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职能部门:
为了落实《海口市2015年“双创”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口市2015年“双创”工作美兰区实施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海口市美兰区博爱街道2015年“双创”工作实施方案》。请你们按照执行。
二0一五年八月五日
美兰区博爱街道2015年“双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海口市2015年“双创”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口市2015年“双创”工作美兰区实施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海口市美兰区博爱街道2015年“双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为民创建靠民的执政理念,激发全街道创建热情,拓展创建覆盖领域,不断提升社区功能和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的幸福指数,实现社区风貌、管理两个“大变样”。
二、组织机构
(一) 成立海口市美兰区博爱街道“双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冯学文 街道工委书记
吴至俊 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郑之福 街道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副 组 长: 吴毓松 街道工委委员 人武部部长
李剑峰 街道工委委员
覃进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汪贤勇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定文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喜荣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 蒋先会 街道党政办主任
蒲合斌 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云 飞 街道城管办主任
张 渊 街道城管中队队长
林小熊 街道环卫站站长
钟月明 文明东工商所所长
韦碧波 文明东食药监所所长
李 鸣 街道团委书记
潘士敏 街道计生办主任
袁正良 街道经济办副主任
李海浪 街道妇联副主任
各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双创办公室。组长由吴毓松兼任,副组长由蒋先会担任。工作人员从党政办和城管办抽调组成。职责:(1)负责领导小组的上传下达和文件处理、归档;(2)负责文件(信息)收集、撰写、简报编发等;(3)负责会议的筹备和召开;(4)负责后勤保障等工作。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组长由李剑峰兼任,副组长由党政办副主任辜林在担任,成员从党政办和团委抽调组成。职责:(1)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目标任务分解,起草工作方案、阶段工作计划、材料收集整理、建档上传工作等;(2)负责材料收集人员的培训工作,督查、指导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测评体系要求的相关材料;(3)负责制订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4)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有关会议、创建活动、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挖掘宣传创建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5)负责“讲文明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海口公益广告的布局、规划意见,协调落实公益广告制作发布,确保达到测评体系要求;(6)负责组织开展并督导“双创”工作知识宣传教育、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全民阅读教育活动、志愿服务宣传教育、道德模范事迹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施;(7)负责编发“双创”工作相关宣传资料,收集整理各类创建新闻宣传资料并集结成册;
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组。组长由梁定文兼任,副组长由云飞和张渊担任,成员由城管办、工商所和食药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职责:(1)负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目标任务分解,起草工作方案、阶段工作计划等;(2)负责对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中材料收集的责任分解、收集整理、建档上传工作;(3)负责材料收集人员的培训工作,督查、指导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测评体系要求的相关材料;(4)协调落实“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即: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开展水域综合整治、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开展市政市容综合整治、开展农贸市场和大型商场环境整治;(5)大力整治海南省八大不文明行为和海口市十大不文明行为;(6)建立市政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城市绿化、环境保护、打击违法建筑等长效管理机制。
4、督查考核组。组长由郑之福兼任。副组长由王永根担任,成员从综合办、社保所抽调。职责:(1)负责对照各测评体系和重点任务,定期和不定期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2)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3)负责将检查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4)对“双创”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人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办、问责。对“双创”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市区挂点领导和包点单位联合指导小组:
组 长:朱东海(海口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市级挂点领导)
副组长:徐 伟(市包点单位海口市科工信局局长)
高树生(市包点单位海口市科协主席)
王 贵(美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区挂点领导)
谭显知(美兰区政府副调研员 区挂点领导)
杨福根(海口市科协副主席)
傅爱萍(海口市高新区党政办主任)
成员: 朱辉年(海口市科工信局办公室主任)
陈 坚(美兰区委办主任)
彭小艺(美兰区人社局局长)
余昭奇(美兰区民政局局长)
安文华(美兰区水务局局长)
陈海波(美兰区爱卫办主任)
符方正(美兰区侨联主席)
雷 赛(美兰区科协主席)
主要职责:1、组织本单位干部参与“双创”工作;2、经常深入街道开展调研,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具体措施,督促“双创”各项工作的落实;3、发挥本单位优势,协调帮助街道解决“双创”工作存在的困难;4、定期召开“双创”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和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今年的工作目标如下: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力争我街道在海口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少扣分,在市区组织的创城模拟测评中排在全区前茅。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
1.顺利通过省、市爱卫会的明查暗访检查和整改工作;
2.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个方面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四、主要任务
在全面落实《海口市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美兰区责任分工表》和《海口市2015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美兰区责任分工表》各项指标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街道工委建立学习制度,社区、非公党总支(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两次以上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街道党支部、各社区居委会)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学习教育。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街道党支部、各社区居委会,非公党支部)
