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07-6/2022-03574 分类: 部门文件;规划计划;工作计划;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美兰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20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重点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重点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财政管理

1.创新试点参与式公共财政预算改革。为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政府财政预算进程,有效激发基层社区协商民主自治活力,2017年安排600万元,选取了人民、海甸街道办事处开展“双创微事实”试点工作,从社区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环境、环保、交通、社区安全等项目中甄选当前急需解决、惠及面广的项目作为备选,经过初选、居民投票、项目确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双创微事实”项目,让群众真正参与政府预算。

2.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事业。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实施中期财政规划,推进项目库与中期财政规划衔接,加强项目全周期动态管理;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部门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二是转变投入方式。尊重市场规律,转变竞争性领域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减少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补贴;充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撬动社会资金有序流入参与公共服务和建设。

3.加大力度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盘活存量资金工作部署,我局加大结余结转资金和部门实体账户资金清理回收力度,对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和预算部门(单位)实体账户存量资金进行逐一分析,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府[2017]32号)文件规定,对于资金结转未满两年,预计当年难以支出的存量资金,比照两年以上资金的做法,将各部门(单位)预计未来短时间内无法支出的20152016年结余结转指标收回,并要求各单位将实体账户存量资金上缴区国库。截止9月底,我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清零,我区存量资金总额每个月均能按照省、市部署,达到考核要求。

4.强化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我局细致布置我区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各预算单位进行了专项培训,在我们的悉心指导和严格监督下,全区60个部门均按要求于限定时间内在指定政府信息公开栏完成了2017年政府(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所有区直部门当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除公开总额及分项数额外,细化到车辆购置及保有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并对增减情况进行说明,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完善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2017年,我们在之前建立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资金绩效管理,逐步扩大预算绩效评价的层级和范围,对各项支出项目设计统一固化、简洁明确、可衡量的关键指标,通过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对部门职责予以全面反映。我局2017年对全区所有预算部门支出绩效进行了考评、排名,并建立了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根据排名给予相应的奖惩。

(三)推进“美丽乡村”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1.2017年上级下达我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00万元,2016年“一事一议”结余资金5.5万元,乡镇实体账户“一事一议”历年结余资金上缴国库47.2万元,可用资金共352.7万元。为加大力度推进我区民生公益事业建设,根据《海口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央、省、市盘活存量资金有关精神,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从区级统筹盘活的存量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区级配套资金,2017年累计安排一事一议资金852.7万元,目前已拨付灵山镇257.7万元,其他各镇2017年“一事一议”项目申报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

2.根据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由区住建局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经区政府同意,我局从区级统筹盘活的存量资金中安排1500万元,用于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其中,三江镇东坡湖村800万元,灵山镇福同村200万元,演丰镇山尾村200万元,区住建局机动资金300万元,统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四)政府投资计划项目资金

截止至201710月份,总共下达政府投资计划资金763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317.5万元;“教育类”2182.85万元;“科学技术类”2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127万元;“社会保障就业类”215.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09.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类”1847.04万元;“农林水事务类”447.78万元;“双创类”1785.21万元;“续建项目类”577.01万元。

    我局已下达的政府投资计划项目中,总共涉及到96个项目(含年初政府投资项目、“双创”项目和“续建项目),其中50个项目已报发改概算审核(合计概审金额为6205.16万元,我局下达该部分项目金额为4714.31万元),另外46个项目为项目总投资金额低于20万元或为政府采购类项目,不需要报发改概审,我局根据单位来函审核相关材料即下达相应资金。截至目前为止,政府投资项目尚有9个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0万元,但尚未向我局申请拨付下达项目资金。

(五)落实中央关于规范举债融资有关工作部署

为规范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信誉,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我区20179月制定了《海口市美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与应急预案》并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我区政府性债务实时监控,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和省、市有关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文整改要求,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由区财政部门牵头,区直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由区政府印发了《海口市美兰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进行整改。

    (六)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和我区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安排,我局于201710月初开始布置,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 号)、省第七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有关要求和《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办公室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加大财政统筹能力,合理预计2018 年财政预算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全力保障城市更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脱贫攻坚、十二个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补齐关键短板。

(七)强化财政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财政资金管理

情况,会计账簿设置情况,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情况,会计核算情况,执行国家和省重大财税政策情况,任用会计人员情况,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近两年接受过省市审计、税务、财政和海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检查的,落实检查决定情况。目前已下发20份检查通知书,查出欠缴税款 2030.6 万元,已缴税款692.8万元,未缴税款现正在催缴。

二是中小学校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中小学校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等情况。按市财政局要求,我局对三江中学及海口市第十六小学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查发现,存在年度财务报表编制不完整,个别原始票据的付款方填列不规范等问题,现已出具报告要求整改。。

三是惠农资金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针对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水产养殖标准化池塘改造资金等专顶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检查。我区涉及到的只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金额为148.3万元,我局正在对这两项惠农资金进行检查。

四是财政存量资金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情况,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管理情况,以及收入缴库管理、偿债准备金管理等其他情况。

