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本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财政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部门本级及6家下属预算单位,分别是美兰区协税办,美兰区政府采购办,美兰区财政国库支付局,美兰区灵山财政所,美兰区三江财政所,美兰区大致坡财政所。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部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870.15万元,支出总计3558.49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3.14万元和247.59万元,下降 11 %和7%。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两次台风灾害,维修办公室门窗等;二是2014年人员增资及社保费、公积金的增加。
(二)关于财政部门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7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5.31万元,占91%;上级补助收入131.87万元,占3%;其他收入222.97万元,占6%。
(三)关于财政部门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5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5万元,占30%;项目支出2482.99万元,占70%。
(四)关于财政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515.31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0.82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公用部分的减少。
(五)关于财政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8.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7.25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一是公用支出减少;二是人员(劳务派遣)支出减少。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1.52万元,占53.2%;科学技术支出14.62万元,占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2万元,占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52万元,占1.2%;农林水支出1294.16万元,占38.6%;住房保障支出83.79万元,占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2万元,占0.7%;其他支出17.64万元,占0.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7.5万元,支出决算334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中追加税收征管150万元,农村一事一议建设615万元,粮食直补719万元,种粮补贴13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经费7万元。
(2)人员支出。财政部门人员增资115万元(含五险一金及公积金)。
(六)关于财政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9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财政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预算的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19万元,完成预算的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2%。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油料费减少;二是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工作检查、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减少。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减少4.18万元,下降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3万元,下降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料费的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工作检查、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减少。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19万元,占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安排0万元。
(2)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及到各辖区检查乡镇资金监管、惠农补贴发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共接待10人次。其中:省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体制调研工作。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1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财政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