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各单位或个人办事,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工作效率,现特制订本政务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
开承诺并自觉接受监督。
第一条、承诺首问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给予办事人明确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确保办事人申办事项有满意结果。
第二条、承诺即时服务。办事人申办事项属街道服务范围,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由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
第三条、承诺限时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通知办事人。
第四条、承诺规范服务。对办事人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对属街道行政服务事项,由街道提供办事指南以备办事人使用。
第五条、承诺高效服务。街道随时为办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能办的事马上就办;不能即办的,按一次告知制度要求给办事人明确的答复;对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做到特事特办。
第六条、承诺文明服务。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
第七条、承诺廉洁服务。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坚决杜绝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