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函【2018】74 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海府【2018】77 号)和《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海美府【2018】6 号)文件部署,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我街道所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 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 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 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街道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年度资料。
普查工作进度安排:2018 年底前,落实普查机构、人员、措施和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单位清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两员”(指导员和调查员)选聘、培训和普查宣传动员工作;2019 年底前,完成普查登记。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 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 念,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 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快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 区和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统计支撑。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街道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居委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二楼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各社区居委会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村民小组、网格员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社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
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街道纪工委、监察委将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于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统计机构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
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
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 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 探
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完善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更新
机制,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
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注重宣传引导。街道各普查机构要配合好宣传部门认
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
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
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
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
2018 年8月 22 日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函【2018】74 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海府【2018】77 号)和《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海美府【2018】6 号)文件部署,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我街道所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 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 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 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街道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年度资料。
普查工作进度安排:2018 年底前,落实普查机构、人员、措施和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单位清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两员”(指导员和调查员)选聘、培训和普查宣传动员工作;2019 年底前,完成普查登记。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 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 念,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 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快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 区和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统计支撑。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街道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居委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二楼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各社区居委会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村民小组、网格员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社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
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街道纪工委、监察委将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于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统计机构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
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
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 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 探
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完善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更新
机制,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
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注重宣传引导。街道各普查机构要配合好宣传部门认
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
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
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
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
2018 年8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