(板桥路口沿龙昆路至凤翔路交叉口以东);南至凤翔路(龙昆南路口至美舍河,沿美舍河至中山南路交叉口以北);北至大路街、板桥路以南。

琼山三小

东至琼州大道、中山北路(琼州大道与红城湖路交叉口,沿琼州大道,沿建国路,沿中山北路,沿忠介路,沿马鞍街至高登西路口以西);西至朱云路(朱云路与红城湖路交叉口至高登西路口以东);南至高登西路(朱云路口至马鞍街路口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朱云路口至琼州大道路口以南)。

琼山四小

东至海府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西);西至龙昆南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东);南至红城湖路(龙昆南路口至海府路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海府路口至龙昆南路口以南)。(除海航豪庭南苑外)

琼山五小

东至滨江路(合北路口至博雅路口以西);西至东线高速公路(琼州大道与桂林下路交叉口沿桂林下路,沿凤翔路,沿东线高速公路至椰海大道交叉处以东);南至椰海大道(椰海大道与东线高速交叉处,沿椰海大道,沿新大洲大道,沿合北路至滨江路口以北);北至博雅路以南。

琼山六小

东至朱云路(大路街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博巷路(龙昆南路以西的琼山区行政区域);南至大路街(大路街、板桥路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朱云路口至龙昆南路口以南)

琼山七小

东至滨江路(红城湖路路口至博雅路路口以西);西至美舍河(红城湖路与兴丹路交叉口,沿兴丹路,沿高登东路,沿美舍河至新桥路口,沿省干部疗养院围墙,沿桂林上路147号、108-1号至桂林下路路口以东);南至博雅路(博雅路、桂林下路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滨江路口至兴丹路口以南)。

攀丹小学

东至滨江路(国兴大道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海府路(国兴大道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东);南至红城湖路(海府路口至滨江路路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海府路口至滨江路口以南)。

琼山九小

东至南渡江,西至东线高速公路;南至新大洲大道琼山中学高中部;北至椰海大道(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沿新大洲大道,沿林村路至响水河以南,不含世纪佳城南院和琼山江畔公寓)。

琼山十小

新大洲大道琼山中学高中部以南(郑村、北拱村、北汉村、尚道村、美元村、北点村、礼文村、玉杖村、老市村)。

琼山十一小

玉雅村、王李村、玉吴村、玉成村、玉苍村、大路村、公务村、沙上村、石塔。

琼山十二小

永乔村、兴民村、美爱村、 珠良村、永田村、文森村、玉洲村、梧大村、新潭村。

椰博小学

东至滨江路(合北路口至翡翠水城路口以西),西至新大洲大道(林村路口至合北路口以东),南至林村路(沿林村路至响水河以北,及世纪佳城南院和琼山江畔公寓2区),北至合北路。

初中

招 生 范 围

琼山二中

东至滨江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西);西至龙昆南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东),龙昆南路以西的琼山区行政区域;南至板桥路、大路街、忠介路、(从金花路口沿板桥路,沿大路街,沿忠介路,沿中山北路,沿建国路,沿琼洲大道,沿红城湖路至滨江路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龙昆南路口至滨江路口)以南。

府城中学

东至琼州大道(凤翔路口至文庄路口以西);西至龙昆南路(板桥路口至凤翔路口以东);南至凤翔路(龙昆路口至琼州大道路口以北);北至板桥路(板桥路、大路街、忠介路、文庄路以南)。除海南中学和海师附中片区以外。

 

注:1.公办学校划片范围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人口及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2..各乡镇小学招收本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5.美兰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学

招  生  范  围

英才小学

市四中;琼苑路以南、海府路单号(琼苑路口至海府一横路口一带),海府一横路北侧一片(从海府路口至美舍河三号桥),白龙南路(从中法大厦至武警大厦,美舍河南边一片,含和邦路住户)、美祥路3号。