3.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机关、企业、学校、商场、社区、村镇等,并熟读24个字。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街道党支部、各社区居委会、非公党支部)
4.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5.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挖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文明东工商所、各社区居委会)
6.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建立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记录评价等相关制度。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各种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街道团委、各社区居委会)
7.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结合实际分别组织一次群众性主题活动。各社区结合实际分别组织相应的活动,主题须紧扣“我们的节日”。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街道党政办、工会、各社区居委会)
8.大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9.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在清明节、六一、七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争作美德少年、童声向党、经典诵读、“日行一善”、“洒扫应对”、做“小小志愿者”等活动。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街道党政办、各社区居委会)
10.向区文明办推荐海口市第五届道德模范人选,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道德模范和其他先进人物宣传,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11.组织开展“温暖美兰”——好家庭、好家风、好家训主题系列活动。
(牵头领导:郑之福 责任单位:街道妇联、各社区居委会)
12.弘扬“5+2,白+黑”、“马上就办”、“钉钉子”、“拍拍看”四种精神。
(牵头领导:郑之福 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13.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立专题教育的制度,抓好专题教育各项工作。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街道党政办、各社区居委会)
14.做好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健康知识。
(牵头领导:汪贤勇 责任单位:街道计生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社区居委会)
15.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双创”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普及“双创”工作知识,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二)提升城区综合治理水平
1.配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2.配合开展水域综合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振龙、三亚社区居委会)
3.配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4.开展市政市容综合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城管中队、环卫站、联防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6.开展农贸市场和大型商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城管中队、环卫站、各社区居委会)
7.开展食品与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
(牵头领导:汪贤勇 责任单位:文明东食药监所、各社区居委会)
8.开展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工作。
(牵头领导:汪贤勇 责任单位:街道计生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社区居委会)
9.开展病媒生物的综合防治。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文明东食药监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社区居委会)
10.配合开展海口“十大”不文明行为和驾驶电动车“八不准”整治活动。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城管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市政设施建设。完善小街小巷基础设施,确保社区所有道路路面平整硬化、给排水通畅,保持盲道畅通;强化社区绿化、亮化,小街小巷实现路边草木绿化和路灯照明;公共消防设施达标率100%,消防通道畅通;加强老旧居民区、小街小巷的硬化、绿化、美化。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各社区居委会)
2.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进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加快建设街道、社区文化体育场所和市民学校,配合区有关部门建设一批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和科普活动场所。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3.街道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技防、人防、物防、消防安全,着力解决消防设施不完善、疏散通道被占用和楼道堵塞等问题。
(牵头领导:黄喜荣 责任单位:街道综治办、各社区居委会)
4.配合区园林局做好绿化美化建设。全面修复补种损坏的花草和破损的花坛花地。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各社区居委会)
6.配合区环卫局做好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垃圾运输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
(牵头单位: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环卫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7.配合完成集贸市场标准化的升级改造工作。
(牵头领导:覃进泰 责任单位:街道经济办、各社区居委会)
8.重点单位以及一般单位的重点部门的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
(牵头单位: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
1.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个性化服务和特色服务,建立全方位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满意度,指导窗口单位实行微笑服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 “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评选活动,创建文明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蒲合斌 责任单位: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团委、区妇联、各社区居委会)
2.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首长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马上就办。制订切实可行动便民措施,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反馈机制,强化群众投诉管理,畅通群众投诉反馈渠道。
(牵头领导:蒲合斌 责任单位: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3.抓好行业作风建设,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下大力气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法制型机关建设,做到依法行政,廉洁用权,热情服务,高效办事。
(牵头领导:郑之福 责任单位: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4.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健康教育网格。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计生办、各社区居委会)
(五)推动驻区省市单位、部队、企业上下联动创建
1.强化干部职工、辖区学校师生、军警官兵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主题教育,在思想发动和引导上多作为,为同创共建向纵深发展奠定思想基础。
