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775402-X/2022-00390 分类: 概况介绍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名  称: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美兰区城市管理局)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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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美兰区城市管理局)机构概况

一、基本情况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是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派出机构,为副处级,主管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海口市美兰区城市管理局是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管美兰区城市管理工作,与美兰分局合署办公。行政编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美兰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市 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 划,研究提出本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 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使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旅游管理、农业农村管理(不含渔业)、水务管理、林业管理、科学工业信息管理、教育管理、劳动保障管理、殡葬管理、卫生健康管理、应急管理等 16 个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以及电力管理方面的部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依法独立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2.依法独立行使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3.依法独立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4.依法独立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 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5.依法独立行使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6.依法独立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7.依法独立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 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8.依法独立行使农业农村管理(不含渔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9.依法独立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10.依法独立行使林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11.依法独立行使科工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12.依法独立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13.依法独立行使劳动保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14.依法独立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15.依法独立行使卫生健康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16.依法独立行使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17.依法独立行使电力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三)受理以上 17 个方面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与投诉,查处违法案件;依法组织有关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负责办理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

(四)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区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园林管理队伍,开展全区性的重大执法行动以及 综合和专项整治活动。

(五)负责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建 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和培 训。

(七)负责城镇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相 关行业标准、规范。

(八)负责编制区管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参与新建区管城市道路、照明等市政相关设施项目的技 术方案审查、验收并组织接管工作。

(九)负责组织区管市政排水管道设施及附属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除外)的建设、管理、改造、养护、维修工作;负责本辖区内防风防汛排涝中市政设施的应急抢修。

(十)负责市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城镇燃气行业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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