龙峰小学

五指山路以东(含沿街铺面),三角池至五指山路口以南一片(包括东湖里,龙舌坡),蓝天路(从海府路入口至五指山路口段以北一带),海府路46、48号,龙舌后路。

市七小

和平南路(单号1—23号,双号2—34号)、建山里、上坡村(上、下村);君尧村、美舍路(东风桥西至中法大夏止)、文明东路(从文明天桥至东风桥西的南侧)。

市八小

联桂坊、博爱南路东侧(文明路口至海府路口)博爱南横路、南门新村、大英里、南联路、文联路附近一带住户,红坎坡65—尾号(含工商行银苑新村宿舍)。

市十三小

博爱南路东侧(新民路口至文明路口)、龙文坊、龙兴坊、文明中路(至和平路路口止)、文明一、二横路。

市十四小

振龙坊、大东路、大兴东路、博爱北路东侧、水巷口、新民东路、塘边路、牛角村;新风里;和平北以西(三亚上、下、后街)住户。

市十六小

 和平大道(从和平桥起至海甸四东路路口南边)以东一带,海达路以东一带住户。

市二十一小

振东街居委会辖区、长沙坡、长堤路(以临江楼至酱料厂)等住户。

市二十八小

蓝天路(原机场西路段和原机场1号至五指山路口),海秀东路(南侧从五指山路口起至南大桥止),龙昆南路东边至新建国兴大道路口,五指山路以西(包括五指山路临街门牌住户),自来水厂。

美兰实验学校

文明东路以北,和平北路以东,长堤路(和平桥至白龙北路口)以南,滨江路(白龙北路至文明东路口)以西(其中不含文明东路224228236号,美都建材城,白龙北路238号,岭下村住户,文明东路2957号)

市三十一小

海甸四西路以南(含拦海村)、海达路以西一带住户。(不含水岸星城AB小区)

市三十四小

青年路北侧(东至朝阳路口以西一带)、文明东路南侧(白龙路口至朝阳路口)一带住户,文明东北侧板桥路口57号至武警医院27号。

白沙门小学

和平大道以西,海甸四路以北(不含海大和拦海村),安民路以东,怡心一横路以南。

海口市美苑小学

国兴大道以北,群上路(至美舍名家路口)以东,青年路 (从美苑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至美祥横路)以西一带的住户。

英才小学滨江分校

 青年路以北、美祥横路、美祥路以东(西至朝阳路口,南至美祥路到国兴大道路口);国兴大道以北(西至美祥路口,东至滨江西路路口);滨江西路以西(南至国兴大道北至文明东路口);朝阳路以东(南青年路口。北至文明东路口)含滨江新苑ABC区。

龙岐小学

海府路(西边从蓝天路口至大英一街海府路口)、东边从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蓝天路南侧(从海府路口至五指山路南路口)、 海府一横路南侧一片(从海府路口至美舍河三号桥止);美舍河以西(北至美舍三号桥,南至国兴大道)。大英山西三路以东,五指山南路以西,蓝天路以南,国兴大道以北一片。大英山东四路以东,海府路以西,白龙南通道以南,国兴大道以北一片。

白龙中心小学

青年路南侧(东至美苑路口),白龙南路(东侧从青年路口至美舍河大桥北边,不含市四中;西侧从文明东路口至美舍河大桥北边)。文明东路(东风桥东至白龙路口)、岭下村住户(不含岭下村廉租房小区)。

新埠中心小学

新埠镇上及附近一带住户、横沟村一带住户。

红联小学

亮脚、亮肚村、外坪一带住户。

海口市第九中学小学部

海甸一东路(海甸溪)至海甸二东路(即和平大道以西至人民大道以东)

初中

招  生  范  围

市七中

锦山里、锦山里新村、文明中路(博爱南路口至白龙路口以西)、和平北路单号、建山里、君尧村、上坡村、联桂坊、美舍路、田边村、文联路、南联路、南门新村、大英新村、博爱南横路、板桥路(含岭下村)。