(牵头领导:吴毓松 责任单位:街道人武部、各社区居委会。省、市驻区单位、企业,驻区美兰消防大队)
2.在省直机关、驻区单位(含驻军)楼院和住宅区开展创建“平安文明和谐”和“卫生创建单位”活动,以增绿色、治污染、整脏乱为重点、以净化、绿化、美化为手段,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环保实践活动,倡导环保理念,提倡低碳生活,履行文明公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牵头领导:吴毓松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街道人武部、共建单位:省、市驻区单位、企业,驻区军警部队)
3.积极开展省会“共建共享志愿者行动”,建立健全志愿者注册制度,搭建志愿服务载体,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服务群众,疏导交通,宣传文明,传递爱心。参与“卫生文明社区”、“卫生文明小区”实践活动,争当文明使者,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社区生活环境。
(牵头领导:吴毓松 责任单位:街道民政所、团委,共建单位:省、市驻区单位、企业,驻区军警部队)
4.积极投身“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文明交通伴我行”活动,做到文明行车、文明礼让、文明停放。
(牵头领导:梁定文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城管中队、各社区居委会,共建单位:省、市驻区单位、企业,驻区军警部队)
5.把“双创”工作与创建卫生文明行业、卫生文明单位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积极推广使用文明用语,强化公益宣传和文明提示,强化公共服务行业和涉外窗口行业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创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加强行业服务的质量监督,使干部职工、高校师生、军警官兵时时处处成为讲文明、守公德的模范。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街道各相关部门,共建单位:省、市驻区单位、企业,驻区军警部队)
6.支持我街道的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生态、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我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建设“社区图书馆”、“居民书屋”、“绿色网吧”、健身中心、养老、科普宣传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科教、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加强自身楼院环境建设、保护和管理,完善机关园林绿化和卫生保洁设施,努力在共建共享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共建单位:省、市驻区单位、企业,驻区军警部队)
7.积极参与“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团结互助、扶危济困道德风尚,努力在共建共享中实践社会和谐,引导人们向善向上。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共建单位:省、市驻区单位、企业,驻区军警部队)
8.利用单位LED显示屏、宣传栏、楼宇电视、提示牌等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利用省、市驻区单位掌握的资源,在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等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宣传和“双创”工作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牵头领导:李剑峰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共建单位:省、市驻区单位、企业,驻区军警部队)
五、创建步骤
根据“双创”工作的总体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分四个阶段扎实开展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上旬)。成立博爱街道“双创”组织机构,制定“双创”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全街道动员大会,层层部署,广泛发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双创”的意义、目标和主要内容、措施,宣传工作进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大媒体监督的力度。各社区切实利用各种公益广告载体,加强宣传,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二)全面落实阶段(8—9月上旬)。按照“双创”实施方案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重点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合市、区做好模拟测评工作,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开展培训等各项工作。严格督查考核,对照薄弱环节,查漏补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双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迎接测评阶段(9月中下旬—10月)。高度重视迎检工作,认真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测评迎检准备。9月中下旬前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对照测评体系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落实整改,营造迎检氛围工作,形成全区一盘棋,确保取得好的成绩;10月下旬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查漏补缺,迎接省、市爱卫会组织暗访评价工作。
(四)整改巩固阶段(10—12月)。针对中央文明办测评和省爱卫会专家的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为明后年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六、工作机制
为保障“双创”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每周要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工作。建立简报制度和通报制度,每3天出一期简报,不定期出督查通报。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大基础设施、利用上级资金加大改造街道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坚持责、权、利同时下放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区配置资源,提高社区的工作能力。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把全街道7个社区作为创建的主要主体,每一个社区就是一个创建单位和考核评比单位。“双创”工作任务细化到社区网格员一级,做到人、财、物一起下沉,赋社区有效的管理、监督。发挥城管中队的作用,实施综合执法,切实履行好“双创”工作任务。
(四)领导挂点、单位包点。学习乐东经验,建立街道班子领导挂点、部门包点制度。全街道7个社区由街道领导挂点、单位包点。挂点领导和包点单位要深入各社区进行专项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工作、解决问题。
(五)联合共建,上下联动。根据 “双创”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市、区“双创”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明确“双创”任务分解。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发挥省、市驻区单位、企业、驻区军警部队的作用,把工作落实到位。
(六)创建靠民、创建惠民。按照“双创”工作宣传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双创”工作,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城市管理与人性关怀相结合,疏堵并行,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推出惠民举措。
(七)以测促创、严明奖惩。实行分类考核,结果进行排名:一是对社区居委会考核;二是对街道部门考核;三是对挂点领导、包点单位考核。街道“双创”领导小组对全区工作的进度、效率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测评,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制定详细的考评细则,对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督办和问责;对“双创”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创建工作不重视、不作为、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真正形成“创建有目标,目标有考核,考核有奖惩”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