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是临床医疗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无偿献血是一项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爱心工程。为鼓励及保障献血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和《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结合白龙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街道、社区必须按照通知组织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二、献血者献血200ml/次,补助营养费200元整。献血者每增加100ml血液增加补助营养费100元整计算。
三、献血者每次完成献血后享受公休2天。
四、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负责对参加献血的人员进行审核。财务室负责申请并发放营养补助。
五、献血者持本人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到街道办事处财务室领取营养补助,并签名确认。
(联系人:林桦;联系电话:15108938870)
附件1:白龙街道办事处献血人员营养补助领取表
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