市九中

海秀路南侧(从三角池至龙昆南路口)、国兴大道以北(东起嘉华路延长线至国兴大道交界处,西至南大桥以东)、蓝天路(1—33号、双号至嘉华路路口含嘉华路双号住户)、龙昆南路东侧(至国兴大道龙昆南出口以北段)、西沙路、万华路、椰林路、天福新村、大英村、南宝路、五指山路、白坡里。

市十中

海府路(单号1—75、双号2—54)、和平南路(单号1—39,双号2—58)、龙舌坡、红坎坡、东湖里、蓝天路(单号33—尾号段以北一片)、龙舌后路、博爱南路(单号125—尾号)。

市九中分校

人民大道以东、三亚上、下街、文明中一、二横路、塘边路、海甸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东,海甸一、二、三、四、五东路,长堤路(博爱北路口以东段),博爱南路单号1—123号、博爱北路单号、振东街、长沙坡、新风里、水巷口、新安村、过港村、福安村、椰子园、牛角村、振龙坊、龙文坊、龙兴坊、白沙门、白龙北路、和平大道、和平北路双号、海达路、海景路、福安路。

海联中学

新埠岛、白沙坊所有住户、仙桥路、板桥横路(含祥和小区)。

东营中学

东营村委会、东湖村委会、仲恺村委会、东和村委会。

演丰中学

演丰镇所辖各村。

三江中学

三江镇、三江农场所辖各村。

咸来中学

大致坡镇咸来附近村庄。

大华中学

大致坡所辖各村(咸来中学招生范围除外)。

桂林洋中学

桂林洋农场范围(含塔市)。

 

 

注:1.公办学校划片范围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人口及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2..各乡镇小学招收本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桂林洋小学招收桂林洋农场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4.三江第二小学招收三江农场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6.四所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省属中学划片范围实行年度动态调整,不固定划片范围)

学  校

招  生  范  围

海南中学初中部

海南中学西面围墙以东,大路街以南,朱云路以西,高登西路以北。

国兴中学初中部

海口市龙华区薛村11个、琼山区石塔村5个(海南省国兴中学为民族中学,80%的计划面向民族市县和民族乡镇招生)。

海南省农垦中学初中部

1.海垦路以东、南海大道以北、金牛路以西、滨涯路以南的闭合区域;2.海垦路以东、滨涯路以北、金园路以西,金垦路与金岭路连线以南的闭合区域。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初中部

1.海南师范大学校园;2.金花新路以西,红城湖路以南,龙昆南路以东,板桥路以北。

 

 

 

 

 

 

 

 

 

 

 

 附件2-1

2020年海口市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城区公办小学)

 

序号

学校名称(校区)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人数

辖属

1

海南白驹学校

12

600

市直属

2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

12

540

市直属

3

海口市海景学校

8

400

市直属

4

海口市长彤学校

6

300

市直属

5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

6

240

市直属

6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滨海校区

12

600

市直属

7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西海岸校区

15

750

市直属

8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美丽沙校区

6

270

市直属

9

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海府校区

6

300

市直属

10

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海甸校区

6

300

市直属

11

海口市港湾小学

8

400

市直属

12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8

320

市直属

13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4

44

市直属

14

海口市第二十七小学

8

400

秀英区

15

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

6

300

秀英区

16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小学

6

300

秀英区

17

海口市第三十三小学

6

300

秀英区

18

海口新海学校

3

150

秀英区

19

海口市秀英区康安学校

6

300

秀英区

20

海口市丘浚学校

5

250

秀英区

21

海口市秀英区长德学校

2

100

秀英区

22

海口市秀英区海秀中心小学

5

250

秀英区

23

海口市秀华小学

3

150

秀英区

24

海口市永庄小学

1

50

秀英区

25

海口市龙华小学(龙华校区)

5

225

龙华区

26

海口市龙华小学(城南校区)

