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党组,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区直属机关各部委办局:
经区委研究,决定:
符英锋同志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免去其海甸街道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余昭奇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区民政局党组书记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黄 波同志任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陈书文同志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海府街道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丁 亮同志任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其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王培源同志任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其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孙婉慧同志任区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其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王维绅同志任区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其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庄献武同志任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其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符永欢同志任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其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雷细荣同志任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其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王法明同志任区纪委监委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其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李 恒同志任区纪委监委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其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吕 志同志任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其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杜先同志任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其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李剑峰同志任区纪委监委副科级领导干部、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博爱街道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委派出博爱街道监察室主任职务、博爱街道四级调研员职级;
梁 华同志任区政府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二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杜发安同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其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免去李乐平同志区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职务;
免去谢玉成同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符 海同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周德敏区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