(八)财政预算与支出绩效评价

一是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为探索符合我区区情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我局聘请了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区2016年的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我区财政支出方面得分70.32分(总分100分),财政预算方面得分85.28分(总分100分)。通过此次评价,建议我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支出投入;合理编制预算,确保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体系,2017年,我局在全区所有部门中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设置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其中29个部门通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深入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31个部门通过我局与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指标体系打分。通过评价得分情况排名,80分以上的单位有18个,70-80分的有26个,70分以下的有15个。评价过程中,部门失分主要集中在预算完成率和支出进度率过低、结余结转率较高、职能职责及活动指标未设置关键绩效目标等。

    三是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分析我区涉及民生等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2017年我局从2016年度的项目中,挑选了10个涉及重点民生支出的项目开展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通过评价,了解项目的资金安排及实施效果等各方面情况。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前期收集材料、分析材料工作,项目绩效报告正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撰写中。

    四是演丰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演丰从2015年始作为我区的单列镇,为探索更贴合演丰实际情况的财政机制,更深入的剖析演丰预决算体制状况,研究更完善的演丰单列镇政府机制,我局2017年通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演丰的预决算及项目的各项情况,进行整体绩效分析,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九)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一是截至目前预算内非税收入6867.6万元,较上年4714万元同比增收2153.6万元,增长31.4%,原因一是2017年蓝天街道办和白沙街道办上缴征地补偿款共计1273万元(一次性因素),二是罚没收入增长较大,由于区物价局等相关单位收费职能2016年下半年才下放权限到我区,因此这些单位2016年上半年没有收取罚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行政事业性收费2356.7万元,较上年2056.7万元同比增收   291万元,增长12%;政府性基金23.9万元,较上年80.3万元同比减收56.4元,降低70%;罚没收入1286.4万元,较上年446万元同比增收840.4万元,增长65.3%,原因一是区物价局、区国土执法大队2016年下半年权限下放到我区,2016上半年没有罚没收入;二是区物价局一次性收取市人民医院罚没款15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23.2万元,较上年1822.4万元同比增收1000.8万元,增长35.5%;专项收入26.4万元,上年60万元同比减收33.6万元,降低56 %,原因是取消了育林基金收费项目;其他非税收入26.5 万元,较上年77万元同比减收50.5万元,降低65.6 %

二是积极开展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函》(财税政便[2017]13号)和海口市《开展简政放权清查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财综[2017]1228号)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清理复核工作。涉及我区单位27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0项(其中取消2项收费:预防性体检费和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共3项(其中取消1项收费:育林基金)。要求各执收单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本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依据等全面公示,确保非税收缴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十)其他工作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局扭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建立时间表、路线图,从严抓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地。一是从严抓部署。每月月初制订计划,明确当月学习教育任务,把握学习教育节奏。先后开展支部书记培训,讲解学习教育具体工作,及时解疑释惑,明确任务要求。二是从严抓落实。及时增加学习内容,将中央、省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重要文件、重点理论文章,纳入学习教育内容,推动学习教育深化。坚持“学”“做”结合,开展机关党员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先进党员事迹报告,引导党员“学”中“做”、“做”中“学”。抓好自选动作,指导机关支部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机关支部归集整理学习教育资料,探索支部工作规范化途径。

2017年,我局按照省、市扶贫工作要求,分别对大致坡镇崇德村委会社论村欧茂华、大致坡镇崇德村委会龙球村梁振文、大致坡镇崇德村委会福久何村何运旺进行一对一帮扶,多次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听取贫困户意见。针对每户贫困户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产业扶持、危房改造、教育、卫生等方面逐一研究解决贫困户困难。

二、2018年工作重点

(一)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认真贯彻新新预算法规定,部署落实2018年政府(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关于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政府预、决算在经区人大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区财政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在区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职能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二是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完善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及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性质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对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以及政府采购情况做出说明。

(二)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保障重点民生工程

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反应美兰困难,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一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及美丽乡村旅游示范试点财政奖补上级资金。用于我区纳入“一事一议”工作范围的各镇及新埠街道村级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社会捐赠赞助,整合村民筹资筹劳,调动农民和社会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是中央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边境维护和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

(三)严控财政资金年底列支规模,高效盘活存量资金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1-6月份市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考核情况的通报》(琼财预[2017]1054号)号文件要求,区财政部门在2017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与各预算单位沟通协调,切实要求区本级各单位加快支出进度,严控年底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对预算单位申请结转至2018年使用的项目资金,应确保能够在下年度3月底前完成支出的才予以列支,3月底未支完的列支资金全部由财政部门回收统筹。

对于单位实体账户存量资金,严格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府[2017]32号)要求,对于结转未满两年、预计当年难以支出的存量资金,比照结转两年以上资金做法,全部上缴区国库,由区财政统筹使用。

 (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降存量控增量有关要求,按市政府要求的时限,全面清理偿还我区现有存量债务(2017年底完成)。

严格贯彻落实《海口市美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与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我区政府性债务实时监控,规范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五)切实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重点加强对社会保障、扶贫、支农、教育、卫生等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性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建设性支出从项目立项、申报、资金拨付、建设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实行动态监管,对每项专项资金都明确落实问效责任。各财政所要加强资金管理,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的财务检查力度,切实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对所有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财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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