3

135

龙华区

27

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二小学

8

400

龙华区

28

海口市丁村小学

2

100

龙华区

29

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一小学

6

324

龙华区

30

海口市城西小学

4

200

龙华区

31

海口市第二十小学

4

200

龙华区

32

海口市高坡小学

2

100

龙华区

33

海口市滨海小学

4

200

龙华区

34

海口市第九小学

5

250

龙华区

35

海口市第二十六小学

8

400

龙华区

36

海口市海燕小学

5

250

龙华区

37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12

600

龙华区

38

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三小学

4

200

龙华区

39

海口市第十二小学

3

150

龙华区

40

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

8

400

龙华区

41

海口市海瑞学校

10

500

龙华区

42

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

8

400

龙华区

43

海口市苍西小学

4

200

龙华区

44

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

9

450

龙华区

45

海口市第十一小学(广场校区)

5

250

龙华区

46

海口市第十一小学(义龙校区)

4

200

龙华区

47

海口市琼山文庄第一小学

10

500

琼山区

48

海口市琼山东门第一小学

7

350

琼山区

49

海口市琼山第二小学

11

550

琼山区

50

海口市琼山第三小学

9

450

琼山区

51

海口市琼山第四小学

5

250

琼山区

52

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

15

750

琼山区

53

海口市琼山第六小学

4

200

琼山区

54

海口市琼山第七小学

6

300

琼山区

55

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攀丹小学

4

200

琼山区

56

海口市琼山第九小学

3

150

琼山区

57

海口市琼山第十小学

3

150

琼山区

58

海口市琼山第十一小学

2

100

琼山区

59

海口市琼山第十二小学

2

100

琼山区

60

海口市琼山区椰博小学

4

220

琼山区

61

海口市英才小学

9

405

美兰区

62

海口市龙峰实验小学

7

350

美兰区

63

海口市第七小学

2

100

美兰区

64

海口市第八小学

2

110

美兰区

65

海口市第十三小学

3

150

美兰区

66

海口市第十四小学

2

100

美兰区

67

海口市第十六小学

6

300

美兰区

68

海口市第二十一小学

2

100

美兰区

69

海口市第二十八小学

8

400

美兰区

70

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学

6

300

美兰区

71

海口市第三十四小学

3

150

美兰区

72

海口市美兰实验小学

9

450

美兰区

73

海口市白沙门小学

6

300

美兰区

74

海口市白龙中心小学

4

200

美兰区

75

海口市龙岐小学

7

350

美兰区

76

海口市美苑小学

8

400

美兰区

77

海口市新埠中心小学

3

162

美兰区

78

海口市红联小学

1

45

美兰区

79

海口市第九中学小学部

4

200

美兰区

80

海口市英才滨江分校

10

450

美兰区

81

海口市灵山中心小学

9

450

美兰区

 

 

 

 

 

 

 

 

 

 

 

 

 

 

附件2-2

 

2020年海口市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民办小学)

 

序号

学校名称(校区)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人数

辖属

1

海南枫叶国际学校

10

350

市直属

2

海口华兴学校

5

200

市直属

3

海口景山学校

9

390

市直属

4

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8

400

市直属

5

海口中学

8

320

市直属

6

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

8

240

市直属

7

海南华侨中学观澜湖学校

4

160

市直属

8

海口黄冈金盘高级中学

2

100

市直属

9

 海口绿城实验学校

2

80

市直属

10

海口市罗牛山学校

2

60

市直属

11

海口寰岛实验小学

8

400

市直属

12

海口海天学校

4

176

市直属

13

海南观澜湖双优实验学校

4

120

市直属

14

海口市秀英区枫叶国际学校

4

140

秀英区

15

 北京大学附属小学海口学校

8

200

秀英区

16

海口市长流实验学校

2

70

秀英区

17

海口南海实验学校

4

160

秀英区

18

海口市西城实验学校

2

80

秀英区

19

海口锦绣学校

2

80

秀英区

20

海口秀英东山孔子小学

1

50

秀英区

21

海口博才流动人口子弟小学

1

50

龙华区

22

海口洪波流动人口子弟小学

1

45

龙华区

23

海口市海台金华学校

3

100

龙华区

24

海口景美实验学校

3

150

龙华区

25

海口市龙华区华南实验学校

4

180

龙华区

26

海口市龙华区新佳盛学校

2

70

龙华区

27

海口秀英学校

4

200

龙华区

28

海口大成实验学校

3

120

龙华区

29

海口山高学校

16

720

龙华区

30

海口市龙华区山高实验学校

2

80

龙华区

31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附属学校(小学部)

