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07-6/2022-03575 分类: 部门文件;规划计划;工作计划;公文直通车;通知公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他信息;业务工作;工作总结   
发布机构: 美兰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名  称: 美兰区财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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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区财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组织协调收入征管,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目标,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民生事业和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一、2018年度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1-10月份,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0,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增收10,836万元,增长9.1%,比序时进度快0.8个百分点。

2.1-10月份,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8,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增支19,635万元,增长11%,比序时进度0.7个百分点。

二、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2,401万元,增收75,173万元,同比增长11.1%,完成年初预算872,742万元的86.2%,超序时进度2.9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0,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增收10,836万元,增长9.1%,比序时进度快0.8个百分点。

(二)基建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实施要求,我局根据资金拨付流程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确保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1-11月份总共下达政府投资计划991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1360.2万元;科学技术类132.80万元;医疗卫生243.8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类1369.39万元;教育类2000万元;农林水事务类18万元;美丽乡村、渔村建设2195.52万元;“净绿彩亮美”五化建设1045.44万元;续建项目类1547.47万元)。

(三)绩效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1. 2018年我局印发了《海口市美兰区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美财督【2018】11号),2018年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性资金和预算部门,主要将:(1)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2)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3)开展重点评价工作;(4)开展绩效自评工作;(5)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6)总结年度工作。

2.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18】12号),要求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按照规定要求有效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区内大部分单位均已上报绩效自评报告。我局认真审核单位上报的绩效自评报告,并下发了《关于下达各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反馈意见的通知》(美财督[2018]19号),要求各单位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要求公开至美兰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覆盖全区所有部门,我局下达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期)的通知》(美财督【2018】15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期)的通知》(美财督【2018】16号),采取事务所独立评价,以及财政局联合事务所评价两种评价方式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评价报告预计于10月份可定稿。

4. 2018年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针对教育、扶贫、环保等6个重点民生项目,涉及资金5146.85万元。我局下达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18]17号),通过聘请事务所,由我局制定评价方案,要求于2018年10月份完成该项工作。

5.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扶贫办公室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8]1114号文)的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18]18号),要求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单位认真进行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要求各相关部门上报的材料正在收集中。

(三)做好社会民生保障方面工作。2018年我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含三江农场)人数为143124人,按照区级财政每人每年80.08元补助标准,安排区级配套资金11461369.92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为123332人,已安排区级配套资金9876426.56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八类特殊群体11585人,代付八类人个人参合金(区级和市级)2085300元。根据市社保局测算结果,2018年我区上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615.8万元。

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力度。截至目前,已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12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024.028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8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19.8万元。发放城市低保金857.35万元,累计补贴人次2.149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44.94万元,累计补贴人次2.1311万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404.04万元,累计补贴人次0.6731万人。已为全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8.87万元,累计补贴人次1.1109万人,为全区约1.27万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补贴1261.27万元,进一步兜牢了困难群众的托底保障网。

提升卫生服务质量。拨付区属9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35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使得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进一步缓解。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3823.64万元,保障居民享有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财办金[2017]92号文、财金[2016]92号文、《海口市美兰区PPP项目付费审核业务流程》等规定,对已进入运营阶段的PPP项目严格按照绩效审核付费,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规范PPP项目库管理。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关于开通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库管理工作,对管理库本级全部 PPP 项目各阶段的财政支出责任数据进行全面核实,并按照新界面录入项目实际所处阶段及之前阶段的所有数据、信息。

分析全区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情况,牢牢守住财政承受能力“红线”。做好全区PPP项目的统计、咨询和监督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五)国资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3月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7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琼财资[2018]930号)的要求,我办开展了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工作。全区共225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为3604人,本次上报资产报表应报225家,实报164家,61家未上报(其中: 61家为乡财政,不在区财政预算范围内)。通过资产年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国有资产合理配置打下了基础。

公务用车改革封存车辆处置收尾工作。《海口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封存车辆处置工作方案》,我局已通过询价的招标方式选定海南行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我区54辆封存公务用车进行评估。目前,28辆车改取消车辆已成经网络竞价全部成交,28辆车起始价31.22万元,成交价50.77万元,增值了19.55万元,增值率62.62%。剩余26辆车予以报废处理,目前正在由车辆报废公司进行报废工作。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税收征管,夯实财政收入基础

一是挖掘税源。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健全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机制,采取比往年更严格、更细化的征收手段,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确保收入预期目标实现。加大税源摸底调查力度,巩固现有税源,挖掘潜在税源,回迁流失税源。“抓大不放小”,在抓好大宗税源的同时,加强对零散税源的征收,规范并深化个体工商税收及零散税源委托代征工作,拓宽征收渠道。二是培植税源。抢抓“一带一路”、“全域旅游”、“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等重大战略机遇,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更多项目在我区落地建设和总部经济的发展,为我区税收的可持续性增长奠定基础。

(二)强化资金管理,加大财政统筹能力

一是突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我区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性支出,全面停止楼堂馆所建设。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据实安排预算资金,严格控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和追加。三是加大统筹力度。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管理,加强重点部门、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督导;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对于进度较慢预计当年无法支出、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机制

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一是主动防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降存量控增量有关要求,落实债务风险预警制度,防控债务风险;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四是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全面落实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将部门预算编制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充分考虑部门支出细化项目,科学合理测算资金需求。五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建立新型资金支付安全管理信任体系,实现资金支付网络化、电子化和无纸化,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

(四)加强廉政建设,严肃财经工作纪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加强财政队伍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财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防范廉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重安全。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的财政干部队伍,促进财政业务稳健高效开展。二是管好财政资金,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在保运转的基础上坚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细化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和审核各类公务消费行为。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将财政监督重点从资金拨付转向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

                     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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