6

240

琼山区

32

海口安泽实验学校

1

45

琼山区

33

海口市琼山区知行学校

1

45

琼山区

34

海口振兴小学

2

80

琼山区

35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新朝阳小学

2

60

琼山区

36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实验学校

1

35

琼山区

37

海口楚天学校

1

50

琼山区

38

海口兰亭实验学校

1

30

琼山区

39

海口琼府实验学校

3

135

琼山区

40

海南海政学校

1

55

琼山区

41

海口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

4

160

琼山区

42

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

7

350

琼山区

43

海口市景山学校海甸分校

7

322

美兰区

44

海口江东枫叶国际学校

7

245

美兰区

45

海口市美文枫叶国际学校

4

120

美兰区

46

海口新阳希望学校

2

70

美兰区

47

海口市先锋流动人口简易小学

2

100

美兰区

附件3-1

 

2020年海口市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公办初中)

 

序号

学校名称(校区)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人数

辖属

1

海南华侨中学

20

1000

市直属

2

海口市第一中学(龙华校区)

16

800

市直属

3

海口市第一中学南海分校

8

400

市直属

4

海口实验中学

14

600

市直属

5

海口市琼山中学

12

600

市直属

6

海口市第四中学

15

750

市直属

7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

12

540

市直属

8

海口市第二中学

8

400

市直属

9

海口市长流中学

8

400

市直属

10

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

20

1000

市直属

11

海口市灵山中学

16

800

市直属

12

海口海港学校

6

300

市直属

13

海南白驹学校

15

750

市直属

14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

6

300

市直属

15

海口市海景学校

4

200

市直属

16

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

10

400

市直属

17

海口市长彤学校

8

400

市直属

18

海口市体育运动学校

1

50

市直属

19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5

66

市直属

20

海口市第十四中学

16

800

秀英区

21

海口新海学校

3

150

秀英区

22

海口市秀英区康安学校

6

300

秀英区

23

海口市永兴中学

10

500

秀英区

24

海口市东山中学

8

400

秀英区

25

海口市石山中学

4

200

秀英区

26

海口市丰南中学

3

120

秀英区

27

海口市秀英区长德学校

3

150

秀英区

28

海口市城西中学

10

500

龙华区

29

海口市第八中学

4

220

龙华区

30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12

600

龙华区

31

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

6

300

龙华区

32

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

8

400

龙华区

33

海口市义龙中学

11

550

龙华区

34

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

5

250

龙华区

35

海口市海瑞学校

8

400

龙华区

36

海口市龙泉中学

7

350

龙华区

37

海口市遵谭中学

5

240

龙华区

38

海口市新坡中学

5

207

龙华区

39

海口市龙桥学校

4

200

龙华区

40

海口市琼山府城中学

22

1100

琼山区

41

海口市琼山第二中学

17

850

琼山区

42

海口市琼山区龙塘中学

3

160

琼山区

43

海口市琼山区旧州中学

6

252

琼山区

44

海口市琼山区云龙初级中学

3

120

琼山区

45

海口市琼山区红旗中学

4

200

琼山区

46

海口市琼山区谭文中学

2

100

琼山区

47

海口市琼山区大坡初级中学

2

60

琼山区

48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初级中学

3

120

琼山区

49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学校(中学部)

3

150

琼山区

50

海口市琼山区东昌学校(中学部)

2

75

琼山区

51

海口市第九中学

19

950

美兰区

52

海口市第九中学海甸分校

8

440

美兰区

53

海口市第十中学

14

700

美兰区

54

海口市第七中学

12

600

美兰区

55

海口市海联中学

4

200

美兰区

56

海口市第三江中学

6

330

美兰区

57

海口市东营中学

1

40

美兰区

58

海口市演丰中学

3

120

美兰区

59

海口市大华中学

6

300

美兰区

60

海口市咸来中学

1

40

美兰区

61

海口市桂林洋中学

8

412

美兰区

 

 

 

 

 

 

 附件3-2

 

2020年海口市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民办初中)

 

序号

学校名称(校区)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人数

辖区

1

海南枫叶国际学校

10

400

市直属

2

海口华兴学校

5

200

市直属

3

海口景山学校

7

320

市直属

4

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9

450

市直属

5

海口中学

18

810

市直属

6

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

11

450

市直属

7

海南华侨中学观澜湖学校

6

240

市直属

8

海口黄冈金盘高级中学

6

300

市直属

9

 海口绿城实验学校

2

80

市直属

10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学校

9

270

市直属

11

海南博雅中学

4

160

市直属

12

海口市罗牛山学校

2

60

市直属

13

海口寰岛中学

8

350

市直属

14

海南观澜湖双优实验学校

4

160

市直属

15

海口市长流实验学校

2

70

秀英区

16

海口市西城实验学校

2

86

秀英区

17

海南博源中学

4

120

秀英区

18

海口南海实验学校

4

180

秀英区

19

海口锦绣学校

2

80

秀英区

20

 海口山高学校

16

720

龙华区

21

海口市海台金华学校

2

90

龙华区

22

 海口市龙华区山高实验学校

4

200

龙华区

23

海口大成实验学校(初中)

3

120

龙华区

24

海口景美实验学校

2

100

龙华区

25

海口市龙华区华南实验学校

3

150

龙华区

26

海口市龙华区新佳盛学校

2

70

龙华区

27

海口秀英学校

3

150

龙华区

28

海口安泽实验学校

2

70

琼山区

29

海口市琼山区知行学校

1

30

琼山区

30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实验学校

2

70

琼山区

31

海口兰亭实验学校

1

30

琼山区

32

海口琼府实验学校

3

150

琼山区

33

海南海政学校

2

110

琼山区

34

海口楚天学校

1

30

琼山区

35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附属学校(中学部)

2

100

琼山区

36

海口景山学校海甸分校

4

184

美兰区

37

海口江东枫叶国际学校

4

160

美兰区

 

 

 

 

 

 

 

 

 

 附件4

2020年海口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公办学校

日期

民办学校

7月28

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7月30日前

召开招生工作培训会

7月30日至
8月6日

网上报名

8月6日前

教育优待审核单位向市或区教育局报送名册

8月2日前

家长向民办学校申请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

8月3

民办学校向市或区教育局报送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学生名册,备案

8月4

市、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

8月6

8月6日24点,报名系统关闭。系统关闭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8月7

1.教育部门整理数据;
2.公办学校进行片区确认。

8月7

整理数据

8月8日至15

学校线上审核

8月8

公布参加摇号派位学校名单。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的,直接派位到相应学校。

8月16日至22

学校线下审核
(对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需要进行现场核验的,学校将主动通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

8月11

市、区教育局完成摇号组织工作,公布结果

8月12

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报名系统自动将信息返回到“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片区公办学校审核入学资格。家长如选择就读其它民办学校的,可自行联系。

8月23日至24

整理数据

8月16

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和摇号派位对象到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8月25日至27

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8月17日至20

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8月28日至31

市、区教育局对公办学校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备案。

8月21日至22

市、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进行备案,确认新生名单

9月1日至6

报名注册(由学校自行安排)

9月6日前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9月30日前

学校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

海教〔2020〕258号.pdf

海口市教育局官网相关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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